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2023年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
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精神及省、
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
育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
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健康和优质
发展,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
的学前教育。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成覆盖城乡、
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
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
教育,确保全区学前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
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标准,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认定。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1.优化经费投入结构。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设立财政性学
前教育经费,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
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建立政府投入为
主、家庭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保障机制。
2.完善财政拨款制度。落实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政策,确保公办幼
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市定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
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市定标准,引导和扶持
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对办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招收残疾儿童
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3.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
府指导价。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4.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并逐步提
高资助标准。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
儿童免收保教费,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特殊群体儿童得到资助。
(二)扩增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
5.统筹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
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
教育资源总量。
6.落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贯彻省定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
办法,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供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意
见书制度。配套幼儿园投资来源为开发企业的,实行“交钥匙”工程;配
套幼儿园投资来源为区政府的,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委托第三方国有投资平
台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条件不具
备的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7.完善幼儿园编制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及时核定编制(人员控制总量),维护教师基本利益,保障教师待遇,稳
定教师队伍。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各类幼儿园按照
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学习并落实《济南市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
德规范》及实施细则,强化教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广泛开展做有理想信念、
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尊
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工作细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大力宣传优秀幼儿教师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9.完善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安排专
项资金用于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开展新教师、骨干教师及园长分层、
分类培训。组建以省级示范幼儿园为核心的教师培训实践基地,负责本辖
区的幼儿教师实操指导。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远程教育培训,各级各类
幼儿园创造条件,确保幼儿教师参与全员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培训、
教育研讨、现场指导、观摩交流、成果展示等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
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四)科学管理促健康发展。
10.推行幼儿园一日标准化管理。加强幼儿园日常管理,落实《济南
市幼儿园一日标准化管理规范》,规范幼儿入园到教学、进餐、午休、离
园等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升幼儿园管理标准化水平,保障幼儿在园健
康快乐生活和成长,帮助各类幼儿园实现由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转轨。
11.推广网格化触点式管理。落实《幼儿园网格化触点式管理指导意
见》,按照“全体共治、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网格化触点式管理手段
的建立和实施,改事后突击整治为事前日常防范,推动幼儿园监管关口前
移,形成网格到园、触点到人、网格不漏园、管理不漏人的三级网格管理
体系,实现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2.完善过程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
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的审核。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
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
态监管,完善年度综合评估制度。
13.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在全区幼儿园
建立形成“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教育日常化、安全演练制度化、安全检
查常规化”工作格局。按照《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增强幼儿园安全防卫能
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教职工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教职工、
幼儿和家长安全宣教工作,通过家园协作,共同做好幼儿安全保护工作。
(五)提升幼儿园内涵发展。
14.注重保教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
立良好师幼关系。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
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
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
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克
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15.实行“优质园+”办园模式。为满足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期待
和要求,在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基础上,创新管理体制,通过优质学前教育
资源的引领,促进学前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组建公民办共同体,探索
“集团化”办园模式,创建“优质园+”联盟发展共同体,通过公办幼儿
园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管理,带动全区幼儿园的发展,共享优质学前教育
资源,促进整体区域学前教育发展和提高,实现有特色、有质量、有品质
的内涵发展之路。
16.加强保教质量监管。健全教研机构,配齐教研人员,建立教研指
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区域教研、园本教研,注重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
践指导。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办园质量评估,对幼儿园实
行分类管理和认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认定结果。健全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幼儿园籍管理。做好残疾儿童、城郊留守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
学前教育工作。
17.推进家园共育。指导幼儿园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参与
和监督幼儿园管理。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建设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科
学育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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