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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国历代选士制度
题解:士选士制度
“士”(百度)在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理解。
上古:掌刑狱之官
商、西周、春秋:贵族阶层的最下层: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春秋末年以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统称。春秋战国时期
养士之风盛行。成为越来越有影响的政治力量。战国时的“士”:有著书立说
的学士,有为知己者死的勇士,有懂阴阳历算的方士,有为人出谋划策的
策士……如: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冯谖客孟尝君、苏秦连横等。
孔子(儒家)培养士君子,学说中儒出身于“士”,又以教育和培养“士”(“君
子”)为己任。“士”者“仕”也。“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
孟子说:“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
两汉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形成读书做官模式。
所谓的选士制度,可以理解为选拔人才的制度。现代意义上去理解,
人才并非都是要去做官的,应该是各行各业的。人才选拔制度世代沿革和
损益。考察历代选士制度,可以为思考当今社会的考试制度、选官制度和
人才选拔制度做一借鉴。以下分六个阶段简要考察中国历代选士制度的发
展轨迹:
(一)上古社会民主选举制
(二)西周选贤贡士
(三)春秋战国尚贤使能
(四)汉代的察举制
(五)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
(六)隋唐到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一)上古社会民主选举制
《礼记·礼运》记述原始社会民主选举的状况时说:“大道之行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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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也就是说“选贤与能”是原始社会的民主选举
制度,这种制度就是酋长公选,史称“禅让”。(原始社会末期氏族部落首领和
部落联盟首领是由集体协商和民主选举产生的。)
《尚书》和《史记》中也都有关于尧舜禹时期民主选举状况的记载。
比如说,尧的哥哥挚曾是部落联盟的首领,由于他为人“不善”而被罢免,由
尧接替了挚的职位。尧当政时,洪水泛滥成灾,尧向“四岳”(四个部落酋长)
寻求治水人才,四岳一致推荐鲧,但尧对鲧的德才情况不了解,于是四岳
建议“试可乃已”,即考察其德才,然后决定去留。到了晚年,尧又向四岳询
问谁可能继承自己的职位,四岳推荐舜继位,尧表示要对舜先行考验,说:
“我其试哉。”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于是
尧乃试舜五典百官,皆治”。这表明原始社会部落联盟最高首领在遴lín选
继承人时,必须征求各部落酋长,就是部落联盟议事会的意见,经过酋长
公选,而不能独断专行。被推举为最高首领继承人后,也并不能马上获得
首领职位,必须经过多年的考核、试用,取得氏族成员的广泛信任和拥护
后,才能正式走马上任,担任首领职务。所以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以
观其内”,又派9位男子与舜相处共事“以观其外”,再以“五典”、“百官”来考核舜。
所谓“五典”,又称“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试以“五典”,
即试其对“五典”的认识,看他能否用五种伦理道德规范教育大众;所谓“百
官”泛指官职之多,试百官,即考察他担任各种官职的能力。经过长期(3
年)的内外考核、试用,舜“皆治”,也就是对“五典百官”之事都精通,于是,
他才成为部落联盟的正式首领。后来舜在征寻自己的继承人时,“四岳”推荐
了禹。禹在做舜的接班人时,由于治水有功,舜死后便成为正式首领。
以上说明,在原始社会,被推举者由继承人到成为正式首领,要经过
长期考核与试用,取得一定政绩,并经过选举,才能得到正式确认。继承
人能否处理好部落联盟的事务,能否取得广大氏族公社成员的信任和拥护,
是关系到部落联盟能否巩固与兴旺发达的大事。经考核,尧的哥哥挚“不善”,
被罢免了;而尧、舜、禹对“五典百官”之事皆能处理完好,先后被推举为
部落联盟的最高首领。原始社会这种“选贤与能”的民主遗风是后世选举制
度产生发展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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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周选贤贡士
进入奴隶社会以后,上层统治者把国家视为私有财产,天子、诸侯、
卿、大夫等官职皆为世袭,一般不再实行选举。夏、商任官基本遵循“人惟
求旧”的原则。
由于殷商统治者在理政治民上多有“失德”,殷王对臣民不履行任何义务,
却拥有无限的权力,所谓“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惟辟(即君王)作福,
惟辟作威,惟辟玉食”,统治者作威作福,荒淫无度。导致了殷商政权失民
而覆灭。这惨痛的教训、怵目惊心的事实,使周初统治者清醒地认识到“小
民难保”,从而调整统治策略,提出“敬德保民”(德是天的至善性,保民是敬
德的实践表征。“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保民,即保社稷、保国家)、“德政礼
