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设计师工资

更新时间:2022-11-27 16:44:00 阅读: 评论:0


2022年11月27日发(作者:appear)

-1-

服装工程系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为了促进服装工程系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

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劳优

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根据《无锡工艺职业技术

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暂行)》(锡工院〔2016〕9号)精神,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尊

重教学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

(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教师积极承担和完成工作

任务,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

业绩和贡献大小紧密联系,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

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科研管

理能力,使绩效分配与考核结果挂钩。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一)经费来源

1.学校核拨给系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包括岗位业绩奖励和管理补贴等两部分。

-1-

2.外挂奖励

指学院对各类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和各级各类荣誉等方面

的奖励和系年终根据系部的社会服务收益状况,投入部分经费奖

励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有突出业绩、贡献的人员。

(二)具体构成

1.基本岗位津贴(约占岗位业绩奖励的80%)

指完成基本工作量以后取得的奖励津贴。

2.超工作量津贴(约占岗位业绩奖励的10%)

指超额完成基本工作量以后取得的奖励津贴。

说明:如果超工作量津贴超过原来预算总额,超工作量津贴

按同比例缩减。

3.其他项目津贴(约占岗位业绩奖励的5%)

指参与系部公共事务所取得的奖励津贴和部分系部基本教

学管理工作量津贴。系部公共事务指各类加班、项目建设、社会

服务组织管理、考工考务组织管理、项目评审、考核评审、举办

(承办)展览、技能大赛、招生就业组织管理、参与其他竞赛项

目和宣传工作等。

4.年终调节津贴(约占岗位业绩奖励的5%)

用于年终不同岗位间平衡和调节。

5.管理补贴(经费由学院统筹)

主要用于班主任、教研室主任和运动会裁判员等方面的分配

津贴。

-1-

6.外挂奖励(经费由学院和系部创收经费中统筹)

指学院对各类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和各级各类荣誉等方面

的奖励以及系部对教职工取得突出成果的追加奖励。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本岗位津贴

具体由相应岗位系数*系数1.0的值确定。

1.系数1.0对应金额计算办法

学院核拨给系部的岗位业绩总量Zi的80%除以全系教职工岗

位系数总和(X),确定系数1.0对应金额(Y),即:Y=Zi×80%/X。

2.岗位设置及岗位主要职责

各类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和系部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和

