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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设计)
题目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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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和关键词………………………………………………………1
引言………………………………………………………………………2
一、引渡制度概述………………………………………………………3
(一)引渡的概念…………………………………………………………4
(二)引渡的主体、对象……………………………………………5
(三)引渡的条件、原则…………………………………………………6
二、引渡的程序…………………………………………………………
(一)引渡的提出……………………………………………………………………
(二)引渡的审查……………………………………………………………………
(三)引渡的执行、效果…………………………………………………
三、国际法上引渡制度新发展…………………………………………
(一)双重犯罪原则的突破…………………………………………………………
(二)关于政治犯不引渡………………………………………………………………
(三)引渡不再以条约为前提…………………………………………………………
四、引渡制度在中国的发展……………………………………………
五、从加拿大遣返赖昌星事件看引渡…………………………………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国际司法援助
——浅析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
()
中文摘要:现代国际关系中,国与国之间的司法合作越来越强,表现得尤为突出
的就是引渡,由最初国家间简单约定归还逃犯到引渡出现于国内立法,再到当今
的互助条约,引渡制度一路发展而来,因为各国国内规定不一而产生争议的同时,
谋求同一而有效打击犯罪的宗旨却没有改变,引渡已经成为国家间司法合作的重
要形式。本文分析了国际法上引渡的基本制度,阐明了当代引渡制度的新发展,
并结合我国实践阐述了我国引渡制度的发展。
关键字:引渡;司法合作;引渡原则;新发展;中国引渡制度的缺陷
引言
引渡制度的存在,使得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有了一定的保障。
2008年西班牙从法国引渡埃塔分子,2008年哥伦比亚向美国引渡毒枭蒙托亚,
2011年哥伦比亚向委内瑞拉引渡毒枭马克莱德,2010年法国拒绝美国引渡要求,
2011年中国成功引渡潜逃12年之久的走私案犯赖昌星等一系列事件,都涉及引
渡——国家惩治外逃犯罪分子,行使管辖权和维护司法的有效手段。随着时代的
变迁,引渡原则也不断被注入新的内容。因此,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引渡,直接
关系到各国能否合理运用引渡手段,从而更有效地惩治外逃罪犯以及防止跨国犯
罪和国际犯罪。
一、引渡制度概述
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
犯罪的重要保障。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
为含引渡条款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引渡制度由来已久,早
在公元前1280年,埃及和赫梯签订的和平条约中就有关于归还逃犯的规定。到
了14世纪,欧洲出现了第一个引渡条约,但其涉及的引渡对象是中世纪特定的
异教徒和政治犯等。从19世纪开始,关于引渡的相关规定出现于国内立法中,
此后,国家间开始订立双边引渡条约,同时也出现了与引渡有关的国际公约或文
件。
(一)引渡的概念
“关于现代意义上引渡的概念,理论上的界定不完全一致。现代国际法之父
奥本海将引渡解释为:‘一个被控诉或被判罪的人由他当时所在的国家交给对他
控告犯了罪或判了罪的国家。’美国学者巴西尼奥认为,引渡是一种法律手续(the
legalprocess),是一国基于条约、互惠、礼让或国内法,将被他国指控或判定
有犯罪行为的人移交他国,以使该人就请求书中指明的犯罪在他国受到审判或惩
罚。”①
通常我们把引渡定义为:一国应外国的请求,将在其境内被外国指控为犯罪
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二)引渡的主体、对象
由于引渡是国家主权行为,因此,引渡的主体必须是国家,任何公民、行政
单位和地方政府均无权参与。可以提出引渡请求的主体有:罪犯国籍国、犯罪行
为发生地国、受害国。
罪犯国籍国,实际上是基于“属人管辖”原则进行的,即国家有权对一切有
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论该人在国内与否。
犯罪发生地国实际上是基于“属地管辖”原则进行的,即一国对其领域内的
人和物或所发生的事件,除另有规定外,有权按本国法律处置。犯罪发生地往往
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这就导致了请求主体的冲突,当数个国
家对同一罪行或不同罪行而请求引渡同一人时,被请求国应将罪犯引渡给哪一个
国家,国家法上并无统一规则,这就使得被请求国有自由裁量权利,根据罪行的
严重程度,请求的合理性,时间等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引渡的对象是被请求国指控为犯罪或被其判刑的人,可能是请求国人、被请
求国人和第三国人。在实践中,国家基于维护本国的属人优越权,不允许向外国
引渡本国国民。
(三)引渡的条件、原则
引渡是国家间的司法援助,很显然,引渡请求的提出和被请求国对引渡的接
受都是有条件的,引渡的条件就是引渡行为要遵循的基本制度、原则。通常来讲,
实行引渡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请求引渡的主体必须是有请求权的国家,即犯罪
国籍国和犯罪行为地国;引渡的发生必须以被请求引渡的罪犯居留在本国意外的
他国并且犯有可引渡的罪行;根据国家间签订的相关引渡条约进行。
引渡的原则可以说是在实施引渡行为时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由于国家间
