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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关于修订2015-2018级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讨论稿)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
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修
订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1.遵循教育规律,体现学校发展战略,符合学校的整体定位,突出学校
“管工结合”和“航空”两大办学特色。
2.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部门关
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社会经
济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求。
3.树立以人为本,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加强通识教
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优化课程体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倡
导教学内容更新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着力构建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整合优化原则
紧紧围绕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关注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实现的达成度,
坚持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不断优化整合,控制课程门数总量,删减重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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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课程,注重提升课程内涵和课程质量。
2.融入通识教育原则
立足通识教育理念和我校课程建设成果,逐步开发和培育体现我校人才
培养目标和办学优势的优质通识课程,并通过引进外部优质通识课程资源的
途径弥补当前校内优质通识课程缺乏的现状,以加强对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科
学素养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强化实践教学原则
进一步推进实践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构成,
完善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学分设计,加大实践教学学分比例,优化整合实验课
程设置,提倡用整合实验替代依附于理论教学的实验和上机学时,创造条件
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教学比例。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的培养,将创新学分纳入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创新
创业活动、课外科技活动等系列活动和竞赛。
4.遵从专业规范,突出办学特色的原则
参考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版)规划课程设置,保证人
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工科专业培养方案应同时体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教育
部卓越工程师计划的理念和要求。在保持基本规格和以先进理念为导向的基
础上,培养方案应突出学校办学特色,集中反映院系办学理念和专业特色。
5.均衡性原则
各专业学期课程的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载力和接受力,使课程的学
时数量和难易度尽量保持均衡。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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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基础课(具体课程暂省略)
该类课程是学校不同专业的学生均需修读的课程,是大学生知识结构和
能力素质培养中的基础部分。此类课程可分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计算机、大
学英语、体育、军事理论、数学、大学物理、普通化学、大学语文等。该类
课程应从以下方面加强改革,提高教学效果:
①优化思政课课程设置。提供两种方案以供商议:
一是思政课学分数保持不变,但应按1学分16学时的计算标准重新核算
学时数。同时为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突显实践育人的理念,各门思政
课的学时分配中适当增加实践学时所占比例;
二是为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综合育人效果,可降低思政理论课学分,并
按1学分16学时的计算标准核算学时数,取消理论课内附带的实践学时,
在实践教学环节独立设置综合性实践课程——思政课社会实践。
②整合优化大学英语课程设置,调低大学英语学时学分(建议减少3-4
学分)。
③积极探索并实施大学英语及计算机类课程的分层教学改革,针对学生
客观存在的差异,有区别地制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
分层教学的开展实施由课程归口院系提出具体方案。
2.学科基础课
该类课程是同一个二级学科所属专业共同修读的课程,选择了该学科所
属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
3.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课是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设计和教学内容安排中,应
明确各专业课在整个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衔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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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系列课程内容的精选提炼、更新充实和整合重组,并辅以教学方法与
手段上的改革,使专业教育整体优化并得到加强。建议根据专业特点和需要
在此模块开设由学科知名教授担任的新生研讨课或专业导论课程,使学生尽
快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角色的转变,并对所学专业有一个概括了解,为后
续课程学习打下基础。
专业选修课是能够拓展本专业领域、体现本专业特色,使学生个性化发
展的课程。该类课程的设置数量及学分总数应与要求学生修读学分保持适当
比例。
在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设置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积极强化专业外语教学,原则上所有专业开设“双语”课程占所有课
程的比例应达到5%以上,暂时达不到该比例的个别专业应至少开设1-2门
双语课程(双语课程应在课程名称后加“(双语)”标注),以提升专业的整体
层次和教育质量。
②提倡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在培养方案中应有体现本专业前沿性的
专题讲座,引导学生追踪本学科领域的最新进展(案例授课课程应在培养方
案课程后加“(案例)”标注)。
③每个专业应当开设集中反映院系办学理念和专业特色的优势特色课程
2-3门,且应是本院系开出的专业主干课程。
4.拓展选修课
该类课程是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本模块
包括“学校特色课程”和“艺术课程”。学校特色课程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管
工结合特色课程,管理学科与工科学科各专业必须做到“管工结合”,并真正
做到“管工”的有机结合;其他学科各专业,应认真研讨各自的专业特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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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人才培养目标,灵活确定“管工结合”特色课程;二是航空特色课程,以保
持和加强我校在航空工业管理和技术应用研究领域的较强优势。
5.实践教学环节
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及实践能力的课程。包括认识实习、校
内仿真实验或实训、专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