系部的工作安排。

(1)教师岗

教师岗基本工作量要求,包括教学、教学管理和科研三部分。

选择教师岗的“双肩挑”人员需完成相应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的

40%和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的60%。具体标准见表1。

表1:教师岗年度基本教学、教学管理、科研工作量要求

单位:课时/绩分

岗位名称正高副高中级

初级

岗位等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十一

十二

档次11

教学工作量3

-1-

教学管理工作量4030155

科研工作量90151053

(2)管理岗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中层

干部岗位、科级干部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

管理岗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具体标准见表2。

表2:管理岗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单位:绩分

岗位名称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科长

岗位等级六级七级八级

档次5678910

科研工作量151210864

(3)辅导员

辅导员主要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

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辅导员基本工

作量包括基本学生管理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两部分,无论选择教

师岗或管理岗,均无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

①配备要求

辅导员人数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

B.系部根据实际在校人数和班级情况,分配辅导员所带学生

情况,并报学工处备案。

②基本管理工作量要求及计算

A.辅导员须完成标准人数的日常管理工作量,辅导员所带学

生人数不得少于标准人数的80%,即160人;不得多于标准人数

的140%,即280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学生人数超过标准时,由

-1-

系部在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后方可执

行。

B.辅导员管理学生人数与日常管理工作量挂钩,辅导员管理

学生人数以上下半年所带实际学生人数的平均数为准,学生人数

以每学期初应到校人数计算,不包括已休学、保留学籍等不在校

学生,但包含插班进修学生。

C.辅导员兼任分团委书记,基本学生管理工作量要求减半,

所带最少和最多学生人数标准同时减半。

③科研工作量要求根据选择岗位见表1或表2。

(4)实训室管理员

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对实训室进行常规管理,包括实训台帐、

安全卫生和实训室文化等管理以及系部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基

本工作量包括基本管理和科研工作量两部分,科研工作量对照岗

位工作量要求执行。

(二)超工作量津贴

1.专任教师和选择教师岗的“双肩挑”人员超课时津贴根据

其职称和课时数发放,发放标准见表3。

表3:专任教师和选择教师岗的“双肩挑”人员超课时津贴

发放标准单位:元/课时

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期

超课时标准4030252016

2.校内外教师兼职(课)津贴

-1-

(1)校内兼课教师的津贴根据其职称和课时数发放,发放

标准见表4。

表4:校内兼课津贴超课时津贴发放标准单位:元/课时

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期

校内兼课标准4030252016

(2)校外兼职(课)教师的津贴根据其职称和课时数计算

发放,发放标准见表5。

表5:校外兼课津贴超课时津贴发放标准单位:元/课时

职称/职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

校外兼课标准80~10060~8040~60

备注:来自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外聘教师的职务职称或技术

资格等级对照相应为:正高级对应教授、其他专技系列正高职称、

企业专家、技术带头人或相当水平的;副高级对应副教授、其他

专技系列副高职称、企业技术骨干、高级技师或相当水平的;中

级对应讲师、其他专技系列中级职称、企业一般技术人员、技师

或相当水平的。(各“相当水平”主要看聘请人员的从业经历、

从业时间及能证明自己水平的项目、工程、成果等。)

3.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

辅导员所带学生数超过规定人数的,每增加1人,计1个工

作量。每个工作量参照教师超课时标准发放。辅导员授课参照校

内兼课津贴标准发放。

4.管理人员超额劳动津贴

-1-

管理人员超额劳动津贴按系部教师人均超课金的一定比例

发放。“双肩挑”人员超额劳动津贴为管理人员超额劳动津贴的

1/3。

5.兼职津贴

分团委书记、分工会主席兼职津贴为2000元/年;资产管理

员兼职津贴为500元/年。

(三)其他项目津贴

该部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于年终编表发放。(见附件3)

1.加班津贴:主要指寒暑假、节假日加班及晚上完成系部临

时性、重要性工作等方面的津贴。

2.项目建设津贴:主要指在人才培养过程方面(包括专业建

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

作等项目)作出有效成绩且未计算相关工作量的,给予一定的津

贴。

3.社会服务津贴:主要指在承接各种对外培训、对外技术服

务等组织管理方面业绩突出给予的津贴。

4.考核、评审津贴:主要指各类考核、评审等管理过程中付

出的工作给予的津贴。

5.举办(承办)展览、技能大赛津贴:主要指举办(承办)

各级各类展览或举办(承办)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等组织管理工作

给的津贴。

6.招生、就业津贴:主要指在系部招生、就业工作等组织管

-1-

理过程中付出的工作给予的津贴。

7.参与其他竞赛项目津贴:主要指参与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

法认定以外的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项目而给予的津

贴。

8.宣传工作津贴:主要指在系部网站管理维护、在各级各类

报刊网站宣传学院、系部专业建设和教学成果的人员给予的津

贴。

(四)年终调节津贴

根据实际工作业绩以及不同岗位间差异进行适当调节,于年

终编表发放。

(五)管理补贴

1.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见附件4。

2.对教研室主任的考核参照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附件4)

执行,教研室主任津贴根据教研团队实际人员的平均分,确定

ABC三档进行分配。

3.运动会裁判员经费按学院规定分配。

(六)外挂奖励

在学院奖励的基础上,对在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荣誉等

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经系部考核小组商议,进行适当追加奖励。

该部分采取积分累计的办法。每个积分对应奖励金额=外挂奖励

总量/取得的积分总量。

1.在专业建设中获得A类、B类、C类教学主管部门设计的

-1-

项目(专业群、特色专业、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资源库建

设),团队分别奖励5分、3分、1分。

2.获得A类、B类、C类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一、二、三等

奖,获奖团队分别奖励5分、3分、2分;3分、2分、1分;2

分、1分、0.5分。

3.获得A类、B类、C类部门设计的课题立项,主持人奖励

2分、1分、0.5分;在SCI期刊、EI期刊、CSSCI期刊、北大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分别奖励3分、2分、1分、0.5分。(论

文级别的分类情况参照学校科研产业处规定)

4.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

专利分别奖励4分、1分、0.2分。

5.在A类、B类、C类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指导的

学生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A类分别给予指导团队

4分、3分、2分、1分奖励、B类分别给予指导团队3分、2分、

1分、0.5分奖励奖励、市级给予指导团队2分、1分、0.5分、

0.2分奖励。个人单项奖减半,教师指导学生未获奖项奖励0.1

分。

6.在A类、B类、C类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教学类型的

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分、2分、1分、;2分、

1分、0.5分;1分、0.5分、0.2分。

7.出版经学院审核同意的教学主管部门部、省级规划教材,

主编分别奖励3分、2分,参编教材人员分别奖励0.3分、0.2

-1-

分。

8.教师获得博士学位奖励3分,获得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分

别奖励3分、1分。

说明:

1.A类:国家宣传部、国家文化部、国家教育部、省级人民

政府。

2.B类:A类的下一级机构、A类与其它机构共同组织的评

奖。省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教育部各教指委、全国各

行指委、市级人民政府、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联合会、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等

3.C类:B类的下一级机构、B类与其它机构共同组织的评

奖。江苏省服装设计师协会、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文广局等机

构。

4.评奖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时,按各单位的平均级别计算科

研绩分。

5.对不设一二三等奖的奖项或不属上述范围的获奖由本人

申请,经系部绩效考核小组或第三方认定后确定积分。

6.上述未尽事宜最终由系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裁决与解释。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

(一)教职工的日常考勤

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

-1-

教职工考核标准以学院相关规定为依据,对教职工教学工

作、教学管理工作、科研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

工年度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对教职工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考核依据《服装工程系教学和

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办法及工作量抵冲办法》(附件1)和《服

装工程系其他项目津贴计算办法》(附件2)执行;对班主任的

考核依据《服装工程系班主任考核细则》(附件3)执行;对教

研室主任的考核主要参照《服装工程系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附

件4),根据教研团队实际人员的平均分和年度工作表现,确定

ABC三档;辅导员考核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量考核

教职工年度内若未完成基本工作量,则要按工作量完成比例

扣发基本岗位津贴。若未完成相应基本工作量要求的60%,除扣

发基本岗位津贴外,次年度则要降一档岗位系数。

1.教师扣款金额=个人基本岗位津贴/总工作量要求×未完

成工作量×1.2倍。

2.管理人员基本科研工作量不足部分参照教师扣发办法执

行。

3.辅导员所带学生低于200人的,每减少1人,扣1个工作

量。基本管理、科研工作量不足部分参照教师扣发办法执行。

4.实训室管理员科研工作量不足部分参照教师扣发办法执

行。

-1-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系部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并报人事

处审核备案。具体发放办法为每月预发基本岗位津贴的80%,剩

余20%部分和其他奖励津贴待年终决算后进行分配。

六、组织机构

按照学院工作要求,为规范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将成

立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在

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相关内容的变更、调整等情况,将由工作

小组讨论修改,并报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附则

(一)本方案经系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16年

2月1日起执行,由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

讨论修改,并报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1.服装工程系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暂行办

2.服装工程系其他项目津贴计算办法

3.服装工程系班主任年度考核细则

4.服装工程系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1-

附件1

服装工程系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量

计算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系部内涵建设,引领广大教师积极从事人才培

养和教学研究工作,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教学工作量是指承担的全日制在校班级常规