教”的治国方针。西周平定武庚叛乱之后,清除了各级政权中的殷商旧臣,
政府机构中需要补充大批新官吏;尤其是随着西周政权进入稳定发展阶段,
国家政治制度逐步健全,新的国家机构也急需大批人才去充实。这样,与
此相适应的选举制度亦待完善,建立一个比较完备的选举制度已经势在必
行。
西周选贤贡士制度包括乡里选举、诸侯贡士和学校升选三条主要途径。
之前的世袭制“立嫡以长不以贤《春秋·公羊传》。
乡举之士:《周礼·地官·乡大夫》谓:乡大夫每“三年则大比”,即对属民
考核道德、荐举贤能、呈报周王。
国学之士:“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
之学,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乡,升於学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
《礼记·王制》
西周除了在天子的王城和各诸侯的国都设立国学之外,还在地方上设
立了乡学,《礼记·王制》这段话说的正是从乡学经过考试选拔俊秀之士入国
学深造,毕业后任与官职的做法。
《礼记·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
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
《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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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凡入学以齿。
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
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
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
禄之。”
诸侯贡士:诸侯有义务按时向周天子贡献人才
“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礼记·射义》:“
西周是世界历史上最早实施选士制度的王朝,以后各代损益变化,相
沿成习,持续实施了3000年之久。
(三)春秋战国尚贤使能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失去了“天子共主”的局面,而是“礼乐征伐自诸
侯出”。士阶层以其出类拔萃的智慧、独立不羁的个性、洒脱飘逸的姿态,
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在春秋战国群雄逐鹿、学术下移的社会背景下,起
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士阶层的崛起
在西周宗法分封制中,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贵
族系列,士是贵族的最低级。士分为三等:上士、中士、下士,下士与庶
人相联系。
士隶属于上一级贵族,行为不自由;经济上可以不劳而“食田”;文化上“士
竟于教”,享有受教育权,西周时期的士大体可以分为二种:一种是“执干戈
春秋时期,社会急剧变革,阶级关系变化既大又快。士作为贵族等级
逐渐解体,其主要社会角色趋向于事文。原来在宫廷中掌管文化典籍、身
通六艺的士纷纷出走,云散民间。
春秋战国,这个急剧变革的时代,这个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军事斗
争异常尖锐激烈的时代,也是一个需要智能并孕育智能的时代,这为新崛
起的士阶层提供了无限广阔的发挥智能的空间。士在当时社会生活中,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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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精神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站在时代发展的最前沿,是时代精
神的体现者,是不同政治主张的倡导者。他们拥有相对独立的人格,自由
出入于能施展才能、实现理想的地方,他们上说下教,纵横游说,“择君而仕”,
形成了“邦无定交”、“士无定主”的人才自由流动的局面。“强必存,不强必
亡”、“强必富,不强必贫”的改革之潮,使各国君主都锐意变革图强,他们网
罗人才、竞相纳士,这样形成了人才“择君而仕”和君主求贤纳士这样人才
双向选择的盛况。这一盛况又孕育和培植了礼贤下士、尚贤使能、不拘一
格降人才的一代新风。换句话说,士阶层的崛起为选士制度的发展奠定了
人才基础。
尚贤使能的用人原则
“争强之国,必先争谋”争谋的实质就是争士。
“得士者昌,失士者亡”
选贤任能,礼贤下士蔚然成风。比如,魏文侯有“过闾而轼”之举。魏
文侯久闻段干木才高志清便亲自登门拜访,希望段干木入仕为官帮他治理
国家,但段干木却“官之则不肯,禄之则不受”,这更受到魏文侯的敬重,此
后魏文侯每次路过段干木家的巷口,总是垂首弯腰扶轼(轼为车前横木)以示
景仰与尊重。正是由于魏文侯不以富贵骄士,尊段干木、卜子夏、田子方
等为师,才招致天下贤士争往归之,有大政治家李悝为相实行变法革新,
有西门豹治邺,有吴起、乐羊等军事家为将为其开疆拓土。此后魏国伐郑、
败秦,成为战国时期最强盛的国家之一。
遍览春秋战国时期选贤任能的状况,宛如捧起了一部永远读不完的治
国安邦启示录:齐桓公不记私仇,以管仲为相,成为春秋时期第一大霸主;
郑国用子产执政20年,得以在大国交争的夹缝中生存、发展;吴王用伍子
胥辅政而西败强楚,称霸中原;越王勾践用文仲执政,“十年生聚,十年教
训”,卧薪尝胆,雪耻灭吴,进而北上会盟诸侯,称霸一时;楚悼王有吴起
辅佐,“南收扬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威震环宇;赵惠王用蔺相
如为相,廉颇为将,使东西二强齐、秦不敢妄动窥赵。至于政绩卓著的秦
