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枢密招魂
宋代段子:招魂,是一种丧葬仪式,指的是死者不得其死,家人
没有得到遗体或者遗体无法回到老家安葬,于是家人们通过“招魂”,
让死者的灵魂回到老家安葬。坟墓的棺材里只能放些死者的遗物,就
是个衣冠冢。
【原文】
王渊以建炎三年佥书枢密院,死于苗刘之难,骸骨不存。及事宁,
诏令招魂以葬,官给其费,而子弟懦弱,久未得集。
王伦以佥书枢密留守东京,死于虏。在其后十二年,尸柩不归,
亦俾招魂葬。其子居宜兴,至绍兴三十年,始克作墓。将以诘旦掩圹,
姻戚毕会,天未明,乃已有置棺于中者。惊问之,则为渊家所据矣。
两下争斗,几于兵刃相格。
事闻于州县,皆知曲在渊家,而其言曰:“彼此俱是勑葬,资于
国力,用之何妨?”官司莫能决。渊故部将多显贵,为之道地,遂云:
“渊既就窆,岂宜复徙?”但命伦子别卜地,而转运司为主办,乃已。
两人皆王氏,皆为枢密,皆不得其死,皆奉勑招魂,其家皆在宜
兴。去渊之没凡三十馀年,家讼方起,殆前未之闻也。是岁予为礼部
郎官,韩子温为屯田郎官,正睹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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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语音文字版】
王渊在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做佥书枢密院事的时候,死于
“苗刘之难”,结果骸骨都没留下来,等此事尘埃落定,朝廷下诏书
让王家孩子们给父亲举办招魂葬,费用由朝廷出。王家的孩子们比较
懦弱,过了很长时间,人也召集不起来。
金人入侵时,王伦以佥书枢密院事的官职留守东京(汴梁),最
后死在金人手里。此事过去十二年了,他的棺材一直没办法回到老家,
朝廷也颁发诏书,让家人为他举办招魂葬,费用也是朝廷出。王伦的
孩子们都住在宜兴(江苏),到了宋高宗绍兴二十年(1150年),王
伦家终于把墓做好了,准备举办招魂葬。
那天早晨,王伦家确定好要把棺材放到墓穴里,很多亲戚朋友都
来了。那时天还没亮,王家人忽然发现墓穴里已经放了一具棺材,王
伦家的孩子们很吃惊,一打听,原来这棺材是王渊家的,这一下,两
个王家争起来了,最后甚至要动刀动枪了!
这个纠纷先到州县级的官府去解决,很多人都知道王渊家做的不
对,王渊家说:“都是朝廷安排的,钱也都是官府来出,我们用了这
个墓葬有什么关系呢?”官司一时悬着。当时王渊很多手下已是显要
高官,他们替王渊说话:“既然棺材已经放里边了,就不要再迁移
了!”结果是王伦的孩子们只能另找地方,这事儿由转运司安排解决。
两个人都姓王,官职一样,都不得其死,都得到奉诏举办招魂葬
的待遇,两家又都住在宜兴。事情爆发的时候王渊已去世三十多年了。
两家竟然打起了官司,估计之前是有矛盾的,只是不知详情。这一年,
洪迈做礼部郎官,韩子温做屯田郎官,正好都见证了此事。
【祥宏点评】:郎官,指的是司级的郎中或者员外郎(正副职);
韩子温,在《夷坚志》不止一次出现;佥书枢密院(事),指枢密院
的副职。枢密院是朝廷军事上最高决策部门;招魂,指一种丧葬的形
式,也叫招魂葬,如果人不得其死,最后没得到遗体或者说遗体回不
到老家,家人就用他的衣服、帽子等物设一个衣冠冢,所以两具棺材
里是没遗体的;苗刘之难(变),指南宋初期的一次军事政变,由苗
傅和刘正彦两位武将发动,逼迫年轻的高宗皇帝赵构将皇位禅让给三
岁的皇太子,结果失败,两人被杀。另有《夷坚志》故事《刘正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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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说明:《夷坚志》原文电子版文字主要来自“梦远书城”-
特别致谢!再经中华书局出版的《夷坚志》校订;全部图片来自网
络。)
《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
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600多个
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
相一致。它表面看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却是最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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