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几年一次

更新时间:2022-12-28 17:33:06 阅读: 评论:0


2022年12月28日发(作者:哆啦a梦之大雄的太阳王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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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开。代表总人数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数民族代表178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伟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面,最后也从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小生产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使我国国民经济能够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并且巩固我们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会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9年4月18日至4月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226人。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分别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兼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明方所作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及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山《关于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

、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和关于撤销司法部和监察部的决议;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审查意见。



会议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根据刘少奇主席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会议还通过国务院副总理、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人选;通过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通过了第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3040人。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首次提出“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即: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会议还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初步安排的决议。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的初步安排。



会议选举刘少奇为国家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副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会议还选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周恩来总理提出的国务院副总理、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通过了刘少奇主席提出的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和法案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



第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在北京举行,2885位代表出席。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再次发出:“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的号召。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决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决

定不再设国家主席。



会议根据中共十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选举朱德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董必武等22人为副委员长,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等12人为副总理,并任命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497人。



会议的主题是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作了题为《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打倒“四人帮”是我国历史上又一个伟大转折,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同时指出,我国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发展时期的总任务,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深入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受中共中央委托,向大会作了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报告指出这次大会通过的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发展时期的一部新宪法。宪法修改草案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的我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批准了《1976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选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国科学院院长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人选。大会选举叶剑英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锋为国务院总理。



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共2978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



本次会议听取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

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分别向大会作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所作的《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2年国家决算和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大会还通过决议,批准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代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江华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黄火青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根据新宪法的规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会议还审议并批准成立国家安全机关。



本次会议选举、决定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员。会议选举李先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乌兰夫为副主席,选举彭真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选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3月25日至4月13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0人,其中2107人是新选出的。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代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确认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国务委员宋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的说明、对外经济贸易

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关于确认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以及通过了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选举杨尚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王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选举万里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会议第一次通过差额选举方式选出135人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决定赵紫阳、杨尚昆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选举任建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刘复之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在北京召开。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977名。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李鹏总理在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在九十年代初步建立起我国新的经济体制,今后五年是关键时期。从今年开始力争在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发展各类市场、抓紧进行价格改革、进一步改革劳动工资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诸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报告》强调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政府工作

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报告》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点: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必须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局面;必须坚持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和发扬务实作风。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作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作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1993年计划的决议、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进了宪法,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对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机构的决定;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中央主席,荣毅仁为国家副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任命李鹏为国务院总理。会议还决定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会议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3

月5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共有代表2980名。九届全国人大增加了重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2个代表团,故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为34个代表团。



第九届全国人大共收到议案830件,议案总数居历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首。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26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804件。



会议听取了李鹏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李鹏总理在报告中总结了五年政府工作的体会:第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第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三,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第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第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未来五年,我们将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九个五计划,开始实施下个世纪头十年的发展计划,进入和建设小康社会。



会议分别听取了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向大会作的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了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改革后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0个减少为29个。

会议通过选举决定,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中央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胡锦涛为国家副主席,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会议对新一届政府的任务作了具体规定。朱镕基总理将其概括为“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一个确保”即:必须确保今年(1998年)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达到8%,通货膨胀率小于3%,人民币不能贬值。“三个到位”即:三年左右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而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在本世纪末实现中央银行强化监管,商业银行自主经营;三年内完成中央政府机构改革。“五项改革”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投资融资体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朱镕基总理强调,科教兴国是新一届政府最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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