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公告]2021年初中(⾼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招⽣公告
⽾阳市2021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招⽣公告
⼀、招⽣计划
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招⽣⽣源计划,共九个类型204⼈。
表1.⽾阳市2021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招⽣⽣源计划总表(共9个类型204⼈):
序号项⽬计划来源培养类型
培养
层次
培养学校招⽣计划种类招⽣专业招⽣⼈数备注
1省级项⽬计划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3个院校普通招⽣计划11个专业24
详见
表2
2省级项⽬计划本科层次⼩学教师本科3个院校普通招⽣计划6个专业30
详见
表3
3省级项⽬计划本科层次⼩学男教师本科2个学校普通招⽣计划⼩学教育15
详见
表4
4省级项⽬计划本科层次⼩学教师(扶贫)本科2个院校普通招⽣计划⼩学教育5
详见
表4
5省级项⽬计划专科层次⼩学教师(扶贫)专科4个学校普通招⽣计划⼩学教育5
详见
表5
6省级项⽬计划专科层次⼩学男教师专科4个学校普通招⽣计划⼩学教育15
详见
表5
7省级项⽬计划本科层次幼⼉园教师本科长沙师范学院普通招⽣计划学前教育10
8市州项⽬计划专科层次⼩学教师专科衡阳幼⼉师范⾼等专科学校普通招⽣计划⼩学教育60
9市州项⽬计划专科层次幼⼉园教师专科衡阳幼⼉师范⾼等专科学校普通招⽣计划学前教育40
表2.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分培养学校分专业招⽣计划表:
培养学校
招⽣专业与招⽣计
划数
合计汉语⾔⽂学
数学与应⽤数
学
英
语
物理
学
化
学
⽣物科
学
思想政治教
育
历史
学
地理科
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
⼼理
学
湖南⽂理学院
怀化学院6111111
湖南第⼀师范
学院
55
表3.本科层次⼩学教师分培养学校分专业招⽣计划表
培养学校招⽣专业与招⽣计划数
合计科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
⼩学教育
(全科型)
湖南第⼀师范学院26555551
长沙师范学院22
湖南⽂理学院22
表4.本科层次⼩学男教师与本科层次⼩学教师(扶贫)分培养学校计划表
招⽣类别与
招⽣专业
培养学校
本科层次⼩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学教师(扶贫)
⼩学教育⼩学教育
湖南第⼀师范学院5
长沙师范学院101
湖南城市学院4
表5.专科层次⼩学教师(扶贫)与专科层次⼩学男教师分培养学校计划表
招⽣类别与
招⽣专业专科层次⼩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学男教师
培养学校
⼩学教育⼩学教育
湘南幼⼉师范⾼等专科学校14
怀化师范⾼等专科学校12
湘中幼⼉师范⾼等专科学校24
湖南幼⼉师范⾼等专科学校15
⼆、招⽣对象及条件
报考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的报名对象是持⽾阳市户籍的、在衡阳市范围内就读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且
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3年9⽉1⽇及以后出⽣)。
2.热爱祖国,品⾏良好,遵纪守法。
3.在我市公费定向师范⽣专⽤考点参加了衡阳市初三年级的中考,且中考成绩不低于2021年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
范⽣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相当于我市省⽰范性⾼中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4.⾝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
厅、卫⽣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学⽣⼊学⾝体检查取消⼄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
5.热爱教育事业,⾃愿报考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我市教育局的安排,在我市农村相应层次的
学校或幼⼉园从事教育⼯作,本科毕业⽣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6.报考本科层次⼩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已脱贫家庭学⽣(原建
档⽴卡贫困户家庭学⽣,且持有我市扶贫办发放的《扶贫⼿册》,扶贫⼿册复印件需经我市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
三、培养模式
1.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1)学⽣⼊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
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校对⼝招⽣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考
录取⼿续后升⼊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计划纳⼊当年全省普通⾼校本科招⽣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
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学位证书。
(2)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校对⼝招⽣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
协议书终⽌,培养学校不再进⾏后续阶段培养,学⽣⾃谋职业。
2.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五年⼀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四、相关政策
1.公费师范⽣男⼥⽣⽐例相对均衡政策。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件精神,为提⾼乡村初中、⼩学教师队伍建
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中的男⼥⽣⽐例相对均衡,2021年,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学教师、本
科层次⼩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学教师、专科层次⼩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
