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研究生

更新时间:2022-12-30 12:11:27 阅读: 评论:0


2022年12月30日发(作者:何江 哈佛)

考研百科:什么是推荐免试研究生硕师计划及少数民族

骨干计划

【推荐免试研究生】

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研”,是指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

研的一种情形。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就推荐少数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执行,一般有发布保

研办法或保研简章、准备和寄送材料、笔试面试、预录取和报名等几

个阶段。

推研按时间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硕、外推、工硕。

推研时间为每年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申请外校,尤其是不推

本系的,尽早准备是非常非常必要的。从7,8月开始准备亦不算早,

大三下学期就开始联系也是能够的。简介编辑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

“推研”,是指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就读研究生的一种招生形

式。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就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认真执行,一般有发布保研办法

或保研简章、准备和寄送材料、笔试面试、预录取和报名等几个阶段。

规定

国家教育部门就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工作的具体规定:

学校方面保送

1.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被推荐的

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在实行

推荐工作时,不但要注意对推荐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而且

在业务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推荐生历年的学习成绩,还注重对其学

习水平、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等方面的考查,避免推荐工作单纯地按

分数排队。为了保证推荐生的业务质量,学校还可实行必要的考试(考

核)。

2.各院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名额

和相关规定,结合该校各学科、专业的具体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切

实可行的具体推荐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3.推荐名单确定后,学生可持该校的介绍信于规定日期到学校所

在省(市、自治区)高校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办理

报名手续,领取推荐表和体检表。推荐生可自由选报两个志愿报考单

位。

4.为了增强校际间的交流,促动学科发展,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

校应积极鼓励推荐生选报外校或科研机构。

5.各推荐学校应组织推荐生实行体检,并将按要求填好的推荐表、

体检表一起于规定日期前寄送学生选报的第一志愿单位。

6.接收推荐生的招生单位一般根据推荐生情况对其实行考试(考

核),考试(考核)方式由招生单位自选确定,在录取中应坚持德智体全

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7.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对其实行考试(考核)后不予录取,或

因学科、专业招生名额限制不能接受的,应于规定日期前将推荐生的

相关材料退回原推荐学校并由学校转告本人。

8.各招生单位只能在学校推荐的学生中实行选拔录取,不得在其

它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对已确定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单

位在其入学前若果发现其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9.推荐生被招生单位录取后,可视实际情况鼓励保留入学资格分

配。限额教育部出台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保送研究生名额一

般按该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在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

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

理办法(试行)》中,对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

要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

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

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适当增

加推免生名额。另外,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收该校推免生的人

数,不得超过该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

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

不得超过75%。

学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

的创新意识、创新水平和专业水平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该校本

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

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实行公示。

7.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

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须知

1、推免所具备的条件经审定能够展开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

能够推荐该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的日

期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

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

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

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

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除工商管理硕士、公

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

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2]一般有两大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

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清华大学等名校的

条件则更为苛刻。例如北京大学除上述两条外还要求学生:(1)完成本

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

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

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

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2、推免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表2、

自荐信3、导师推荐信,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的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4、成绩单,本科阶段

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5、由申请者现所在

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

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7、大学英语考试证书原件,或TOEFL成

绩证明1份、或GRE成绩证明1份,或IELTS成绩证明1份。此外,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

性工作成果等材料。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3、推

免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开始4、推免身体条件要求如果身体有某

方面的问题,一定要注意你所报的专业是否对身体有特殊要求,具体

可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报学校的招生简章。

流程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一般有如下几个阶段:

准备阶段

一、6月-8月具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陆续发布保研

办法或者保研简章。

二、8月-9月考生按高校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寄送给

高校。各个学校要求略有差别,部分高校还需要考生通过网上系统报

名。一般要求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须是取得就读高校推荐

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成绩优秀排名靠前。本科阶段在一

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优先考虑。需要准备的材料上述须知里面已有详细描写,在此不做赘

述。

笔试面试

三、9月-10月院校组织笔试面试。院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实行

初审之后,将通知符合条件者体检、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录取

四、10月院校发布预录取通知。院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

人的录取资格。

五、10月-11月被预录取者参加考研报名。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统考报名时间内

(网报为10月1-30日,现场确认为11月10-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一般在第二年的6月,院校会寄

送正式录取通知书。

【硕师计划】

“硕师计划”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录取部

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

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

生课程。

“硕师计划”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录取部

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

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

生课程。第4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

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17“硕师计划”解读:申请流程及任教培养

选拔时间及程序

以下是选拔时间流程图:

