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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ct考试个硕士的介绍
1、工程硕士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
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
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
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
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
答辩。
(二)招生对象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招生单位及其工程领域名单详见附1。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
试。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
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
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
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
测试。
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第二阶段的报名工作,6月底之前在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本单位第二阶段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第二阶段的考试是录取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好专业考
试和相关测试。
(五)其他事项
1、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
的10%。
若培养单位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核能与
核技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
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有权在项目管理领域招生的培养单位,该领域的招生不得超过所规定的限额(2011年项目管理领域
招生限额见附3)。
3、培养单位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理由要充分,质量保证措施要具体,并需填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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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4)一式两份于2012年1月31前传递到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1)对于录取1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
际录取人数的10%。其中,西部院校所录取考生均为西部生源的,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可
按不超过本单位录取人数的15%掌握。
(2)对于录取100人及以上的培养单位,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10人。其中,
西部院校所录取考生均为西部生源的,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可按不超过15人掌握。
(3)培养单位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核
能与核技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等领域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数的比
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实际录取人数的10%。
4、招生录取结束后,将按领域公布GCT成绩百分位平均值,若培养单位某个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5
位(培养单位数少于50的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3位),将视情况暂停该培养单位该领域1~3年
招生。
录取西藏和新疆地区的考生不参加排序。
5、对于当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应进行认真分析,属于生源问题的,应加强和企业的联系,积
极组织生源;属于社会需求问题的,应主动提出停止该领域的招生。若因培养单位不予重视,出现连续
3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将停止该领域的招生。若要恢复招生,需重新申请。
6、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
在职攻读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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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领域名称及代码
序号工程领域名称代码序号工程领域名称代码
1机械工程43010221轻工技术与工程430122
2光学工程43010322交通运输工程430123
3仪器仪表工程43010423船舶与海洋工程430124
4材料工程43010524安全工程430125
5冶金工程43010625兵器工程430126
6动力工程43010726核能与核技术工程430127
7电气工程43010827农业工程430128
8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28林业工程430129
9集成电路工程43011029环境工程430130
10控制工程43011130生物医学工程430131
11计算机技术43011231食品工程430132
12软件工程43011332航空工程430133
13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1433航天工程430134
14水利工程43011534车辆工程430135
15测绘工程43011635制药工程430136
16化学工程43011736工业工程430137
17地质工程43011837工业设计工程430138
18矿业工程43011938生物工程430139
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43012039项目管理430140
20纺织工程43012140物流工程430141
二、农业推广硕士(MAE)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且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对象
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单位及领域
农业推广硕士招生单位及农业推广领域详见附5。各单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推广领域、跨单位调
剂录取考生。
(四)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各招
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各招生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
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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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宜
1、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推广领域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2、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农业专业考试与相
关测试工作须于2011年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
(六)农业推广领域名称及代码
序号农业推广领域名称代码序号农业推广领域名称代码
1作物4701019农业机械化470109
2园艺47010210农村与区域发展470110
3农业资源利用47010311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470111
4植物保护47010412农业信息化470112
5养殖47010513食品加工与安全470113
6草业47010614设施农业470114
7林业47010715种业470115
8渔业470108
三、兽医硕士(VMM)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动
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对象
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三)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各招
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各招生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
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四)其他事宜
1、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2、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各单位不得跨专业
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考生。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工作须于2012年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
四、中职教师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2009年7
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省、地、
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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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
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GCT成绩一
年有效。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招生单位应将有关考试信息通知考
生,或在其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中注明。
五、风景园林硕士(MLA)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风
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对象
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三)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
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各招生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四)其他事宜
1、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2、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各单位不得跨
专业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考生。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工作须于2010年12月底之前全部
结束。
二、工程硕士考八步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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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流程
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全流程图
已公布
网上报名
7月1日-7月14日
资格表盖章
(按简章要求)
资格审核
7月
上、中旬
(具体由学院安排)
现场报名:7月15日—7月18日
8:308:30—11:15;14:30—17:00
(各省考区考生见所在省安
排)
10月中、下旬左右
在省学位办报名网下载准考证
(外省考区考生见所在省安
学位中心公布全国统一报名网址
完成网报
进入在职研究生
网上报名系统
网打资格审核
表
上传电子照片处
加帖本人近期2寸照片
报名点现场缴费、确认
(需携带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原
件、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学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需携带审核表、学历学位证
书原件、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通过学院
资格初审
报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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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10月29日—10月30日
具体由学院安排
说明:考生须将网报生成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其中: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和报考公共管理硕
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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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GCT考试真题
2013年工程硕士报考
统一考试
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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