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1、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职位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
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机关和职位。
第二、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考者必须阅读并同意
《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者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照
片审核通过后,信息不能更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考生可自主选
择考区。辽宁生源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省公务员的,也
需在全省自主选择考区。
第三、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者需要缴纳报名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到各
市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未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四、打印准考证。已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于2013年4月4日8时至4月13日8
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体检阶段需要使
用,丢失不补。
第五、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
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六、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2013年5月上旬,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
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第七、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将
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2、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入“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入公务员考试专栏,选择“2013年04月辽宁省公务员
录用考试”,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报名”,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
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建议考生将所有的信息都填写完整以便报考单位审核),报考
者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并选择“报考单位”及“报考职位”。填写完毕
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之后选择“考区”“报名点”即可进入下一步。
“考区”是报考者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3、报名完成后等待审查机关对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考
生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以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请
考生妥善保管,留待资格审查时使用,丢失不补。
4、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入公务员考试专栏,选择“准考证
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打印准考证。此功能4
月4日至4月13日期间方可使用。考生可以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5、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登录后,选择“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3、网上报名时务必注意?
1)填写姓名、身份证时请注意不要有任何空格。
2)填写时间最好在20分钟以内,以免网页失效,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3)数码相片上传规格:照片为jpg格式;相片不大于50k;照片为证件照。
4)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支付。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5)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
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仔细,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6)由于需要填写的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者在网
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
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4、报名时关于考区的选择?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
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辽宁生源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的应
届毕业生报考我省公务员的,也需在全省自主选择考区。
5、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相关问题?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
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阅《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表,对照职位
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
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登记表》在缴费成功后打印,并请考生妥善保管,在面试前使用,丢失不补。
7、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是否需要填报?
招考职位有要求的,应该在报名信息表中如实填报注明。
报考公告
(一)招考人数略微增加
2012年招考6900人,今年则是7483人,相比增加了583人,为更多的人实现公职梦
想提供了机会。
(二)职位空缺后的递补情况
在2012年公告中,在公示阶段,规定“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在今年的公告中删除了此条内容,而在面试阶段增加了相关内容,即“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
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增加“监狱劳教机关的公务员”录用后工作年限限制
对比2012年的招考公告,在2013年的公告中,增加了“监狱劳教机关的公务员(工作
人员)”的年限限制,即“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及监狱劳教机关的公务员(工
作人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
动,确保县以下及监狱劳教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四)时间节点的变化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2013年3月11日8时至3月17日24时
2.查询审查结果:2013年3月12日至17日
3.缴费确认:2013年3月12日8时至3月18日16时
4.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3月13日至14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4月4日8时至4月13日8时
6.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
科目)
报名情况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国家人事部在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从2002年起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方便考生,定时
定期”。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
报考。
以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
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一类。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
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二类。
报考第一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考查范围包括:
常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以下三种题型:阅读理解(短文阅读、文章阅读)、词语表达(选
词填空、词语替换)和语句表达(病句判断、歧义辨析、长句判断、选句填空);
数量关系(数字推理、数学运算);
判断推理(图形推理、演绎推理、定义判断、事件排序);
资料分析(文字资料分析、表格资料分析、统计图形分析)。
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35-140道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时间短、题量大,这就要
求考生不仅做题速度要快,还要具备一定的答题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
理论和行政管理等理论知识以公务员身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
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报考第二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一科。《行政职业能力
测验二》的题型、题量、难度等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略有不同。专业科目笔试的内容、
方式由各招考部门确定。
在各地实际操作过程中,考试科目可能不完全一致,部分省市可能还会考公共基础知识
(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考生可根据当地招考公告进行复习。
考试特征
公务员考试特征概述
就其实质来说,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它不仅是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
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条
件,同时又广泛借鉴和吸收其它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成果。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对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表现为录用考试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考
试办法及考试类型、主考机关、甚至命题、监督及阅卷工作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它们
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并且指导着录用考试的进行。有法
必依则是要求录用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以确保整个录用考试
过程符合公正,客观,竞争等要求。
(二)实用性
公务员录用考试依据国家行政机关空缺职位的要求统一进行,严格遵循"因事择人","
为用而考"的原则,从行政机关的工作的实际需出发来择取人才,充分保证人才的"适材适用
"。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体和客体是特写的。我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由
国家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国家人事部门委托用人部门实施。地方国家行政
机关的录用考试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客体的特定性则是指公
务员录用考试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四)公开性
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均可报考,
不受阻挠和歧视。而且报考条件、对象程序、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及录用等事物都应公布
于众,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成绩核算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
分数
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成绩总分是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申论100分。一般来
说,行测平均到每个题目,均分是0.7分左右。
计算公式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50%
地方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
北京公务员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成绩的核算与国家大致相同,极个别省份具有特殊性。
如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准考证书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
后一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
《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考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若报考人员遗
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发。
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
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号
不相邻。准考证号一般采用8位数字。
违纪制度
1、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几种处理方式?
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以下三类处理方式:一是情节较轻者,取消本
次报考资格、该科目(场次)成绩无效、不予录用;二是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
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三是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
考公务员等。
另外,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考试过程中,哪些情形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会收到什么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
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
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
规定以外的物品一般包括: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材料,如书籍、笔记、练习册、草稿纸或
纸条等物品。报考者将这些物品带入考场且没有按照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比如,将书籍带
入考场并且放在考场座位的抽屉内等,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规定要求,报考者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文具外,其他物品最好一律不带入考场。
如果带入考场,报考者应按照考场规则和监考要求将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政
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资格审查的程序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
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年
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
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
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文发布于:2022-12-29 03:35: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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