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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实施办法(待发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
下简称推免生),是学校全面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创新性人才培养和
提高研究生质量,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学校全日制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经过全国硕
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应届,是
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毕业学年学习的本科生(不
含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推免生名额,
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硕士点、本科专业数量以及上
年度推免生名额使用情况等因素分配推免生名额。
第五条推免生遴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必
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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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必须
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
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与研究生(部)处长任
副组长,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生部(处)、研究生部(处)、
团委及教务处的相关负责人各1人。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七条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
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与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应包括相
关硕士点负责人、相关专业系主任和具体负责该年级学生工作的辅导
员等。
第八条各学院要对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做好动员、答疑和指导
填报志愿等具体的指导工作,协助学生及时与拟报读的外单位联系。
第三章推免生条件
第九条对推免生的遴选应全面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
展,以学业成绩为主线,注重对推免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创新
思维和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确保推免生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较突出的
培养潜质。
推免生可实行跨学科推荐。
第十条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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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明确志向和较强社会责任感;
(二)严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踏实,富有进取心和团队
精神;
(三)思想品德鉴定优良。
第十一条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的基本要求:
(一)修满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前三学年全部课程学分,无补考
或重修课程记录,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前20%;
(二)英语、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外交学和教育学等专业的学
生,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托福(TOEFL_iBT)
成绩不低于95分(有效期内,下同),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7.0
分(有效期内,下同);非外语类专业(除国际商务、外交学、教育
学和艺术类专业外)和外语双语制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福(TOEFL_iBT)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
思(IELTS)成绩不低于6.5分;其他外语语种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学生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福(TOEFL_iBT)
成绩不低于85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6.0分;
(三)学风端正,学习主动性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钻研精神,
知识面较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的学习上确有突出成绩,并积极参加第
二课堂活动。
第十二条对科研能力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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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能力较强,思维敏捷,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
决问题,富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应予优先
考虑,并允许对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一项的条件予以适当放
宽: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含省级)
以上各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需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过与所
读的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篇幅和质量的学
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第二作者(仅限本校教师为第一
作者);
3.为社会或学校承担研究课题,取得成果鉴定或使用单位证明,
并经学校该学科领域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一名需具有
正高职称)做出书面认定和予以推荐者;
4.已和相关研究生专业的导师合作科研或教研,是该项目的主
要骨干,且该项目已在学校科研处或教务处备案,并有阶段性成果,
经本专业导师组认定者。
第十三条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二)体育课成绩和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合格;
(三)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第十四条有关奖惩方面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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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本科前三学年中至少一次获得综合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或者至少一次获得学校“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四章推荐程序
第十五条宣传动员阶段:
(一)各本科专业所在学院应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每年6
月底以前,对三年级本科生开展申报推免生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暑假前后向拟报读的接收单位或
学科点进行初步联系。
第十六条提交申请阶段:
(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可在每年9月上旬内自愿填
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
附件),具体申报时间以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二)申请者须列明本人已具备的推荐免试条件、报读的研究生
专业和专业方向,有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须作为附件(可用
复印件)提交;
(三)申请者还须承诺在获得推荐资格后不放弃这一资格,并说
明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四)各本科生所在学院受理应届本科生提出的个人申请。
第十七条初步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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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审核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主持,并可吸收
该专业的主要学生干部参加,根据推免生规定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
审;
(二)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1:1.2的比例(不足1人按1人计
算),拟出入围候选学生名单,并将入围学生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张榜
公布。
第十八条名单报送阶段:
(一)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署好推荐意见的申请表、按推荐
次序排列的推荐名录、申请者有关科研成果和获奖证明材料,以及本
科前三学年学业成绩表一起报送教务处;
(二)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名单的,按放弃推荐指标处
理,有关指标将追加给其它学院,后果由延误者负责;各学院未经学
校批准,不得超指标报送,超报无效。
第十九条审核批准阶段: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
的审核工作,并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公布拟正式推荐名
单,公示期至少10天;
(二)学校在拟正式推荐名单公示期满后将发文予以确认;
(三)学校要将发文确认的正式推荐名单上传至教育部相关管理
服务系统作为备案。
第二十条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及时登录教育部相关管
理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后续申请、确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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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经学校同意的推免生,其申请材料由学生本人及时
寄送或上传所申请推免生接收单位,学校和学生所在学院做好协助工
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一
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不得随意退
出。
第二十三条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
专门文件开展。推免生的录取(含接收外单位推免生)办法由研究生
处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第十一条所指的“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
法参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广外大校
〔2006〕51号)。
第二十五条已获推免生资格,但在本科毕业或研究生正式入学
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中止或撤销其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资格:
(一)在基本学制四年内未取得毕业资格者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未获得80分(含80分)以上成绩者;
(三)因身心健康原因需要休学者;
(四)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者。
笫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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笫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文发布于:2022-12-26 16:09: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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