国,更得益于选贤使能,秦穆公用百里奚治国,西益地,霸戌狄,威慑西域;秦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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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商鞅变法,国富民强,为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秦惠王用张仪为相,以“连
横”破“合纵”,南取巴蜀,东败强魏……秦国广揽贤才,尚贤使能,终于实现了灭
六国、统一中国的理想与夙愿。
不拘一格的选士方法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得贤治国,皆以“楚材晋用”为能事,采取了不
拘一格的选士方式。
第一,重金招聘。比如春秋时期第一霸主齐桓公曾经采纳管仲建议,养游
士80人,“奉之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周游于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
又如魏王“遣使者奉黄金束帛”聘孔子的第七代孙--名儒子顺为相。燕昭王筑
黄金台,置黄金于台上,“卑身厚币以招贤者。……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
剧辛自赵往,
第二,设计求贤。比如秦穆公为得到身份低贱、但治国有方的百里奚,
本欲重金礼聘,但怕由此引起楚国的警觉而不放其人,便以赎回逃奴为名,用
5张羊皮把百里奚从楚国买来,引渡到秦国,“授以国政”,号称“五羊大夫”。又如
齐威王时,齐国使臣出使魏国,发现了颇具军事才能的孙膑,于是把孙膑藏
在车里,偷偷带回齐国,受到齐威王的重用,在著名的马陵战役中,孙膑
第三,贤者荐贤。自下而上举荐贤才是春秋战国时期广为流行的选贤
方式。比如齐桓公时鲍叔牙荐举管仲为相;管仲又荐举5名贤人辅政。魏
文侯的勇将能臣吴起、西门豹、乐羊等皆由翟璜推荐,段干木、卜子夏、
田子方等由魏成子推荐。田忌推荐孙膑于齐威王,威王拜孙膑为军师;百
里奚推荐蹇叔于秦穆公,穆公拜蹇叔为相。贤者荐贤是春秋时期选士制度
的重要特点。
第四,献策自荐。春秋战国诸侯争霸的社会条件,为士展示才华、自
由竞争、“择君而仕”提供了绝好的机会。许多“游士”和“策士”都是通过毛遂
自荐或献策的方式出仕为官的。《史记·平原君列传》记载,毛遂自比囊中铁
椎,希望平原君“使遂早得处囊中,乃颖脱而出”。平原君答应了毛遂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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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带他出使楚国,毛遂果然以其超凡的智慧和胆略逼迫楚王出兵救赵抗
秦,立了大功。献策是士人登堂入“仕”的敲门砖,许多谋士因献计策被采纳
而平步青云。譬如苏秦、张仪、范睢、蔡泽、苏代等,皆以智谋超群,
游说献策而显名于诸侯。当时,许多出身卑微的寒士通过此径而荣身仕进,
爵高禄显,比如出身低微的姚贾,因赴秦献策有功而“封贾万户,以为上卿”;
曾遭“妻不下纴rèn,纺织,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逆境,潦倒得“羸滕履鞒,
负书担橐(鞒qiáo,也叫马后鞒,通过马尾、马臀的皮具,来更好地固定马鞍或拉动马车的绳索。
橐tuó囊。缠着绑腿布,穿着草鞋,背着书箱,挑着行李),形容枯槁,面目黎黑”的苏秦,
因为善于摇唇鼓舌,献策君王以求仕进,终于以合纵之策说服六国之君,
一人佩六国相印,声名显赫。
(四)汉代的察举制
萌芽于汉文帝
《汉书·文帝纪》载:“文帝十五年,文帝以‘朕之不德,吏之不平,
政之不宣,民之不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有所隐’为策问内容,诏
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这种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科目,再由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吏按科举才,
送至朝廷,最后由皇帝亲自策问,皇帝策问之时,要求被荐举人必须针对
时政提出建议,“周之密之”作答,答策封好交皇帝亲自拆阅,评定品第
高下,酌授官职的方法,是察举制的正式开端,但仅为偶然之举。
董仲舒认为任官之法十分重要。吏治败坏同“任子”制、“纳资”、
论年资决定升迁分不开。
西汉有《任子令》用法律条文规定高官特权,令文说官秩在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不问
其子弟德才如何,都可获得任其子弟为官的资格。除任子弟外,有时也可任孙、侄等亲属。
建议选举贤良,“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
岁贡二人……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量材而授官,录德而
定位”,直接推动了察举制的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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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正式成为比较完备的选士制度,在两汉数百年间,不断
损益调整,逐步建立起一系列察举科目,成为两汉取士的主要来源。
以考察推荐为主,考试为辅
察举科目有常科和特科。有贤良方正、孝廉、秀才(东汉改称茂材)、
明经、明法等科目。
(五)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
也叫九品官人法,是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是两汉
