中型企业

更新时间:2022-12-31 19:03:37 阅读: 评论:0


2022年12月31日发(作者:小学五年级语文上册教学计划)

各行业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表

根据工信部等四部委出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

划分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

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本文发布于:2022-12-31 19:03: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90/6725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ip网络电话
下一篇:邓肇坚
标签:中型企业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