国内立法,和对引渡的自由裁量态度不一,这就导致引渡难免进行,引渡制度发
展到今天,形成了几个国际上通认的原则:双重归罪原则——被请求人的犯罪行
为,必须在请求国和被请求国同时认定为犯罪;双重可罚原则——犯罪分子所犯
的罪行在两国都具有可罚性;罪名特定原则,又称罪名同一原则——请求国将被
请求人引渡回国以后,必须以请求时所认定的罪名审判或惩处,不得以不同于引
渡罪名的其他罪名审判;“政治犯不引渡”②——国对于在其境内的某一外国人因
民族、种族、国籍、宗教、参加某一政治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观点而遭受其本国
或居住地国通缉、审判或判刑而给予庇护,拒绝将其交给其本国或经常居住地国。
但以下罪行不认定为政治犯:战争罪、反和平罪、反人类罪、种族隔离罪、非法
劫持航空器罪等。国际法上对政治犯不引渡的确认是1948年12月20号由联合
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开始的,该宣言第14条规定:“(一)人人有权
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二)在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违
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下,不得援用此种权利。”③
二、引渡的程序
任何法律行为的作出和生效都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引渡的程序,顾名思义,
即国家之间实施引渡行为所要遵循的法定的步骤和方法。包括请求的提出,审查,
执行等。
(一)引渡的提出
引渡的提出,是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出的对于被请求人的引渡请求。一般请
求的提出要出具请求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需要盖章的应当有签章等。
请求国提出引渡请求应当出具请求书,请求书应当载明:请求机关的名称;
被请求引渡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身份、职业、居住地或住所地等相关
情况;犯罪的事实情况;对犯罪的定罪量刑及时效等法律规定。在出具请求书的
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为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附有逮捕证或其他同等效力的
文件的副本;为执行刑事处罚的应当附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副
本,对已经执行的部分还应附相关证明;必要的犯罪证据或证据材料等;请求书
或其他相关文件应当由请求国的主管机关签字或盖章,并要附有被请求国文字的
译本。
另外,请求国作出引渡请求时,应当保证不能违反“罪名同一”原则,不得
将被引渡人引渡回国后以其他罪名审判,不能在未经被请求国同意下,擅自将被
引渡人转引第三国。
(二)引渡的审查
被请求国收到请求国的引渡请求后,即对请求书及相关证据资料、文件进行
审查,看是否符合并做出裁定,对于不符合的,可以要求请求国提供补充资料,
在一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可以终止该引渡案件并通知请求国。
当然,在实际中,可能遇到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犯罪行为或不同的行为而请
求引渡同一人的情况,此时,被请求国有了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利,可以根据提出
请求的先后,犯罪的严重程度,是否有引渡条约等情况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
顺序。
(三)引渡的执行与效果
引渡一般由被请求国的安全机关执行。决定引渡的,一般由外交部门通知请
求国,告知相关移交事宜。请求国将被引渡对象引渡回国后,只能依请求引渡时
所指控的罪名进行审判或处罚,这就是所谓的“罪名特定原则”,也称“同一原
则”。
三、国际法上引渡制度的新发展
由于引渡是国家之间的行为,涉及到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冲突,因实践中,一
国对于引渡请求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它可以接受,也可以以其他理由拒绝引
渡,这就导致实践中存在很多阻碍引渡的情形。但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引渡制
度有了新的发展:
(一)双重犯罪原则的突破
由于各地区国家历史、文化的差异,各国内刑事立法也不径相同,“双重犯
罪”和“双重可罚”的标准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达到的。1990年联合国第68次全
体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引渡示范条约》第三条规定“在确定某一犯罪行为是否构
成违反缔约国双方法律的犯罪行为时,不应计较缔约国法律是否将构成犯罪的行
为或不行为列入同一犯罪类别或者是否对该罪行采取同一用语。”
(二)关于政治犯不引渡
恐怖主义犯罪不适用,际上对于恐怖主义犯罪非为政治犯罪已是普遍观点;
腐败犯罪不视为政治犯,这就使得腐败官员潜逃国外借口“政治避难”而逃避惩
处的计划落空。
(三)引渡不再以条约为前提
引渡一般遵循“条约前置”,但很多国家没有订立双边的或多边的引渡条约,
为了更好的适用引渡,进而产生互惠原则,在双方没有签订引渡条约的情况下,
请求国提出互惠声明即保证今后在该国发现被要求国所要追捕的犯有同样罪行
的逃犯,它也向被要求国引渡之,引渡即可进行。
四、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在中国的发展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本国人不引渡;政治犯不引渡;军事犯不引渡;引渡后可能遭受不人道、残酷待
遇的不引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
