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复习笔记(五)
第五章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是科学研究的根本任务.
第一节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量、度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标志事物质的范围和等级的范畴,指事物的存在规模.
度是事物的质和量的辨证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不变的数量界限,是和事物
的质相统一的限量.在度中,质和量又是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
二.量变和质变及其辨证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运动变化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变化状态,两个不同的阶段.
量变是指事物在原有质的基础上的不显著的变动状态.质变是事物原有的质的规
定性的破坏,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的显著的变动状态.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区别的,又是辨证统一的.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质变完成量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
变开辟道路.
总之,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
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量变和质变互为前提、互
为因果.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辨证发展
的无限过程.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三.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和复杂性
社会实践和科学发展,为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提供了大量的事实根据.社会
运动的产生是生物运动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人类的认识和科学的发展,也是从量
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辨证过程.
具体事物的质量互变过程是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有其特殊性:
第一,量变引起质变的形式是复杂的,多样的.
第二,质变的形式也是复杂的.质变是通过飞跃的形式实现的.
第三,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
中有量的扩张.
第二节对立统一规律
一.辨证矛盾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所谓“矛盾”,就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
既相互连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又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互否定的成分、
属性、方面、趋势等之间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客观性是指:
第一,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人们既不能主观随意的制造本来不存在的矛盾,
也不能主观随意的消灭本来就存在着的矛盾.
第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以及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怎样相互对立、又怎样相互
统一是客观的,人们不能主观随意的构想矛盾着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对立、统
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本质属性.它们相互连结,不可分割.
矛盾的同一性或统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连结、不可分割的性
质.有以下两中情形:
第一,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连结、相互依存,公居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具体形
式多种多样.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事物矛盾着的对立面既同一又斗争的结果,矛盾是事物发
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矛盾的同一性把对立双方联结为一个统一体,提供了矛盾双方得以存
在和发展的条件.
第二,矛盾的同一性使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提供了矛盾双方的力量发生
此消彼长的变化,进行量变积累并把量变积累的成果巩固起来的条件.
第三,矛盾的同一性提供了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桥梁,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
向.
第四,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着矛盾双方对立和斗争的对象、内容、范围、性质
和形式.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事物发展的量变阶段,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推动着矛盾
双方各自发展和壮大自己,造成矛盾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事物的质变进行
量变的积累.
第二,在事物发展的质变阶段,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是造成矛盾
双方力量对比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从而引起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相
互转化,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的决定力量.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内因是指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指事物的外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
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起作用.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
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矛盾的特殊性是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根据.主要有以下几中形式:
第一,从物质运动形式看,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同一物质运动形式的不同
发展过程、同一发展过程的不同发展阶段的矛盾,都有其特殊性.
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决定事物基本性质的矛盾.非根本矛
盾则是不一定贯穿事物发展过程始终,也不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
第二,从事物包含的矛盾以及矛盾着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
作用来看,分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所包含的矛盾群体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
展起主导的、决定的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是指居于被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
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第三,从解决矛盾的方式上看,不同性质的矛盾只能用不同性质的方式解决,
即使是同一矛盾没,由于其所处的发展阶段或条件不同,解决的方式也会有所不
同.
四.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毛主席指出:“共性个性、相对绝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这里所谓的“共性个性、相对绝对的道理”,就
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事物矛盾的两个不同的方面,二者是相互区
别的.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连结、不可分割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正确理解
和把握矛盾学说,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
第二,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掌握认识
发展的一般规律,正确的认识事物的矛盾,认识世界的关键.
第三,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掌握改造
世界的一般方法,成功的解决矛盾、改造世界的关键.
第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我们党关于马克思主义的
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重要思想原则的哲学基础.
第三节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辨证的否定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
方面或因素.肯定方面是事物肯定自身,保持自身性质不变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事
物否定自身,促使自身灭亡,转化为自身的他物的方面.
肯定和否定的统一性表现在:
第一,肯定和否定相互依赖,双方各以和自己相对立的另一方为自己存在的
前提和条件,既没有脱离否定的肯定,也没有脱离肯定的否定.
第二,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在否定中包
含着肯定.
第三,肯定和否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肯定和否定既对立又统一的辨证关系及其矛盾运动,是正确认识辨证否定的
前提.
二.否定之否定
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就是事物自己否
定自己的否定之否定过程.否定之否定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
程.
重复性,周期性是否定之否定过程的一个重要特征.上升性,前进性是否定之
否定过程的又一重要特征.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普遍性是由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决定的.它揭示的是事物发
展全过程中同一矛盾自己运动的内在必然性.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否定形式的特殊性.
第二,辨证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联系的环节,这是普遍的,但是不同事
物或同类事物在不同条件下的辨证否定的内容是不同的.
第三,事物发展的周期性在时间长短上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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