科层次⼩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学教师、专科层次⼩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
业招⽣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招⽣⽐例相对均衡政策,在⽣源条件充⾜的情况下,男、⼥⽣录取⽐例原则上均
不低于40%(⼩数点⼀律余进,下同);在⽣源条件不⾜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落实男⼥招⽣⽐例相对均衡政策
的⼯作原则是:在相应⼯作环节中,应⾸先根据招⽣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考⽣中择优确定40%⽐例的
男⽣考⽣和⼥⽣考⽣,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例的相应考⽣;男⽣或⼥⽣⽣源条
件不⾜时,相应的男⽣考⽣或⼥⽣考⽣的缺额应与剩余20%⽐例的考⽣名额统⼀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公费定向师范⽣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
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在校学习期间,⼀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毕业后,依据招⽣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专科毕业⽣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我市负责落实。
6.公费定向师范⽣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专业学位。
7.公费定向师范⽣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我市教育局批准,可依据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我市的
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作。
8.未能履⾏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并缴纳违约⾦。
9.衡阳市、⽾阳市两级教育⾏政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的履约管理,建⽴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
范⽣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和违约⾦。
10.凡报考我市初中起点的公费定向师范⽣的应届初中毕业⽣,⾯试或体检没有⼊围的考⽣,⼀并纳⼊全市普通⾼中招
⽣录取,其中符合省级⽰范性普通⾼中招⽣录取条件的考⽣,必须服从省级⽰范性普通⾼中录取调配。凡被初中起点公
费定向师范⽣录取的,不再被普通⾼中招⽣录取。
2021年6⽉2⽇
⽾阳市2021年⾼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招⽣公告
⼀、招⽣计划
我市⾼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招⽣计划,共三种类型79⼈。拟录取考⽣须根据相应招⽣录取办法与我市签订公
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毕业后均应回我市相应学校任教。具体计划如下:
1.⾼中起点本科层次⾼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源计划40⼈,通过普通⾼考,⾯向我市招⽣。报考考⽣必须持⽾阳
市户籍(户籍迁⼊截⽌时间为2021年6⽉7⽇)。
培养学校
⾼中课程名称、招⽣专业
与招⽣计划数
合计数学物理⽣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乐⼼理学
数学与应
⽤数学
物理学⽣物科学
思想政治
教育
历史学地理科学⾳乐学
物理科⽬
组合
物理科⽬组合
物理科⽬
组合
历史科⽬
组合
历史科⽬
组合
物理科⽬
组合
历史科⽬
组合
历史科⽬
组合
物理科⽬
组合
历史科⽬
组合
湖南科技
湖南科技
⼤学
10111151
湖南⼯业
⼤学
7241
湖南理⼯
学院
321
湖南师范
⼤学
1523115111
衡阳师范
学院
511111
2.⾼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源计划35⼈,通过普通⾼考,⾯向我市招⽣。报考考⽣必须持⽾阳
市户籍(户籍迁⼊截⽌时间为2021年6⽉7⽇)。
培养学校
招⽣专业与招⽣计
划数
合计数学与应⽤数学物理学化学⽣物科学
思想政治教
育
地理科学应⽤⼼理学
物理科⽬组合物理科⽬组合
物理科⽬组
合
物理科⽬组
合
历史科⽬组
合
物理科⽬组
合
历史科⽬组
合
物理科⽬组
合
历史科⽬组
合
湖南⼈⽂科技
学院
7111112
衡阳师范学院
怀化学院41111
邵阳学院511111
3.⾼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4⼈,通过普通⾼考(理⼯类)或对⼝⾼考,⾯向全省
招⽣。报考考⽣户籍不受限制,拟录取考⽣须与我市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毕业后回我市中职学校任教。
类⽬
招⽣学校、招⽣专业与招⽣计划
数
招⽣专业合计普通⾼考招⽣计划(理⼯类)对⼝招⽣计划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动化视觉传达设计财务管理
湖南师范⼤学22
湖南科技⼤学11
衡阳师范学院11
招⽣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
课教师任教专业
机电技术应⽤、机电设备安装与
维修、机电⼀体化
电脑美术设计、平⾯设计、⼯艺美术设
计、⼴告设计与制作
会计、会计电算化
联合培养
⾼职院校
湖南⼯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财经⼯业职业
技术学院
⼆、招⽣对象及条件
我市⾼中起点农村⾼中、初中教师计划的招⽣对象是持⽾阳市户籍(户籍迁⼊截⽌时间为2021年6⽉7⽇)的2021年
湖南省⾼考考⽣;我市中职专业课教师计划的招⽣对象是参加2021年湖南省⾼考或对⼝招⽣考试的考⽣(不限⽾阳市户
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1⽇及以后出⽣)。
2.参加了2021年湖南省普通⾼考或普通⾼校对⼝招⽣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1)报考⾼中教师、初中教师计划的⾼考成绩达到招⽣学校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考选考科⽬符合招⽣学
校选科要求。
(2)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普通⾼考招⽣计划的考⽣,⾼考成绩达到招⽣学校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中职专业
课教师对⼝招⽣计划的考⽣,对⼝招⽣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的通
