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会

更新时间:2022-12-31 15:47:41 阅读: 评论:0


2022年12月31日发(作者:district缩写)美国长老会各宗派的历史传承

来自: 阿盟



有弟兄来信询问PCA,OPC,RPC等不同长老会的区别,因为之前也有人问到,我有负担简单介绍一下其历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上这幅图片,可以说是我所见过的最完整的美国各长老会宗派的历史演变说明。基本上,从图片大家可以知道,美国长老会从源头来说,有两支:一支(左上端)是来自于苏格兰长老会的宣教事工而形成的第一个区会(1706年),另一支(左下端)则是来自于苏格兰和爱尔兰的长老会“盟约派”(他们因为不认同苏格兰长老会对待英国皇室和对待“神圣盟约”的立场,而从中分裂出来),即后来的“改革宗长老会”系统(RPC)。上一支是最主流的美国长老会宗派,后来几乎所有的有影响力的自由派或保守派长老会宗派都出自这一支。下一支则因为其特别的政教立场,而一直保持独立的状态,自行发展。但从图片可以看到,这下一支(RPC)在历史上曾经经过三次大的分裂,每次分裂后的新的宗派在一段时间后都陆续加入了前一支里或自由或保守的宗派(其中第一次1783年的分裂是让他们最伤痛,也最伤筋动骨的。基本上所有的堂会包括所有的牧师都分裂出去了,以至于剩下的堂会和会众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牧者给他们施行圣礼,直到后来苏格兰和爱尔兰重新差派牧者)。基本上,下面这一支目前还存在的长老会宗派,主要有RPCNA(北美改革宗长老会,这是始终保持最初的“盟约派”立场的宗派,所以一直继承这一支宗派的名称,虽然人数并不多。该宗派跟国内的归正事工联系密切,赵中辉牧师、包义森牧师就是该宗派的牧师。我们这一代人,以及比我们年龄更大的国内改革宗牧者,最初都是通过阅读赵中辉牧师的译著而接触并认识改革宗信仰的),ARPC(联合改革宗长老会,这个宗派的会友人数超过了OPC,比较有名的牧者有弗格森(就是写《磐石之上》的那位),“圣经辅导学之父”亚当斯等)。不过,这两个宗派目前正在讨论重新联合的事情,毕竟过去都是一家(但也有很多拦阻,比如是否“只唱诗篇”)。



就主流的美国长老会系统而言,其进入北美的历史,相对于天主教(15世纪),圣公会(1607),公理会(1620),浸信会(1639),那是相当的晚。一直到1683年,苏格兰长老会才差派了第一位北美的长老会宣教士Francis Makemie(这涉及到长老会的事工理念和教会体制,即宣教士必须经过长期系统和严格的培训后,才可以被差派,因为长老会一直都很看重真理是否被正确有效的传讲,当然这也是后来一系列的问题和分裂的根本原因之一)。但Makemie很有传福音和组

织的能力。透过他一己之力,长老会的教会先后在弗吉尼亚,北卡,纽约等地建立起来。仅仅过了23年,1706年,第一个长老会区会组织成立,当时有六位牧师被按牧。又过了13年,1719年,第一个总会成立,当时包括三个区会(费城区会,纽卡斯尔区会,和长岛区会)。不过,此时的美国长老会,并没有相应的信条和教会章程。牧师和长老们就是否全面认信《威斯敏斯特信条》争论不休。大家不要觉得奇怪,因为当时的北美长老会主体是美国人(其实那时还没有美国人的概念,都是欧洲各国移民来的),他们虽然接受加尔文主义体系,但是却并不对英国或者苏格兰的《信条》有兴趣(这跟RPC很不一样,因为RPC系统主要是直接从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盟约者”移民而来,所以从一开始他们就严格认信1640年代的《威斯敏斯特准则》)。然而,没有信条的认信和相关的教会章程,随着美国长老会不断的发展,也带来太多的问题,最终出现了Robert Cross的案例。Robert当时是纽卡斯尔区会下的牧师,他被控淫乱。区会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结果也不经调查,就将案子扔给总会。总会很有意思,开会询问Robert,说:“你就老实说吧,做还是没做?”Robert也很坦诚,就说:“我确实做了。”那时,Makemie已经过世,所有的牧师和长老都是新人,大家都没处理过这样的事情,苏格兰又太远(来回要好几个月),也无章程可循,怎么办呢?结果给出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处理方式:“Robert停止主日讲道四次,待其彻底认罪悔改。”你也许会问,那四个主日后呢?没有了。总会没有讲,区会也装着不知道,因为当时很缺乏牧师,所以事实是,四个主日后,Robert又开始牧会了!然而,这件事也刺激了长老会中的有识之士,大家都认识到,教会的认信(包括对牧师在教义上和在道德上的要求)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可问题又回来了,认信什么呢?《威斯敏斯特信条》吗?那时,并没有强制说,你成为长老会,就必须认信《威斯敏斯特信条》,因为当时仍然会认为《威斯敏斯特信条》只是英国的长老会的认信。不过,考虑到历史的传承,以及大家都承认《威斯敏斯特准则》是对长老会的神学和牧会最好的总结,所以,大家最终还是只考虑认信《威斯敏斯特准则》。可问题又来了,如何认信?是严格认信(即要求牧师一字不漏的认信所有的条款),还是别的。当时的一位有影响力的牧师John Thomson强烈支持前者,但另一位也很有影响力的牧师Jonathan Dickinson明确反对(此君后来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第一任校长)。Dickinson不是反对认信信条,而是认为信条本身也强调“信徒的

良心降服于圣经”,因为信条本身也没有宣告自身无误,那么,就不能要求严格认信。这次讨论非常精彩,也非常重要,里面体现出的很多思想,在后来长老会的变迁历史上影响重大。但不管怎样,辩论的结果是,1729年,Adoption Act被总会通过(Dickinson是主要撰稿人),此Act区分了信条中的基要教义和次要教义,每一个长老会的牧师候选人必须凭着诚实和良心,认信如下誓言:“威斯敏斯特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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