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学位证书样本
Document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博士:
•·
•·
o硕士:
o·
o·
▪学士:
▪·
▪·
▪·
▪·
博士学位证书
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硕士学位证书
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
专业学位
学位证书介绍
学位证书是表明学位获得者学术达到相应水平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学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教育部制定。
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
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发给。”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以来,为规范学位授予秩序和保证学位证书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
对学位证书的统一印制发行工作,在保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
逐步地进行了调整完善。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
知”(学位【2007】25号)文件精神,自2008年6月1日起,启用新版学位证
书。新版学位证书的版式由“开本式”调整为“单页式”。调整后学位证书的材质为
单页120克A4无荧光水印纸。新版学位证书加强了防伪措施,其材质采用无荧
光水印纸,纸内夹有防伪图案水印,和防伪油墨暗印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
室监制”字样。新版学位证书具体格式与内容如下:
一、学位证书格式
学位证书分博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专业学位证书
四类,其中,学士学位证书按授予学位对象不同,分别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字样;专业学位
证书按授予学位级别不同分为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学士专
业学位证书三种,在学位证书版心底沿上方印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
(一)博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
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博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粉红色,同
时印有授予博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
(二)硕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
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硕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浅蓝色,同
时印有授予硕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
(三)学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
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浅绿色,同
时印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在版
心底沿上方,按授予学位对象不同,分别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
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字样。
(四)专业学位证书:其版心印有授予专业学位的有关内容,版心底沿上
方印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其他与上述相应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格
式相同。
二、学位证书内容
(一)、博士、硕士学位证书的内容说明:
按照博士、硕士学位证书样式中注明的位置编号,学位证书内容逐项说明
如下:
1.学位获得者姓名的全称。
2.学位获得者的性别。
3.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的学位获得者的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记载一
致)。
4.依次为学位授予单位的全称和学科、专业名称(只设一级学科的填一级
学科名称;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填一级学科名称,是否同时
填写学科、专业名称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
5.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按国家法定门类)。
6.学位获得者的近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
予单位的钢印。
7.学位授予单位全称。
8.“校(院、所)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
“评”、“会”两字对齐。
9.校(院、所)长签字。
10.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代理,应在签字
后注上“代”字。
校(院、所)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签字时可在9、10两位置居
中签一个名字。
11.证书编号。
12.用汉字填写的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例
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内容说明:
按照学士学位证书样式中注明的位置编号,学士学位证书内容逐项说明如
下:
1.学位获得者姓名的全称。
2.学位获得者的性别。
3.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的学位获得者的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记载一
致)。
4.“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
学位证书此项依次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就读学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成人高等教
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此项依次填写:就读学校、学习形式(脱产、业
余、夜大、函授、电大、网络教育)、所学专业的全称。
非学位授予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并获得学士学位者,此项为非学位授
予单位的全称、专业。
5.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按国家法定门类)。
6.学位获得者的近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
予单位的钢印。
7.学位授予单位全称。
8.“校(院)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
“评”、“会”两字对齐。
9.校(院)长签字。
10.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代理,应在签字
后注上“代”字。
校(院)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签字时可在9、10两位置居中签
一个名字。
11.证书编号。按不同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分别编号。
12.用汉字填写的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例
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13.学位获得者国籍的全称。此项仅限“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
书。
(三)、专业学位证书的内容说明:
按照专业学位证书样式中注明的位置编号,专业学位证书内容逐项说明如
下:
1.学位获得者姓名的全称。
2.学位获得者的性别。
3.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的学位获得者的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记载一
致)。
4.学位授予单位全称。
5.专业学位名称(按国家规定名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此项还须填写工
程领域名称,例如,在机械工程领域获得工程硕士学位者,应填“机械工程领域
工程”。
6.专业学位名称(按国家规定名称)。
7.学位获得者的近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
予单位的钢印。
8.学位授予单位全称。
9.“校(院、所)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
“评”、“会”两字对齐。
10.校(院、所)长签字。
11.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代理,应在签字
后注上“代”字。
校(院、所)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签字时可在10、11两位置居
中签一个名字。
12.证书编号。
13.用汉字填写的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例
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三、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颁发对象:
证书类别序号颁发对象
博士学位证书1
除博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博士学位获得者(含同等学
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
硕士学位证书2
除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硕士学位获得者(含同等学
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
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学
士
学
位
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
3
通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获得学士学位的中国籍(含港、
澳、台、侨)本科毕业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
(第二学士学位的定义见《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
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
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
4
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系
指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
函授、夜大学和大专起点的本科班,独立设置的成人高
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
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等培
养,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中中国
籍(含港、澳、台、侨)学士学位获得者。
来华留学
本科毕业生
5外籍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获得者。
专
业
学
位
博士6以各种方式攻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
硕士7以各种方式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
学士8
学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含来华留学生学士专业学位获得
者)。
本文发布于:2022-12-27 07:55: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90/3909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