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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潍坊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美发与形象设计技能比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本届比赛项目,共五个项目:标准卷杠(要求使用教习模特完成发型作品);
男士无缝推剪造型(要求使用教习模特完成发型作品);女士短发潮流修剪(要求
使用教习模特完成发型作品);新娘化妆、盘发设计造型(要求使用真人模特,既完
成发型作品,也要完成化妆作品);晚宴化妆、发型设计造型(要求使用真人模特,
赛前在规定场地完成发型作品,场上完成化妆作品)。
二、竞赛对象和组织形式
参赛队员为2012年10月份之前注册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大赛以学校为
单位组队参赛。比赛项目5个,包括:标准卷杠;男士无缝推剪造型;女士短发潮
流修剪;新娘化妆、盘发设计造型;晚宴化妆、发型设计造型。每个代表队参赛学
生10人,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1个项目。每项只能确定1名指导教师。
三、模特和服装
1.选手使用的真人模特由参赛单位在各中职或高职院校在藉的学生中选择,身
高标准1.65米—1.75米,三围不做具体规定。
确定模特后,各代表队在三种颜色(香槟色、酒红色和墨绿色)的晚宴吊带裙
中选一种颜色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在技能大赛网站,使用报名系统报名。
2.选手和模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并佩戴筹备组统一签发的参
赛证参加比赛。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3.选手必须按赛程时间检录,并按抽签顺序入场,迟到15分钟不准参加比赛。
4.选手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统一进场和退场;必须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通
讯工具、摄像器材带进赛场。
4.选手所需用品用具自备;电动工具必须是(国标)220V。
5.选手在比赛中不得走动和交谈,遇到问题,向监察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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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选手如提前完成比赛作品,应举手示意,并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不可以提前
离开赛场。
7.宣布比赛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继续操作将受到处罚。
8.未得到模特展示的指令,模特不准做任何表演动作。
9.比赛结束前10分钟主持人员会有提示。
五、其它事宜
1.执委会各组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必须统一佩戴由美发与
形象设计比赛组委会印发的相应证件。
3.除监察员、仲裁员、当场评判员、赛事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
人员未经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4.新闻媒体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配带相关拍摄工作证方可
进入赛场,赛场内必须听从组委会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六、比赛内容及要求
(一)标准卷杠(教习模特)
图例(标准图例)
比赛规定:
1.提前发放教习模特,不可为模特化妆、染发、穿戴服装、服饰或做任何标记。
2.赛前可为模特头发进行修剪。
3.选手携发模入场时,发模头发向后梳直,不可事先分区。
4.采用十字分区标准排列方式,可使用三种不同长度的专用圆形烫发杠,数量不少
于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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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必须使用同一颜色卷杠,如有违规,组委会将以备用卷杠替代。
6.使用教习模特型号:永丰3-A,12英寸100%真人头发。
比赛时间:25分钟
违规罚分:
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卷杠少一根扣2分,超出数量不加分。
如出现漏卷发丝,扣0.5分,最高扣2分。
评分标准:
1.排列方式符合项目规定,分区均匀、划分线清晰、发片薄厚均匀、两侧卷杠数量
对称、排列整齐、不压发根、不窝发稍(50分)
2.发丝服帖、松紧适度、平整光滑、清晰流畅,皮筋排列整齐(50分)
(二)男士无缝推剪造型(教习模特)
图例(标准图例)
比赛规定:
1.比赛现场由组委会将教习模特摆放好。
2.教习模特的头发必须打湿,梳顺梳通,无任何修剪的痕迹。
3.整体发型必须按图例向后梳理。
4.比赛时可使用任何工具、发胶和护发品。
5.剪吹造型要体现阳刚之气,突出技术功底。
6.按主持人指令开始剪吹梳造型;规定时间到,继续操作,视同放弃比赛。
7.必须使用指定教习模特,永丰84C10D10英寸,100%真人头发。
8.违反第1-7条规定,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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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时间:40分钟
评分标准:
1.修剪技术40%:修剪层次清晰,过渡自然、结构匀称。
2.吹风技术40%:发型线条清晰、流畅,发丝富有弹性和光泽。
3.整体造型20%:整体造型自然,符合脸型、头型,突出技术功底。
(三)女士短发潮流修剪(教习模特)
图例(仅供参考)
图一(正面)图一(背面)图二图三