察举制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九品中正制从内容上说主要有四条。
(1)设置中正:这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掌管对
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也就是中正官。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
州设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人物之品评,各郡则另设小中正官。中正官
最初由各郡长官推举产生,晋以后,改由朝廷三公中的司徒选授。其中郡
的小中正官可由州中的大中正官推举,但仍需经司徒任命。在一般情况下,
州郡的大小中正官是由司徒举荐的现任中央官员兼任,有时,司徒或吏部
尚书还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这是为了保证中央对选举的直接控制,避
免他人对中正事务的干扰。大小中正官还都有名为“访问”的属员。
(2)品第人物:这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
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品评主要有三个内容:①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辈的资历
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等。这些材料被称为簿世或簿阀,是中正官必须详细
掌握的。②行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现在的品德评语。当时
的总评一般都很简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③定品:
即确定品级。将人物等级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
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这也正是九品的九个等级。这九品并不
是当时官阶的九品,当然他们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
行状,家世只作参考。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出身寒门者行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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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就行成
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有三种写法。“势”:权势极大
的家族;或“世”,世代做官的家族;“士”,南北朝时期别于“庶民”的一个特
殊的缙绅之家的等级)
(3)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
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
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
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
轻视。
(4)中正评议人物照例3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
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
动。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
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
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
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
中正品第(乡品)官品
九品
八品
三品
八九品
七品
一品(形同虚设)
六品
五品
四品
六、七品
四品五品
一、二、三品
二品
上品
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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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隋唐到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1.隋朝科举制的诞生
科举制诞生于隋朝。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的),始置进士科,这是
科举制创立之始。
隋王朝虽然是个短命的王朝,但是却是一个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有作为的王朝。它不仅结束
了魏晋南北朝三百余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国家统一,开凿了贯通南北的
京杭大运河,而且废除了以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代之以科举制,加强了皇权。
据《旧唐书·杨绾wǎn传》载"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旧唐书·薛登传》也