限或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人的刑事责任的;被请求
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身份等原因而被提起刑事
诉讼或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
待遇的。
五、从加拿大遣返赖昌星事件看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
1999年,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
以旅游身份举家逃往加拿大,赖昌星想一直留在加拿大以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
其手段就是向加方提出难民申请,妄想寻求政治庇护,但未获准。至2001年,
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其拘捕,后有条件释放,后又因赖昌星违反法院禁
令而被关押,2006年加方联邦法院裁定对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直至2011年
7月21日加方决定驳回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并下令执行。
此案中,赖昌星因涉嫌走私、行贿而出逃,并提出难民申请,妄图寻求政治
庇护,这一举动无疑是站不住脚的,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赖昌星并不符合难民,
也非政治犯,并不属于非引渡对象,对于中方的交涉,之所以历经十多年之久,
除因为加拿大与中国无引渡条约,也因为赖昌星一直钻法律的空子。后来,加方
发现赖昌星违反法院禁令,并举行聆讯列出其四条“罪证”,驳回了赖昌星一直
据以不遣返的借口——暂缓执行遣返令。在此过程中,中方也作出了相关保证,
如:赖昌星可以请律师,案件将公开审理,中方将向加方提供审理过程记录等。
中加双方之所以对于遣返一事迟迟未绝,其中一方面的原因,即加方对于中方能
否让赖昌星得到公正审判存有疑虑,加拿大是个不承认死刑的国家,因而在引渡
问题上实行死刑不引渡原则,另外有个根源在于法律而非政治外交问题的阻碍。
关于引渡,不仅要遵循双重归罪,双重可罚,更要遵循罪名同一。最终,赖昌星
关于执行遣返令的申请被否决。
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显现出中国引渡制度的缺陷和不完善:参加或签署的具
有引渡内容的国际条约在引渡实践中存在局限性;签署的双边引渡条约数量不
足,很多与我国具有政治经济密切联系的国家和地区都没有签署条约;质量不高,
与我国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是属于东亚和东南亚地区,这些国家虽近年与中国经贸
文化交往较多,但不能覆盖我国对外交往的广大区域;现签署的条约除了俄罗斯
和西班牙之外都属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签署较少,这也造成了我国引渡实践
的尴尬处境;双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较为困难,纯粹以互惠原则太过单调。
结语
引渡制度发展到今天,国家间的司法援助与合作愈发的紧密,尽管还存在各
国法律意志的冲突,引渡条约订立的局限性,但是可以看到,引渡制度在不断完
善,不断被认可,各国加强司法合作,奉行惩治犯罪的宗旨。
注释:
①彭锋《引渡原则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9月第5页
②刘亚军《浅析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③王庆海《国际法中的政治犯不引渡原则》[J]《法学研究》2009年4月第125-126页
参考文献:
1.邵津《国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四版
2.黄风《中国引渡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3.刘亚军《引渡新论——以国际法为视角》[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
Internationaljudicialassistance
——Analysisofinternationallawonextraditionsystem
)
Abstract:Inmoder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judicialcooperationbetweencountries
ismoreandmorestrong,especiallyprominentistheextradition,fromtheinitial
simpleagreerenditionbetweencountries,totheextraditionappearedinthedomestic
legislation,andthentotheTreatyofmutualassistance,extraditionsystemhasbeen
ghtherearedifferences,thepurpoofekingcooperationand
raditionhasbecomeanimportantformof
peranalyzesthebasicsystemof
extraditionininternationallaw,thenewdevelopmentofmodernextraditionsystem,
combinedwithChina'spracticeexpoundsthedevelopmentofextraditionsystemin
china.
Keywords:Extradition;Judicialcooperation;Theprincipleofextradition;New
development;China'xtraditionsystemdefects
本文发布于:2022-12-28 06:31: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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