比赛规定:
1.现场发放教习模特,不允许为模特接发、化妆和穿戴服饰。
2.选手携教习模头走到指定的操作位,主持人给三分钟打湿头发。
3.禁止使用电推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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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允许使用所有的发品。
5.使用教习模特型号:永丰PP3C16R,100%真人头发
比赛时间40分
违规罚分: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
评分标准:
1.修剪技术40%:剪切线条清晰,修剪点无脱节或断层。
2.染发技术30%:颜色符合项目规定,发色和谐搭配。
3.整体效果30%:线条清晰流畅,发丝柔顺,光泽饱满,富有弹性;整体造型自然、
搭配和谐,符合模特脸型、头型、气质等特质。
(四)新娘化妆、盘发整体造型(真人模特)
图例(仅供参考)
比赛规定
化妆要求:
1.适合婚庆场合的实用型新娘妆。
2.模特婚纱款式见图例(颜色为白色)。禁止在婚纱上添加任何饰物,禁止添加比赛
规定以外的服装服饰,禁止添加任何烘托作品的道具(如:手捧鲜花,散发喜糖,
放飞鸽子等)
3.模特面部不准有纹饰痕迹;面部粉底赛场完成,颈部以下粉底允许赛前完成;可
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不允许再有其它任何修饰的痕迹。
4.入场前,面部不能粘贴任何辅助化妆的材料,假睫毛、美目贴必须在比赛现场粘
贴。
发型要求:
1.发型以时尚为导向,能够被消费者接受。
2.赛前可做好吹风、卷筒等准备工作,模特入场时全部头发向后梳平梳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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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需染发,可赛前完成,可使用1种颜色(包括底色),并被消费者所接受,禁止
使用彩色喷雾。
4.如需使用发片,最多可使用两片根部直径不超过5厘米的发片,面积不超过整体
发型的30%。
5.允许使用1—2块支撑物,整体发型高度不得超过面部的2/3;比赛开始前,填充
物必须放在镜台前。
6.头饰不能覆盖全头面积的20%,高度不可超出整个发型的高度,禁止使用头发或
类似纤维制成的饰品(比赛开始前,饰品必须放在镜台前)。
7.比赛中可使用任何造型工具和发品。
8.发型完成后不得外露任何夹子或卡子等工具。
9.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将被扣5分。
比赛时间:80分钟
评分标准:
化妆标准(化妆技术80%;整体效果20%)
1.妆面粉底厚薄均匀,粉底颜色自然柔和,质感细腻。
2.妆面干净,对称牢固,化妆技巧突出新娘化妆特点。
3.色彩搭配合理,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4.五官轮廓清晰,比例均匀,妆面设计与造型意图吻合。
5.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搭配符合新娘自身条件和新娘化妆要求,符合婚庆场合,
突出新娘魅力,注重整体效果。
发型标准(发型技术80%,整体设计20%)
1.发色与发型、发片与发型、头饰与发型和谐搭配。
2.妆面、发型、服饰整体造型协调搭配,整体造型体现实用性与时尚性结合。
整体计分(化妆分数和发型分数的平均值)
新娘服装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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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式1款式2款式3
(五)晚宴化妆(真人模特)
图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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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图2图3(正)图3(背)
比赛规定
1.模特服装款式为吊带裙(颜色为香槟色、酒红色和墨绿色),允许对服装做改动,
但不可改变其原有风格,允许添加少许点缀。
2.模特面部不准有纹饰痕迹;面部粉底赛场完成,颈部以下粉底允许赛前完成;可
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不允许再有其它任何修饰的痕迹。
3.入场前,面部不能粘贴任何辅助化妆的材料,假睫毛、美目贴须在比赛现场粘贴。
4.赛前在指定的岗位完成晚宴发型,发式不限,适合参加晚宴或晚会场合。
5.发型可以使用1种颜色(不包括底色和过渡色)。
6.发型高度不超过模特面部的2/3,不可以用假发,允许使用1-2个填充物,头发
饰品不得超过发型面积的10%。
比赛时间:40分钟
晚宴服装图例:
评分标准:(化妆技巧70%:整体设计30%)
1.设计意图明确,构思新颖,突出主题,具有个性特征。
2.妆面粉底厚薄均匀,粉底颜色自然柔和,质感细腻。
3.妆面干净,对称牢固,化妆技巧突出晚宴化妆特点。
4.色彩搭配合理,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5.五官轮廓清晰,比例均匀,妆面设计与造型意图吻合。
6.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搭配符合模特自身条件和晚宴化
妆要求,注重整体效果。
7.整体效果必须体现实用性和生活气息。
特别提示:
1.规定时间到,继续操作者,视同放弃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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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晚宴化妆项目的选手,其模特儿发型必须在规定的岗位由本人赛前独立完
成,时间为50分钟。
本文发布于:2022-12-30 09:12: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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