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分积(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是反映大学生在校学习的一个标志,和分数类似,但是标准
是五分制的。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某些学校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所采用的是分段绩点法,强调按分数区分绩点层次。如下:4-
3*(100-f)^2/1600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
+......+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我国大学从1985年我
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国内高校在
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
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种国际通行的
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在许多大学实行,早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大学就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计算
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平均学分绩
点换算的方法为把各科成绩按绩点数乘以学分,再以总学分除之。
下面是对外经贸大学学分积点计算方法:
学分积点为学分数与积点系数的乘积。
它用以反映学生学习的质量。
积点系数按成绩等级作如下规定:
对应分数积点系数对应分数积点系数
90-100积点系数为4;85-89积点系数为3.7;
82-84积点系数为3.3;78-81积点系数为3.0;
75-77积点系数为2.7;72-74积点系数为2.3;
68-71积点系数为2.0;64-67积点系数为1.5;
60-63积点系数为1.0;60分以下积点系数为0。
一学期各门课程所得的学分积点相加,即为一学期的学分积点。
各学期的学分积点相加,即为毕业的学分总积点。
一学期的学分积点除以该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数为该学期的平
均积点。
一学年的学分积点除以该学年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数为该学年的平
均积点。
总积点除以总学分数(学校规定的达到毕业条件的最低总学分数)
为总平均积点(GPA)。
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
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
那么GPA是(4×3+3×2+3×3)÷9=3。
本文发布于:2022-12-28 09:21: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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