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下)
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1.项目申办人到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书,加具计生、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到镇环保办领
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项目申办人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直接将有关资料交镇环保办
终审,对超出镇环保办审批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终审,具体依照顺环字[1998]56号文件办
理。
◎说明:属镇城区范围内敏感经营行业(如:饮食业;摩托车、汽车维修清洗业;水泥、钢材批发零
售业;气味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等)。必须签订协议书到规划建设部门确认后环保办才能批办。
3.经环保办审批建设项目由镇环境监测分站负责进行环境本底调查,具体收费标准招待顺工商物价
[94]159号《关于调整环保监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一、说明
1、以下行政性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勘察设计文件需盖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
和注册师章;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勘察完成后提前送审勘察报告,未经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不得用作施工图设
计依据。
二、工程勘察报告送审需提交资料
1、工程勘察报告一式两份及岩芯照片光盘一份;
2、工程勘察合同一份。
三、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建筑报审图一份;
3、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4、建筑施工图一式两份;
5、结构施工图一式两份;
6、结构计算书(纸质文件)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7、工程设计合同。
四、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给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2、排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五、消防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消防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消防设备工程报审图一份;
3、消防施工图一式两份;
4、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六、玻璃幕墙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玻璃幕墙施工图一式两份;
2、玻璃幕墙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七、网架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网架施工图一式两份;
2、网架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注:①除以上资料外,应同时提交审图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它资料;②佛山市以外的勘察设计单
位需同时提交进入佛山市的跨区备案文件一份;③被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政府有关绿
色通道的要求执行。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窗口受理申请->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建设局签发审查批准书->
建设单位凭缴款单取件
九、办理时限
送审资料齐备后,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内,勘察报告5个工作日内回复。特级和一级建筑工
程、大面积群体工程、复杂的项目审查时间适当延长。
十、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300
号)和顺德市建设局《关于落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体措施的通知》(顺建发[2002]40号)执行。
收费标准:
1、一般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外地企业投资、各镇集约工业园的项目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
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60%收取(缴费时外商、外资或者合资企业需提供《工商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文化馆等福利工程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一亿元以上的工程
项目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计算以上施工图审查费时,勘察设计费取值暂依据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立项:
需提交的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
2招标基本情况表
3资金来源证明
4项目总平面
5项目立项请示
6预供地意向书
7用地证明
8地形图
9规划要点
10安全专篇
11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环境评估报告
防雷报建:
一、办理开工手续:
1、到国土规划部门(或市防雷局)领取《顺德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经市防雷
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审定后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提交防雷设计图纸(2份)经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复核后,到当地建设管理站办理建筑物施工手
续。其中,防雷设计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施工大样图;防雷接地平面图;天面防雷平面图(针、网、
带)等;立面图;高层建筑物均压环平面图及立面图;总配电图。
3、若没有进行防雷设计,则须带齐全套建筑物设计图纸到防雷局审核。
4、必须提供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证书
5、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6、办事机构:区气象防雷局
二、工程总验收:
1、办理开工手续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进度通知市防雷局派员现场监督或检测。
2、每一环节的防雷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局派员进行综合质量检测,
最后持《手册》到市防雷局办理防雷设施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3、防雷设施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持市防雷局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交当地建设工程质监站,作
为建设工程总验收的依据之一。
4、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5、办事机构:各镇制定检测点。
消防报建:
一、申报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2用地批文复印件
2.3建筑报建图纸(2份)
2.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报审高层建筑需提交)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与建筑报建图纸一并送消防大队
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消防审查意见书。
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2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2.3消防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消防设计图纸(一式2份)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消防设计图纸,与填写的《建筑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
表》(一式3份)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审查意见。
房地产发证办事程序:
一、办理房地产权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程序
1.申办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登记审批书》;
(2)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3)土地、房产来源证明文件、材料;
①属申请划拨用地,需有《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使用土地批复》文
件、《征用土地批复》文件、划拨用地证(国有)或其它权属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②属出让、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属拆迁安置建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书》、《拆迁用地许可证》及原宗地的《房地产权证》
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屋契、地契,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
产权共有(用)证》;
④已领屋契未领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旧屋契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
权证》。
(4)报建、验收材料,包括《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其它合法
的报建验收材料(已领屋契未有改建过的房地产免此项);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
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2.申办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房地产权变更(更正)登记呈批表》,只领土地证未领房产证的,需填写房地产权登