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
4.热爱教育事业,⾃愿报考我市公费定向师范⽣,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我市教育局的安排,在我市相应类别学校任教不
少于6年(须签订公费定向师范⽣培养协议书)。
三、培养模式
1.本科层次⾼中、初中教师采⽤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2.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本科院校会同有关⾼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才培养⽅案由
本科院校与⾼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学年由相关⾼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
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学位证书。
四、招⽣录取程序
(⼀)公布招⽣政策与宣传发动。各⾼中(中职)学校应利⽤多种形式,向⾼三年级学⽣及其家长公布招⽣政策和我市
的招⽣计划。
(三)填报志愿。考⽣根据我市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
其中填报我市本科层次⾼中、初中教师招⽣计划志愿的考⽣,应持有⽾阳市户籍,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此
户籍政策要求的,⼀律视为⽆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名
单提供给招⽣学校,各招⽣学校依据有关招⽣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学校提交的拟
录取名单投档。第⼀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学校未完成招⽣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络和媒体统⼀向社会
公布院校招⽣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学校将录取名单,经衡阳市教育局函告我
市教育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依据衡阳市教育局函告的录取考⽣名
单,我市教育局统⼀组织所有录取考⽣(带本⼈⾝份证)与本市⼈民政府签订《协议书》(报考本科层次⾼中、初中教
师的⼀式四份;报考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的⼀式五份)。报考本科层次⾼中、初中教师的录取考⽣在签订《协议
书》时,应携带本⼈户⼝薄供我市教育局核对考⽣户籍,凡考⽣户籍⾮⽾阳市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在签订
《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及其法定监护⼈共同签订《协议书》;凡⾮考⽣本⼈及其法定监护⼈签订《协议
书》的,或考⽣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动放弃招⽣录取资格。考⽣与我市⼈民政府两⽅签订后
的《协议书》,经衡阳市教育局寄送达有关招⽣学校。《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我市教育局根据⼯
作需要适时公布并经考⽣所在学校及时通知有关考⽣。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学校收到《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与复查。录取考⽣持录取通知书到招⽣学校报到。新⽣⼊学后,招⽣学校在⼊学⼀个⽉内对公费定向师范⽣
进⾏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
得公费定向师范⽣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和学⽣管理规定处理。招⽣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
书》寄送达各协议⽅,并存⼊公费定向师范⽣新⽣的个⼈档案。
五、相关政策
1.在本科提前批同⼀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省内公费定向师范⽣”招⽣院校(专业)的考⽣,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
的军事、公安、航海、民航飞⾏学员、艺术、基层农技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其他类院校(专业)等。
2.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直接志愿⽣源不⾜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
中,由⾼分到低分进⾏调剂录取。
3.公费定向师范⽣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
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享受同等待遇。
4.公费定向师范⽣在校学习期间,⼀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5.公费定向师范⽣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6.公费定向师范⽣本科毕业后,依据招⽣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
教岗位和编制由我市负责落实。
8.公费定向师范⽣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专业学位。
9.公费定向师范⽣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我市教育局批准,可依据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我市的
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作。
10.未能履⾏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并缴纳违约⾦。
11.衡阳市、⽾阳市两级教育⾏政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的履约管理,建⽴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
范⽣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和违约⾦。
2021年6⽉7⽇
(教师⼯作股供稿)
本文发布于:2022-12-30 01:34: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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