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8年9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
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
2018年9月18日
准考证号级别、种类违规行为处理依据拟处理意见
0二级、笔试
将试卷带出考场第五条、第九条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三级、笔试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三级、笔试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三级、笔试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三级、笔试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一级、口试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一级、笔试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第五条、第九第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二级、口试
将试卷带出考场第五第、第九条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二级、口试
将试卷带出考场第五第、第九条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三级、笔试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三级、笔试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三级、笔试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四级、笔试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第五条、第九条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三级、笔试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第六条、第九条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本文发布于:2022-12-29 16:25: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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