1、上述时间均为大体时间,具体时间要视学校官网公布的硕师计划招

生简章而定,招生简章大致在每年的9月上旬公布。

2、申请: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部门

领取并填写《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具体过程视学校

官网公布的硕师计划招生简章而定。填表时注意只能填报指定的培养

学校,填写登记表则表明本人志愿到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

定的县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3、签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硕

师计划”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录用程序实

行考核和面试,与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合同》、

《就业协议书》及《硕师计划培养协议书》。签约成功后,填写

《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4、未通过复试的学生还能够继续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相当于有

两次上研究生的机会。

?任教及培养

被录取以后,硕师计划学生的培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边任教边在职

读研,第二步是脱产读研。

(一)到农村学校任教

前三年到学校所在省的农村学校任教,具体的农村学校以学校招生简

章上的为准。

任教的3年,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

等方式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

被录取后,要按相关规定到农村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将户籍及人事档

案等落在任教学校所在县。《“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放入人事

档案。

三年任教结束后,能够选择是否续签就业合同。续签合同的第四年回

学校脱产学习,完成学业后回到农村学校继续任教。不续签合同的第

四年脱产学习后,自行决定去向。

续签合同的不转户口、档案。不续签的户口、档案转至就读学校(培养

学校)。

(二)到培养学校学习

“硕师计划”研究生于第四年到培养学校报到,脱产集中1年学习核

心课程,并完成教育学硕士论文答辩,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生报到时需持《”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在登记表中要由任

教学校签署任教满3学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见。任教不满3年

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与“特岗计划”相结合

硕师计划能够与特岗计划结合。被录取的学生科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需要到设岗县任教,具体的设岗县视学校分配情况而定。

对于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

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

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

读教育硕士。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指国家实施的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人才培养

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

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

举措。

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

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

“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

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

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

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简介编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称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

划”“骨干计划”等,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

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为落实《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

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

为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报考就读该计划的

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

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

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

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

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

例的生活补贴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培养详情

学历要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

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

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

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

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

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

他条件可参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办

公厅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1]

招生生源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

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

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

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

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

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

领域从业人员。

报考方式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

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

学考试,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其他

相关政策,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推免生

见相关政策。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

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各招生单

位要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努力完成招生任

务。

招录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

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

2012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

4000人,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

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各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和产业调整结构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

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同时,为落实中央关于推动西藏等五

个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相关要求,招生计划对五个自治区予

以适当倾斜。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实行

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北京地区培训基地为中央民

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

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对家庭经济贫困学

生按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

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

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

统一划线”的原则。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另行通知。学生

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考试调剂

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之间调剂录取。其他招生、录取和培养等相关工作按《教育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

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教〕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

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民〔2010〕11号)执行

国家计划

一、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又称“储干计划”“高等教育

骨干计划”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

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以上储备干部计划是国家高级人

才培养计划

管理机构

教育部职责1.主管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制定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

协调招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高层

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3.对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区

域分布和民族比例等实行审核;4.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

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

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部门职责相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设有

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1.

生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本地区

各相关部门配合招生单位的工作,指导优秀考生报考;2.负责本地生源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

3.配合招生单位对本地区报考考生实行政审;

招生单位职责

1.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

生工作;

2.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实行政审;

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组织考试,完成录取工作。

【加分及照顾政策】

考研加分政策、照顾专业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一定水准上关乎考研

成败,是考生需要了解的常识。本文为大家解读相关政策,助力考研

之路。

一、考研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

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

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

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

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

加15分。

二、照顾专业

照顾专业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急需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

确定部分扶持的重点学科专业。这些学科一般需求量较大,但上线生

源较少。照顾专业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比非照

顾专业略低)。

照顾专业具体包括以下专业:

学术学位: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

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

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

体育学[0403]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照顾领域:冶金工程[085205]、动力工程[085206]、水

利工程[085214]、地质工程[085217]、矿业工程[085218]、船舶与海

洋工程[085223]、安全工程[085224]、兵器工程[085225]、核能与核

技术工程[085226]、农业工程[085227]、林业工程[085228]、航空工

程[085232]、航天工程[085233]。

中医硕士[1057]

体育硕士[0452]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

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

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

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

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

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

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

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

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考试录取: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

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以上内容根据当前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化,请以最新政

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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