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就业协议
第一章总则
1.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
展服务,保障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毕业生是指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国家计划
培养、具有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毕业生在国家就
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经统一派遣供职于用人单位或自谋职业后,通
过诚实劳动、依法经营取得合法收入,统称毕业生就业。
2.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指
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
作意见,确定学校就业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制定学校就业工作
细则;
(二)领导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三)检查和督促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广先进经验,表彰
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讨论决定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挂靠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和开展就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二)统计和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
(三)收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四)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做好毕
业生的推荐工作;
(五)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发放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
称《报到证》),处理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
(七)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做好就业工作总结,
提出改革、改进就业工作的建议;
(八)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
(九)处理与就业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与毕业
生就业有关的其他工作。
3.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
作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年底做好本学院毕业生
就业工作总结,研究决定本学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全程就业指导机制,开设就业指导课,做好学生的职
业生涯规划指导以及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指导、实习就业期间的管理工
作;
(三)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建立高质量的就业基地,做好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工作;
(四)及时发布就业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有
效帮扶困难毕业生就业,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活动;
(五)做好毕业生的生源审核、报到证发放工作;
(六)培育和挖掘优秀毕业生就业典型;
(七)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和转移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等
有关工作;
(八)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4.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
(二)学工处负责毕业班学生宿舍管理;
(三)保卫处负责毕业生户口关系转移;
(四)组织部和院团委分别负责毕业班党、团员的思想教育以及
党、团员材料的归档和组织关系转移。
5.毕业生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成功取得毕业资格;
(二)认真、规范填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
称《就业推荐表》),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
(三)认真学习国家、学院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积极就业;
(四)主动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开展的毕业教育、就业指导以及
就业推荐活动;
(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按要求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
(六)遵守校纪、校规,做到文明离校;
(七)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派遣单位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
报到的需提前办理缓派手续。
本文发布于:2022-12-28 22:26: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90/4939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