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大一院规培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
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
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
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
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
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1个教学单位,涵盖哲学、经济学、
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
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39个,一级
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交叉学科
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
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
(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
(培育)学科4个。18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
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硕士研
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860人左右(含统考生、推免
生、医学5+3一体化和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76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0人左右。各学院的招生计
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详见
《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含推免生
及医学5+3一体化学生)。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
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
推免生录取人数(含医学5+3一体化转入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
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整体情况对各院系所的招生计划做适当
增减。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援藏计划”、“强军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限在专
业学位招生)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
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
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习成绩
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
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
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
同效力。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
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
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
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
求执行,相应的学习年限为3年或4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
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和统考三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
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
期以学校规定报到日期的第1天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结业生,在规定专业(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按本科毕业同等
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
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或
(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或
(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
(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
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
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
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
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
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
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
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
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长春市招生委员
会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
报名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
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
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
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
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
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
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招生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
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
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
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
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报考我校“强军计划”考生,只能选报《“强军计划”研究
生报考学科目录》内规定的学科(专业)。
12.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
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
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
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1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
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
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
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
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
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补充说明
1.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
在2021年11月8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
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
研究生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吉林
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将不被纳入该计划报
考。
2.凡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设计学(130500)、
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
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且只能
在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并参加考试。若报考点选择错误,则报考资格无效。
3.我校预计在10月20日左右公示各院(中心、所)招收的
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届时请各位考生
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及时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或调整报
考院校(院系或专业)。
七、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
日至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501造型基础(素描)、502专
业技法)在12月27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
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5.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
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
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
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
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7.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
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
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
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
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
算得出,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招
生学院(所、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
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
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
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
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
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考生,我校采用考
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以下简称
“线差”)进行划线并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分省招生计划以
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没有合格生源省份的招生计
划将按照“线差”由高到低的原则调剂给生源充足的省份。“线差”
相同时,理工农医考生优先,之后以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
单科成绩排序。定向服务地区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
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进行划线并排序。联考
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
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
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
序。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
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中“奖助管理”一栏。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
工作发放津贴。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
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
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
《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
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
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
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
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
备注栏内注明招收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
及同等学力的专业。
(二)现役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
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以获取我校硕
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五)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
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
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本文发布于:2022-12-31 01:3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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