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

更新时间:2022-12-27 01:03:05 阅读: 评论:0


2022年12月27日发(作者:performance a)

如何计算正确的年假剩余天数

我们知道休年假对于职⼯来说是很重要的,中国⼈都是⽐较看重春节,到了这个节⽇都会回家与家⼈团圆。但是

年假天数是有⼀定的规定的,那么,如何计算正确的年假剩余天数?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

⼤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年假

年假指给职⼯⼀年⼀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有雇⼯的个体⼯商户等单位

的职⼯,凡连续⼯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享受年休假。2008年1⽉1⽇《职⼯带薪年

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等相关规定。

⼆、如何计算正确的年假剩余天数

法定休年假⽅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历天数÷365天)×职⼯本⼈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法定年休假天数

例如2016年5⽉20⽇,某职⼯新⼊职某公司,于2017年5⽉19⽇⼯作满⼀年,经公司与员⼯商量,于2017年6⽉15⽇

休5天年休假。因为某原因于2017年8⽉5⽇离职,该职⼯离职剩余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经计算,在2017年5⽉20⽇

⾄2017年8⽉5⽇在该公司已过天数为78天,根据规定,累计⼯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则该员⼯全年应

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代⼊公式:78天÷365天×5天≈1.06天,则该职⼯离职时剩余未休年休假为1天。注意: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职⼯本⼈应当享受的总年休假天数-总已年休假天数=离职时法定年休假天数例如2016年5⽉20⽇,某员⼯新⼊职

某公司,于2017年5⽉19⽇⼯作满⼀年,经公司与员⼯的协商,公司安排该职⼯先休2016年5⽉20⽇⾄2016年12⽉

31⽇的3天年休假。因为某原因于2017年8⽉5⽇离职,该职⼯离职时剩余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经计算,在2017年5

⽉20⽇⾄2017年8⽉5⽇在该公司已过天数为78天,根据规定,累计⼯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则该职⼯

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该职⼯在离职时⼀共⼯作了1年78天。(78天÷365天)×5天≈1.06天,即⼯作满⼀年

后的78天还应当享受1天的年休假,所以该职⼯本⼈应当享受的总年休假天数为5天+1天=6天。职⼯离职时剩余未休

年休假为6天-3天=3天。注意:若公司以2017年1⽉1⽇⾄2017年7⽉15⽇来计算,可能存在损害职⼯权益的情况。例

如:227天÷365天×5天≈2.97天,公司只按照2天年休假来算,职⼯少了1天年休假。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年假的天数是根据职⼯的⼯龄多少来决定的,剩余的年假天数计算是有⼀

定的⽅法的,⼤家休年假的时候也可以⾃⼰计算⼀下。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

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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