说"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仿效。因陋就寡,赴速邀时。辑辍小
文,名之策学。不以指实为本,而以浮虚为贵。"
由此可见,隋炀帝始置进士科取士之时,科举制草创伊始,只是试策小文,还很不成熟。隋
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
天下之重,非独治所安,帝王之功,岂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经邦,何尝不选贤与
能,收采幽滞。……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仪可称,或操屡清洁,所
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并为廊庙之用,实乃瑚琏hú
liǎn宗庙里盛黍稷的祭器,比喻治国的才能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衔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
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必举,与时无弃。……文武有职事者,五品以上,宜依令十
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zhuó。
该诏书已明确提出十科举人的项目和标准,即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仪可称、操屡清洁、强
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lǚ脊梁骨力骁壮。选士的项目和标准皆较
其后,在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
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
抑,四科举人。
该诏书把过去的十科举人改为四科举人,其分科举人的标准较前者更明确、更具体了,为唐
科举制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
所以叫做科举。
具体情况:自由报考(“投牒自进”)为特点,以考试优劣为取舍的主要依
据(即“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以考试大权集中在封建中央的吏部,采取自下
而上逐级淘汰的差额考试为主要筛选办法,以加强皇权为宗旨,广泛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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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代科举制的实施
唐代考生的三个主要来源:
“生徒”: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
“乡贡”;通过州县地方选拔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
“制举”: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
州县地方官以考试选拔贡士,不同科有不同标准。贡举的名额按照州的大小进
行分配。“凡贡人,上州岁贡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若有茂才异等,亦不抑以常数。”
(1)考生来源与报考手续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学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过州县地
方选拔考试而选送的“乡贡”;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实际上考生的
主要来源只有二个,即生徒和乡贡。
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是:
乡试(州、县的地方考试)
省试(尚书省的礼部考试)
吏部复试
皇帝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吏户礼兵刑工
唐代的三省六部制
①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②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
政收支等事;③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④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⑤刑部
掌管全国司法行政;⑥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历史地位与作用
选举用人的大权集中在中央的吏部,加强了皇权;
有利于思想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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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广泛地向地主阶级的各阶层和广大平民子弟打开了入仕的途径。
流弊
表面上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实则不尽然。
比如“通榜”,即主考官可以采访举子在社会上的才德声望,制成“榜贴”(名
单),有时主考官委派专人进行这种采访,叫做“通榜贴”,简称通榜,供主考
官录取时参考。采访过程中,社会名流,文坛巨子,达官贵人的推荐延誉
是非常重要的。
又如“行卷”,即是举子在考试前,将自己平时所作的诗文择其佳者
汇集成册,投献给当时的名公巨卿、社会贤达,求其赏识,制造声誉,向
