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由谁来审核
因为原始凭证是据以登记入账的基础,所以,会计记账人员在登记记账凭证时需要对
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正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再登记入账。
另外,在单位审计人员审计时,也需要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正确性进行审核的。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
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
和金额。
2、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从个人取
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住址,必要的注明身份证号
码。
3、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
人签名或者盖章。
4、凡需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
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
明。
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
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
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6、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
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
证明单",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7、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
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
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9、原始凭证发现错误或无法辨认的,不得涂改、挖补。未入账的原始凭证,应退回
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员补填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
和财会制度的,应拒绝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等违法乱纪的,应扣留凭
证,报告领导处理。已经入账的原始凭证,不能抽出,应另外以正确原始凭证进行更正。
10、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
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共同签名或盖章。
11、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填制单位盖章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编号金额
和内容等,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作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汽车、
轮船、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12、一般情况下,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张数。原始凭证的张数按自然张
数计算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计算在内,原始凭证粘贴纸不应计算。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
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更正错误或结账、调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应对调整事项说清楚。
13、附在办理收付款项的记账凭证后的原始凭证,在办理完收付款项后,必须加盖"
收讫"、"付讫"戳记。
14、附在记账凭证之后的原始凭证,应折叠、粘贴整齐,对小于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
如: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票等,要粘贴在与记账凭证一样大小的原始凭证粘贴单上。
对于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
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字样、原始凭证名称和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另行编制目录,单独
登记保管,并在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当然若企业在发生预付大型设备款或在建工程款时,管理方面需要提供预付每户款的
金额,设三级、多级明细或使用财务软件的相关功能满足需要。
检查原始凭证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是利用查账人员的经验,对凭证中所列各要素
进行审阅,视其是否存在异常之处,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错弊;或将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
济业务与实际情况进行比较,视具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差异的性质和原因;或者将不同时
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的相同要素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其中存在的明显变化,分析其是否具有
业务依据和正当原由。
原始凭证数量繁多,来源各异,查账人员不可能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常见的形式是采
取抽样检查法,即按照一定标志和规律,从凭证总体中抽出其中一部分进行检查,并以此
推断总体特性。
在原始凭证的检查中,审阅法和抽样法在诸多查账方法中居主导地位,常常为查账人
员首选。另外,查账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分析,还可以使用复核法对原始凭证所记录反
映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重复验算、核对法主要指h1证核,即将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
进行核对、推测和判断对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进行合理假设,并据以判断其结果.
特别是在发现凭证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真实面貌时、询问与函证法对有关实物进行审查盘点,
以证明原始凭证所记录的数量和金额的正确性、实物鉴定法对有疑问的原始凭证,如其真
实性存在问题,是否被篡改等,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鉴定,以鉴别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其
主要方法有物理鉴定、化学鉴定和法律鉴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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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11-27 18:12: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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