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青海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作的⼈员,需要
参加会计⼈员继续教育,海西会计⼈员可通过登陆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的公
需科⽬和专业科⽬学习。
⼀、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是为会计专业技术⼈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能⼒素质的⼀项制度安
排。因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
⼯作的⼈员,均应按照《会计法》以及《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青财会字[2019]1001号)规定,参加继续
教育。请各地区、各单位积极组织和督促本地区、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并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建⽴健计⼈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
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会计⾏业进⼀步提⾼诚信⽔平。今年继续将《会计⼈员基本职业道德》课程作为我省会计⼈员继续教育
的必修课,安排在“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络培训平台”课程内。
三、根据青海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作的通知》(青⼈社厅函
[2021]269号)要求,2021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员当年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少于135学分(其中公需科⽬不少于45学分,专
业科⽬不少于90学分).
四、根据《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青财会字[2019]1001号)相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员所在单位及
各市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会计⼈员继续教育的,应按要求做好备案⼯作,并将《会计⼈员基本职业道德》纳⼊培训课程.
五、2021年我省继续教育络培训平台培训课程已开通,全省会计⼈员均可登录“络培训平台”参加上继续教育培训
(:8080/qhcms/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会计⼈员继续教育栏⽬)。
请⼴⼤会计专业技术⼈员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规定的课时。未按时完成或未达到规定课时要求的会计专
业技术⼈员,⾃⾏承担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2-12-30 04:08: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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