主考官推荐。
唐为了防范科考舞弊,曾采取“糊名制”和“复试制”
唐朝科举制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首先,科举考试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发展的兴衰。唐前期,学校培养出
来的学生(生徒),必须经过科举选拔,才能参加吏部复试,铨quán选
合格才能授予官职。刺激了学校的发展。自武则天时期始,重科举轻学
校,科举及第者很少从学校出身的生徒中选拔,造成学校教育数量上的
萎缩和质量上的下降。
其次,科举考试对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影响是
显而易见的。学校便逐渐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或附庸
3.宋代科举制的发展
科举制创立于隋唐,成熟定型于两宋,在北宋达到最高峰,南宋则开
始衰落。
宋代的科举制基本上沿用了唐制,但又随着变化了的形势有许多创新
和发展。
宋初为了网罗人才,进一步加强了科举考试,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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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举措:
首先是增加了科举取士的名额;
其次是提高了科举及第后的地位和待遇;
再次是严格立法,完善考试制度,防范舞弊。具体表现为:
一是不许朝廷官员推荐考生应试。宋代法律规定:“馆阁、台省官有请属
举人者密以闻,隐匿不告者论罪”,“诸王、公主、近臣,勿得以下第亲族宾客
求赐科名。”
二是临时指定主考官,实行“锁院”制,宋代主考官年年更换。
三是举行复试和“别头试”。
即回避制度。为了限制官僚子弟和士族子弟应试的特权,宋代规定食禄之家的子弟参加科举考
试时必须加试复试,主考官的子弟、亲戚参加考试应该另立考场,别派考官,即“别头试”。
四是实行“糊名”密封与“誊录”制度。
科举制度在北宋发展的表现,进一步严格了考试程序,为防止舞弊,采取了糊名法,就是现在考试
密封姓名等信息的方法。还有誊录制,就是用专人把考生的文章重新抄录,防止考官通过笔迹认识考生
的答卷,从而徇私舞弊。
以上办法都是针对科场作弊而制订的,它使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更加
完善了,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巩固封
但是制度是人制订的,它可以被建设,亦可以被破坏。随着宋王朝的
走向衰落和腐朽,“糊名”、“誊录”也很难防止考官营私舞弊。
4.辽、金、元科举制度的演化(略)
5.明清科举制的颓废
(1)明代采取
明代初年,由于重新建构起来的官僚机构对吏员的需要,采取了多途
选士,科举考试、察举荐才和学校育人齐头并进。朱元璋还很有创建性地
提出了老少“参用”的唯才是举的政策。但为了防止负责荐举的各级官员利用
职权营私舞弊,朱元璋明令“严选举之法,有滥举者逮dài治之”。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诏实行科举取士,连续举行三年,但由于
科举所得之士皆为年少的青年后生,缺乏实际的任事能力,使朱元璋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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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所以自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起便暂停科举。停废科举之后,明王
朝十分注重荐举取士和兴学育才。然而荐举的情况也并不比科举好多少,
甚至不如科举,经过反复比较权衡,明王朝又决定恢复科举制。
(2)明清科举考试
首先是“童试”。童试是预备性质的考试,即预考。考生不论年龄长幼皆
称为“童生”或“儒童”。童生先参加地方的州、县级考试,由州、县长官主考,
童试预考通过以后称为“生员”,也叫“庠生”,通称“秀才”。
第二步是“乡试”。“乡试”是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称为三年一
“大比”。由于考期定在农历八月,所以又称“秋闱”。乡试第一名叫“解jiè元”。
所谓“解”是“发送”的意思,即由地方考取了将送往京城参加“会试”。所谓“元”
是第一的意思。乡试第二名叫“亚元”。第三、四、五名叫“经魁”。第六名叫“亚
魁”。其他称“文魁”。
明代还出现了“洞学科举”的现象。所谓“洞学科举”就是分配给书院若干
名额参加科举考试。
第三步是“会试”。“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考试时间是在乡试
后第二年春天的二月份举行,所以又叫“礼闱”或“春闱”。参加会试的必须是
乡试中试的
会试分三场进行,分别在二月份的初九、十二、十五三日进行。
第四步称为“廷试”或“殿试”。参加殿试的必须是会试的及第者。举行殿
试之际,皇帝要亲策于廷,直接主持,以表示取士用人的大权掌握在皇帝
手里,是恩出皇门。但一般而言殿试只是一种形式,表示朝廷对人才的重
视,这级考试没有去留,只有名次的升降。殿试考中分一、二、三甲,
统称为进士。进士放榜时,要在殿前举行唱名典礼,由皇帝亲自宣布进士
名次,称传胪lú~句。上传语告下为“胪”,下传语告上为“句”。放榜后,皇
帝亲自赐“恩荣宴”。殿试一甲三人,曰状元、榜眼和探花,统称“赐进士及第”
指科举考试考中,放榜后即刻授予官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名,主编?),
榜眼和探花授翰林院编修责任编辑,呵呵。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
