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更新时间:2022-12-30 19:09:27 阅读: 评论:0


2022年12月30日发(作者:药鸡)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管理规定

为有序推进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为我校学生赴境外高

校或其它教育机构交流研修创造条件,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

厅有关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的政策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

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交流生是指赴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高校或

境外其它教育机构进行交流、学习或研修的我校在籍学生。境外

交流高校或其它教育机构需要得到教务处和国际合作处的认可。

假期里参加境外短期游学项目的学生不属于交流生之列。

第二条我校学生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高校进行校际交流,

学习期限根据不同的交流项目确定,以自费公派和公费公派的形

式派出。

第三条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我校保

留其学籍。

第四条选拔赴境外高校进行校际交流学生的基本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测评优良;

2.必修课成绩合格,学业成绩优良;

3.符合交流项目规定的其它要求;

4.无违纪处分记录。

第五条交流生一般从二、三年级的学生中选拔。

第六条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发布的每年校际交流项目名额

和专业要求等,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科技职业

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申请表》(附件1),附本人成绩

单和学生家长签署的《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交流项

目家长同意函》(附件2)。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推荐意见,由国

际合作处牵头组织选拔,报学校领导批准,送对方学校同意后,

予以正式派出,并由国际合作处落实具体派出事宜。

第七条学生离校前须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保留学籍手

续。返校后两周内(遇法定假期顺延)按学校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第八条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当地法律及对方

学校的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第九条学生到对方学校后应在指导教师帮助下,根据我

校专业培养方案认真制定衔接的课程修读计划,并将课程修读计

划报其学籍所在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同意的,报学校教务处

备案;不同意的,须重新制订。

第十条学生出境交流学习期间因故要求离开就读学校

的,须同时征得我校和就读学校的同意。

第十一条学生如中途放弃校际交流计划,须事先向双方

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提前返校,办理复学手续后继续原专

业课程的学习。

第十二条学生在境外学校交流学习期满应履行协议规

定,按时回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它地区或国家。否则,按

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三条学分认定及成绩记载

1.学生需带回境外就读学校修习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

纲)、教学时数及学分数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杭州科技职

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减免课程申请表》(附件3)﹑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课程认定申请表》

(附件4),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予以学分认

可、学分替代和成绩记载。

2.学生在境外学校交流学习课程的总学分应达到本专业培

养方案相应学期应修总学分要求。未达到的,应在返校后补修所

缺学分。学生不得擅自改变修读课程,否则不予认定。

3.若所修课程与我校本专业必修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我

校承认其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的学分,并按照相应的成绩转换标

准记载成绩和换算学分。若我校本专业中无相应课程,则可计入

学生指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学分。认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按照

对方学校的原始成绩和换算后学分数记载。由等级分换算为百分

制成绩的标准为:A=90分(A+、A-均视为90分,以下类推),

B=85分,C=75分,D=65分。由等级分换算为我校等级制成

绩的标准为:A=优(A+、A-均视为优,以下类推),B=良,

C=中,D=及格。

4.语言类课程的学分只作为公共选修课的学分记载。

第十四条课程减免

赴境外学习者,可选择减免其在境外学习期间我校开设的

部分课程。赴境外学习一年(含)以上者,减免学分不得超过6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得减免。如确需减免,须经所在二

级学院特别批准,减免课程不超过1门。赴境外学习半年(含)

以上但不足一年者,减免学分不得超过4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得

减免。

第十五条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学生赴境外交流期间原则上需按我校培养方案要求完成

相应的实习,具体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方

案和要求,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如申请在交流期间完成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需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为前提,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同

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在境外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符

合我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

论文(设计)递交给二级学院答辩小组初评成绩。初评成绩达到

良好(含)以上者,免答辩,由答辩领导小组评定成绩和给出评

语;初评成绩在中等(含)以下者,需回我校按正常程序参加答

辩。

第十六条学生修完本年级的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达

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标准才能毕业,否则,须申请延长学制。

第十七条学生须按协议书规定交纳学费和其它相关费

用。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杭州科技职业

技术学院境外交流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申请表

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交流项目

家长同

意函

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

减免课

程申请表

4.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

课程认定申请表

附件1: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申请表

学生姓名学号性别

二级学院专业年级

拟去国家/地区

学校

名称

项目

名称

项目类型□公费□自费

联系

方式

个人申请

本人承诺按时返校并办理学籍相关手续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拟出境时间拟返校时间

拟修读的课程

(可以以附件

形式填写)

课程名称学分拟充抵教学计划的课程课程类别

二级学

院意见

[说明学生是否符合要求,按境外学习计划可否按期毕业;是否同意学生参加该项目]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国际交

流合作

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注:1.申请赴境外校际交流的学生,均应填报此表。填表前请阅读《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境外交流生

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2.此表用A4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国际合作处、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处、教务处分别留存。

附件2:

赴境外交流项目学生家长同意函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我们是贵校学院专业年

级学生的家长。我们已知悉并同意于20年

月日至20年月日期间参加赴境外

交流项目,在此期间所有行为和安全由我们自行负责,愿意承

担该项目需我们孩子个人承担的全部费用。我们承诺督促孩子

按时返校,并到贵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家长签字亲属关系联系电话(手机)

家长签字亲属关系联系电话(手机)

年月日

附件3: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

减免课程申请表

学生姓名学号性别

二级学院专业年级

项目、国别/地区

和学校名称

学习时间

已经获得的学分联系方式

拟减免的课程

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分开设学期

二级学院意见

按《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境外交流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减免专业

课程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注:1.课程类别栏填写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与专业课、专业方向课、指定性选修课;

2.此表一式两份,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分别留存。

附件4: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校际交流

课程认定申请表

姓名学号性别

二级学院专业年级

国家/地区项目名称

20学年-20学年第学期

境外已修读课程拟认定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

课程名称(中外文)成绩学分课程名称

课程

类别

成绩学分

20学年-20学年第学期

境外已修读课程拟认定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

课程名称(中外文)成绩学分课程名称

课程

类别

成绩学分

二级学院意见:

主管教学院长(签章):

年月日

国际合作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注:1.修读学期以境外修读课程的学期为准;

2.课程类别栏填写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与专业课、专业方向课、指定性选修课;

3.本表格一式三份,学生所在学院、国际合作处、教务处分别留存。

本文发布于:2022-12-30 19:09: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90/6106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