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城十校图书馆馆际互借实施细则
一、馆际互借的范围
(一)十所高校是指: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
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学院、广州大学、广州美术
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二)原则上以解决各校教学、科研急需的图书为主,并在本校图书馆缺藏
的情况下进行。仅限于各校流通外借的中、外文普通图书;参考书、工具书、古
籍、期刊、学位论文等文献不纳入馆际互借范围。
二、馆际互借的服务对象
本校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职工。
三、馆际互借的数量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读者可通过广州大学城十校图书馆馆际互借系统借阅5册图书。
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按借出馆相关规定处理。
四、馆际互借的服务方式
广州大学城十校图书馆馆际互借采用馆对馆的方式提供服务,符合条件的读
者可通过本校图书馆馆际互借专职管理员借还图书。
五、邮寄方式与费用
通过签约快递公司(由广东省高校图工委代表十高校图书馆与物流公司签订
专属的图书传递协议)寄送图书。图书快递费用由图书借入馆承担。
六、馆际互借工作流程:
(一)借书流程
1、读者在“广州大学城十校图书馆馆际互借系统”中填写并提交馆际互借
图书申请;
2、借入馆馆际互借员确认申请,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发出;
3、借出馆收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在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
将书寄出;
4、借出馆在系统内做详细的登记与寄出处理,并随书附上本单位的“馆际
互借图书事务单”,填写相关内容。
5、如果读者申请借阅的图书不能外借,借出馆应在系统中做出“拒绝申请”
处理,并注明原因。
6、将图书用馆际互借专用邮寄箱(包)发往借入馆,出借时间按快递公司收
件日计。
7、借入馆收到图书后尽快通知本馆读者取书。
(二)还书流程
1、各校图书馆馆际互借员收到读者归还的图书之后,需在“馆际互借图书
事务单”归还栏中签名、盖章确认,并在系统内做相关登记处理。读者凭此签名
后的清单确认已经归还图书。
2、将图书用馆际互借专用邮寄箱(包)发往借出馆,还书时间以馆际互借员
收到图书日计。
七、图书催还与赔付:
1、各校图书馆馆际互借管理员须及时处理本馆馆际互借图书的催还工作。
2、读者因毕业、调离等原因离开所在学校时,各馆馆际互借管理员须查验
其馆际互借图书是否还清,确认还清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3、按照借出馆的相关规定,对超期、污损和丢失的图书等情况执行赔付罚
款,如果出现争议由读者所在馆负责解决,并最终承担相应责任。
八、广州大学城十校图书馆图书借阅规章制度为本实施办法的补充。
九、未尽事宜归广东省高校图工委解释。
本文发布于:2022-12-30 04:02: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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