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叫“传胪”,在乡试、会试和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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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皆得第一名,称为“连中三元”,是人生的最高荣誉。
翰林院
从唐朝开始设立,初时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
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
供奉则无甚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有“天子私人”
之称。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宋朝后成为正式官职,并与科举接轨。
明以后被内阁等代替,成为养才储望之所,负责修书撰史,起草诏书,为皇室成员侍读,担任科举
考官等。地位清贵,是成为阁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员的踏脚石。
无论政治地位高低,在各朝各代,翰林学士始终是社会中地位最高的士人群体,集中了当时知
识分子中的精英,社会地位优越。唐朝的杜甫、张九龄,宋朝的苏轼、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
明朝的宋濂、方孝孺、张居正,晚清的曾国藩、李鸿章等等,皆是翰林中人。入选翰林院被称为“点
翰林”,是非常荣耀的事情。翰林学士不仅致力于文化学术事业的传承,更踊跃参与政治,议论朝
政。
翰林制度和科举制度是封建中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架构。由科举至翰林,
由翰林而朝臣是科举时代士大夫的人生理想,是儒家学说中“达则兼济天下”
的表现。
(3)
由于八股取士,考场舞弊等多种因素交织融合在一起,使明清之际的
科举考试弊窦丛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批评,直至清末,废科举,兴学堂
已成大势所趋。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们对科举,尤其是八股取士的批评
八股取士“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致使“寇
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为此,可以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败坏人才,有甚于咸
阳之郊所坑者。”焚书坑儒
八股取士不仅败坏人才,而且败坏了学术,造成举业盛而学术衰的可
悲下场。科举考试命题只限于四书五经,甚或仅限于《四书》,且只能代圣
贤立言,八股取士的程式又极为固定,不能有所变通,这样固定的内容和
死板的形式极易被揣摹、效仿,所以迎合考生的心理,适应八股取士之需
要,许多人开始押题做答案,考生便花钱买答案,只要背诵答案就可以应
付考试,而对经书原文,对研究学术莫不关心,这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它
降低了对儒学的研究水平,淡化了学术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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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科举考试对学校教育的负面影响也愈演愈烈,使学校教育完全
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或附庸。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准备科举,科举考试的
内容,就是学校传授考核学生的内容;科举考试的方法也成为学校中考核
学生的主要方法,科举完全成为学校的指挥棒,学校完全成为应试教育的
机构,无法培养出利济苍生、
再加上科举舞弊现象的屡禁不绝和愈演愈烈,科举制已随封建政权的
末落而走到了穷途末路。1901年,张之洞、刘坤一等提出递减取士名额,
1903年,张百熙也建议从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三分之一,暂行试
办。”1905年,清廷被迫宣布“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自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始置进士科开始,至1905年科举制最终退出
中国历史舞台,共延续了1300年之久。在这1300年里,科举曾有过辉煌
灿烂的历史,它以公平竞争为原则,面向全体社会公民,采取优胜劣汰的
取士原则,不分家世、不屈权贵,曾选拔出大批德才兼备的各类人才,极
大地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了官吏队伍,提高了政府
机构的行政管理水平,同时也培植了人们崇教向学的心理,形成了尊师重
道的民族传统,另外,科举考试不断走向标准化,对丰富今天的管理理论,
加强考试管理等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值得深入研究,尤其是西方国家借
鉴中国的科举制发展了现代的公务员制,更值得我们对科举制的利弊得失
进行深刻地反思,从而为我国公务员制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与借鉴。
主要参考资料:东北师范大学网络课程
本文发布于:2022-12-30 05:49: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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