程设计、军事训练、金工实习、创新教育等。认识实习以参观或结合听讲座
的形式进行,目的是增强学生对本专业的感性认识;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
创新创业活动、课外科技活动等系列活动和竞赛获得创新学分,创新学分的
认定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实践教学环节须保证学生亲自参与专业实践
训练,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非工科类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由认识实习、校内仿真实验、实训、教学
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军事训练、金工实习、创新教育等组成;工科
类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由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实训、毕业实习、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军事训练、金工实习、创新教育等组成。
安排实践教学进程时,认识实习安排在第一学年进行;校内仿真实验或
实训安排在第二学期(含第二学期)之后进行;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含
第五学期)之后进行。考虑到专升本学生入校前已经进行过基本的专业实践训
练,故专升本学生不开设认识实习。
6.全校公共选修课
此类课程是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拓宽知识面,学习不同学科思想
和方法,增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课程,属于通识教育的范畴。此类课程包括人文
社科类、自然科学类、技术技能类、经济管理类等。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
并按学分要求选择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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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三大讲座(不列入教学进程)
三大讲座包括《形势与政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河南省省情农
情专题》。
(二)学时学分
1.学分计算
理论课每授课16学时计1学分;理论课内的上机和实验均计入理论课
内总学时,按理论课学时计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体育课每周2学时,按照理论教学周数计算,每学期计1学分;实践教学环
节每1周计1学分,不足1周的计0.5学分。
2.毕业学时、学分要求
学生在毕业时必须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基本学制为四年的工科
类本科专业教学总学分控制在180学分以内,约合2880学时;非工科类本科
专业教学总学分控制在165学分以内,约合2640学时。
(1)四年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详见表1。表中所列各类别课程
学分及比例为参考值(必修和选修学分按7:3的比例进行测算),除公共基
础课、拓展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外,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对其他类别课程
学分分配在一定范围内适当调整。
(2)计划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适当调整学分要求。
(3)专升本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75-85学分之间(含实践教学),参照
计划学制4年的专业制订,全校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
(4)双学位专业:总学分下限为50学分。
(5)辅修专业:总学分下限26学分。
(6)艺术类专业、法语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学分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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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
性质
课程类别
学分及比例
三大讲座
课程学分学时开课学期
备注
工科类专业非工科类专业形势与政策2321-6学期
教务处与相
关单位协商
后单独排课
并编制课表
学分比例学分比例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2321-8学期
必修
理论课程95左右53%98左右59%
河南省情农情专题
1.5243-4学期
社会调查
由各院(系、部)自行组织
实践教学环节
(创新教育至少
1学分)
45左右25%25左右15%
公益劳动
小计5.588
选修
专业选修课28左右16%30左右18%
拓展选修课4-63%4-64%
全校公选课63%64%
小计180100%165100%
合计
工科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80+5.5学分以内,非工科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65+5.5学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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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1.在遵循学科特点和专业需要的前提下,课程的学期安排应尽量
均衡,避免出现周学时过高或过低的状况,周学时最高不得超过25
学时,培养方案中计算周学时应扣除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所占周数。
2.毕业学年至少开出两门专业必修课。
3.专业选修课模块可分组设置,但分组不宜过多。各专业应根据
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在各组内合理设置课程,为避免学生某学期
集中选课,每组内的课程开设学期应合理分散,并且每组须提出应修
学分要求。
4.除旅游管理、空乘、城乡规划等特殊专业外,一般专业的毕业
实习统一按4周和4学分设置,毕业论文(设计)统一按10周和
10学分设置。
五、培养方案修订程序及要求
(一)培养方案修订程序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保证培养方案的
科学性与规范性,学校培养方案的修订应经过以下程序:
1.院系层面:各院系应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协调本院系
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和论证工作,该委员会应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参
与。院系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充分吸收基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采取“集
体讨论、认真研究、统一意见”的方式经教研室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论
证,并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论证后方可定稿,最终的培养方案应由
院系行政负责人和主管教学负责人双签后提交学校审核。
2.学校层面:培养方案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报主管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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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审批后生效。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
意变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有关审批程
序执行。
(二)培养方案修订周期
原则上我校培养方案每四年进行一轮大的修订,每两年进行一次
微调。
六、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修订
培养方案确定后,各院系应根据新的培养方案组织各课程教学大
纲和课程简介的修订工作,大纲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程教
学大纲,其中理论课内的实验(实践)和上机环节也须独立编制教学
大纲。大纲修订工作完成后,由院系统一整理存档并供教学使用。课
程简介报送教务处,录入教务系统供学生参考使用。
本文发布于:2022-12-30 19:46: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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