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一、使用现金范围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
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
入银行。
2、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4、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生产物资采购的现金支出,凭采购单、入库单、购物发票经审批,
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才能支付。
2、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
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
借支,借款金额超过元,须经董事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
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在下
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全部借款时止。(或如借款人当月工
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依次从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当月工资
中扣还借款,然后再从下月起从借款人的工资扣还给直属领导、公司分管
领导、董事长。)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
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发票等,由经办
人签字,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
销售制度执行。
三、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
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
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4、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本文发布于:2022-12-29 03:04: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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