记申请书、审批书;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国有或者集体)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契证;共有房屋
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3)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4)变更申请依据材料;
①分家析产监证书、夫妻共有监证书及结婚证影印件;
②继承公证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③出让合同书;
④属超标用地或改建、扩建的要提交《用地许可证》、《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已缴交土
地开发基金、罚款的收据,《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
⑤其它申请变更原由的调查报告书,申请书等。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
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3.申请商品房预售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1份;
(4)《建筑施工合同》(经公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物各层平面图;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7)预售款的监管协议;
(8)预售房说明书;
(9)向境外预售的商品房要提交贸发局批复文件。
4.申请商品房确权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3)《商品房屋产权确认申请审批书》;
(4)《商品楼移交管理协议书》或《物业管理条例》;
(5)由镇绘制并加盖有镇发证办公章的《宗地图》及单元平面图;
1街区出具的房屋所在地址证明;
2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要提交《商品房预售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申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顺德区房地产租赁合同》及《顺德区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出租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私房交易的程序及税费标准
1.私房交易程序
(1)填写有关表格
到交易(分)所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表、买卖契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隐瞒。
(2)验证签约
买卖双方亲自带齐填写好的表格、身份证(护照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
地产权证》等原件到交易(分)所监证签约。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三天内我所通知预约评估,如不具
备条件,则通知当事人终止买卖。
(3)预约评估
在约定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两名以上的房地产评估员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初步评估房地
产价格,送领导审批。买卖双方四天后缴交有关税费。
(4)领取《房地产权证》
要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四十五个工作日后;不用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
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交易(分)所出具的《顺德区房地所有权申请登记证件收据》
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领证。
2.税费标准
(1)契税:按产价的3%、1.5%计征,由买方负担。
(2)交易服务费:一手商品房按建筑面积3元/㎡计收、二手楼按建筑面积6元/㎡计收,买卖双方
各负担50%。
(3)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买卖双方各负担50%。
(4)查档费138元/宗。
(5)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需签定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
按用地面积计算。住宅用地14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92元/平方米,综合用地95元/平方米,工业
用地45元/平方米,由买方负担。
☆备注:
1.共有房地产买卖,必须一并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明》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及共有
权人的意见;同等条件下,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的房地产买卖,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交验承租人意见;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
有优先购买权。
3.集体性质的房地产,只允许在本村委会内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交易时由村委会在交易通告加
具意见。此种交易暂不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开发基金。
4.分层出售的楼宇,要到税所缴纳营业税,方能办理转户手续。
5.土地来源于出让的房地产转让,不再缴纳出让金开发基金,土地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已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若改变土地用途还要视乎实际情况补地价。
6.向单位购买的房改房再转让,其增值部分的20%需回缴给财政。属单家独户的土地要补交地价
款,每平方米120-200元。
7.从买卖双方亲自到交易签约、交件之日起计算,我所规定于五十二个工作日内整宗交易办理完
毕,该时限不含因业主原因所延误时间。
三、办理房地产赠与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1.房地产赠与的程序
(1)权属审定
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提供给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分)所,
办理权属审定。
(2)预约评估
在约定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房地产评估员进行实地查勘,核出房地产价格,出评估书。
(3)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双方凭已通过权属审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交易(分)
所核准的房地产评估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大良以外地区的房地产到所在地的司法办)办理房地产
赠与的公证手续,出公证书。
(4)契证的变更
凭《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评估书、公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再次到
房屋所在地的交易(分)所办理契证转名手续,同时缴纳有关税费。
(5)领取《房地产权证》
要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四十五个工作日后;不用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
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交易(分)所出具的《顺德区房地所有权申请登记证件收据》
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领证。
2.收费标准
(1)契税--按产价3%计征,由受赠方负担。
(2)赠与手续费--按建筑面积6元/㎡计收。
(3)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
(4)查档费--138元/宗。
(5)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非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地产需签定出让合同,缴纳
出让金开发基金。按用地面积计算,住宅用地14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92元/平方米,综合用地95
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5元/平方米。
☆备注:
1.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性质的房地产只允许在直系亲属之间或本村委会内的家民之间进行赠与,
且属后一种情况的办理契证的变更手续时须交验户口簿,并暂不缴交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开发基金。
2.赠与的公证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3.房改房办理赠与手续,须征得原产权单位同意,并回缴20%增值部分给原产权单位;若原产权
单位已转制或解散,则回缴给财政,单家独院房改房,还须补交120-200元/平方米用地的地价款。
7.从买卖双方亲自到交易签约、交件之日起计算,我所规定于五十二个工作日内整宗交易办理完
毕,该时限不含因业主原因所延误时间。
€四、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程序
(1)权属审定
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提供给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分)所,
办理权属审定。
(2)预约评估
在预约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房地产评估员对继承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核出房产价格,出评估
书。
(3)办理公证
继承人凭已通过权属审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评估所核发的
房地产评估书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大良以外地区的房地产到所在地的司法办)办理房地产继承的
公证手续,出公证书。
(4)契证的变更
凭《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评估书、公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房
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办理转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
本文发布于:2022-12-31 15:4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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