教学工作任务,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践课程教学等。

(一)课时计算办法

1.单班授课

计算课时数=授课时数×班级人数调节系数

2.合班授课

计算课时数=授课时数×合班总人数调节系数

3.同头课

计算课时数=单班课时×(0.15+0.85×班级个数)×各班

学生人数调节系数平均值

4.说明

(1)授课时数以审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授课计划中课时数

为准,因特殊原因需增减课时数的,须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1-

教学周数不足及放假等原因导致达不到规定课时数的,必须补

足,否则相应扣减。

(2)授课形式必须按审定的授课计划进行,如确需变更的,

需报教研室和院系教学副主任审批。对电视教学、播放录像、阅

览室看书等比例较多的课程,此类授课形式的课时可按0.6课时

/节计算。

(3)网络课程按课程类别划归对口部门进行管理,组织线

上评价考核及成绩录入等按0.01课时/人计算课时,进行线上线

下辅导的按审定的辅导时间计算课时。

(4)系教师单班授课,班级人数调节系数计算方法见表1。

表1:班级人数调节系数计算方法

人数≤4040~5050~60

系数11.051.1

(5)正常班级人数范围内的专业课及实践性较强的公共课

一般不安排合班授课,确有需要合班授课时,合班班级原则上不

超过2个。合班总人数调节系数按课表实际上课学生人数调节系

数。

表2:课表实际上课学生人数调节系数

人数≤50

51~

60

61~

70

71~

80

81~

90

91~

100

101

110

111

120

121

130

131

140

141

系数11.11.21.31.41.51.61.71.81.92.0

(二)行政班级人数调节系数说明

1.课表实际上课学生人数以排定的课表实际同时上课学生

-1-

人数确定。

2.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参照课表实际上课学生人数调节系数。

3.若教师所授同头课确实存在对口单招班级课程与普通招

生班级的授课内容有较大差异时,经系教学考核小组认定后,课

时数不打折。

二、实践课程工作要求及计算办法

(一)课内实践

1.理实一体化课程课内实践

理实一体化课程中的课内实践课时核定以审核的课程标准

和授课计划为准,实施过程经系进行核实,教务处、质控处等部

门同时进行监控。

2.一般课内集中实训

(1)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明确单独列出的一般课内集中实

训(如考工),由任课教师承担课前实训准备、现场指导等。

(2)课时数按28课时/周计算。

(二)校外集中实践

1.参观实习、外出写生调研

外出参观实习指校外集中实践工作任务包括制定计划、联系

单位、过程指导、成绩评定等工作。外出写生调研指人才培养方

案制定需学生外出绘画写生、市场调研等工作。为了确保安全,

平均每名带队人员带队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5人,原则上标

准系数人数范围内的班级每班必须配备2名带队人员。授课计划

-1-

安排的当天来回的参观实习、校外写生调研,每人每天按4课时

计算工作量。集中校外实习、写生调研,按28课时/周计算工作

量。

2.毕业实践

毕业实践指导工作包括全面组织落实学生的毕业(顶岗)实

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包括巡回指导、集中指导、

定期指导等)。毕业实践(含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和答辩按7课时/生计算课时,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

上不超过15人。

三、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

基本教学管理工作是指专业、课程与实训室建设,技能竞赛

训练,教学质量管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非常规教学工作任务。

分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和专项教学管理工作量两类。

1.计算的范围和计算办法

计算的范围包括专业人才需求调研、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

准编制、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考核、组织学

生校内竞赛、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指导青年教师、信息化课

程建设与管理、课程作品(成果)展示和根据需要安排的其它工

作。其管理工作量计算如下:

(1)专业内涵建设与管理工作

①专业人才需求调研

-1-

积极参与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撰写专业人才需求报告,按每

份4课时计算工作量。

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编制

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新编

人才培养方案按每专业8课时计算,修订按每专业3课时计算。

新编课程标准按每门2课时计算,修订按每门1课时计算。

③实训室建设与管理

积极参与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新建、扩建或改建实训室

按工作量多少计6、4、2课时。兼管专业课程教学的实训室,按

每间5课时/年计算。兼管公共展示厅的安全、艺术氛围维护、

接待和卫生等工作,10课时/每年。

④教学督导

积极担任系部的督导员,完成系部分配的教学巡查任务,记

录巡查情况,依据考核程度按0.5课时/周计算工作量。

⑤拓展实际的校企合作单位

按照系部要求提供校企合作单位,并且有实际的校企合作项

目(接受学生实习、就业、接受老师下厂实践、捐赠学校固定资

产等),按每个合作企业3课时计算管理工作量;提供新增就业

单位来校招聘并且达到满意效果,工作量按1课时/家企业计算。

⑥校内学术讲座

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老师在全校公开开设专业学术讲座,经向

系部申报批准以后进行,每次计算管理工作量3课时,一年不超

-1-

过2次。

⑦根据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上述范围未列出,但根据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经系绩效考

核小组商定后计算。

(2)组织学生校内竞赛

①组织校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以正式参加竞赛的为

准,按5课时/项标准核拨。

②组织学生校内其他竞赛:结合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需

要而组织的其他全校性竞赛,按10课时/项标准核拨,活动须按

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

③组织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知识竞赛等活动,根据比赛要求

及实际组织参与情况按程序申报审批核定。

(3)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表3: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表单位:

课时/项

课外兴趣小组

社团组织创梦广场项目

101015

说明:

①所指导的学生课外兴趣小组、社团组织及创梦广场项目等

课外实践活动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立项。

②指导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各院系(部)数量按总量核拨

所在院系(部)分配。

-1-

③指导社团组织活动按总量核拨团委管理分配。

④指导创梦广场项目活动按项目核拨分配。

(4)指导青年教师

①计算标准:合算课时数=20×青年教师数

②计算说明:青年教师数按新引进且当年考核合格的实际人

数计算。

(5)信息化课程建设与管理

①信息化课程资源建设: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微课、信息化教

学设计、信息化课堂教学、信息化实训教学等信息化课程资源,

按5课时/项标准核定,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并通过验收,参加

校级比赛获奖的不重复计算。

②公共选修课类网络课程管理:包括选课组织、日常学习情

况监督及成绩录入等,按0.015课时/生标准核定。

(6)课程作品(成果)展示

①计算标准:计算课时数=5×举办次数

②计算说明:展示活动应在课程结束后按规定申报,经系审

批后及时举行,同时展示的作品(成果)应能全面反应课程教学

成效。

(二)专项教学管理工作量

按照学院文件执行。

(三)基本工作量要求

为了确保系部基本教学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规定教学管理工

-1-

作量考核以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为主导,专项教学管理工作量为

补充。

1.若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已满,则视为完成教学管理考核。

超出部分按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奖励。

2.若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未满,不足部分可以用专项教学管

理工作量抵充,抵充量不超过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的60%。专项

教学管理工作量超出部分按学院规定标准发放。

3.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能超过规定基本工作量的2倍,正高

为600节,其余职称为760节,超过最高限制部分不再计算。确

因特殊原因需超出最高限制的,须由个人申请,系部审核,学校

审批同意后方可计算。对新教师从严控制教学超工作量。

4.选择教师岗的“双肩挑”人员需承担相应领域的管理工作,

完成相应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的40%和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的

60%。

5.校内兼课教师年教学工作量不能超过230课时,超过部分

不再计算。

6.专任教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三年内,可以申请减免

基本教学和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年期间、

前二年期间、前一年期间分别减免15%、20%、25%。

7.女教师规定产假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按月核减。

8.当年新晋升管理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原职务相应的

基本工作量要求计算。

-1-

9.实训指导教师(不含聘用在管理岗的实训室管理员)统一

按工作量考核,实行坐班制,实训室管理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

承担的其他教学任务与专任教师一样计算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

要求参照同级别专任教师。

10.上述范围未列出,且在教学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较大的

项目,经系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商定后计算。

四、工作量抵冲办法

鉴于教师之间的教学科研任务差别,为保证教师在履行基本

工作职责的同时发挥自身特长,允许以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量抵

冲部分教学工作量,抵冲量须由教师个人申请,冲抵量不得超过

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0%。

五、其他说明

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暂行,由服装工程系绩效工资

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1-

附件2

服装工程系其他项目津贴计算办法

项目内容计分办法小计

加班津贴

临时性重要工作加班

教师除完成自身教学、学生管理等指令性

工作外,晚上、寒暑假、节假日及晚上加

班完成系部临时性、重要性工作等,每天

计2-4课时。

项目建设津贴

校企合作

联系新校企合作实质性项目(联系实习、

实训、就业基地)1个计2课时。

专业建设

承担新专业建设申报、专业建设项目阶段

性验收工作等1项计4课时。

课程建设

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精品课程,

资源库建设工作,分别计4课时、2课时

分、1课时。

教材建设

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教材建设工

作,分别计4课时、2课时、1课时。

师资队伍建设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教学名

师、教学团队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计4课

时、2课时、1课时。

社会服务津贴

对外培训

教职工在承接各种对外培训、对外技术服

务等方面业绩突出的,根据到账资金情

况,计2-10课时。

考工、评审、

考核津贴

考工、考核、评审

参与各类考工、考核、评审等组织管理工

作,一次计1课时。

举办(承办)

展览、技能大

赛津贴

举办(承办)展览大

举办(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展

览或技能大赛等组织管理工作,分别计4

课时、2课时、1课时。

技能大赛组织

训练补贴

技能大赛组织训练

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与国家级、省级、

市级教学比赛或技能大赛,但未获奖,分

别计3课时、2课时、1课时。

-1-

招生、就业津

招生工作

积极参与招生工作,服从系部安排外出招

生宣传,每地区一次计4课时。

就业工作

积极拓展新的就业基地,有一家计1课时。

参与其他竞赛

项目津贴

参与其他竞赛项目

参与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认定以外的学

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项目,计1

课时。

宣传工作津贴

宣传工作

参与系部网站建设和管理维护每年计2

分、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报刊、网站、

媒体宣传系部专业建设和教学成果的,分

别计3课时、2课时、1课时。

合计

备注:以上项目不重复计分。

-1-

附件3

服装工程系班主任年度考核细则

一、配备要求

1.每个班级应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一届任期应与学生的

学制年限相同。

2.班主任可以由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担

任。确因人员紧缺或工作需要,辅导员也可兼任班主任工作。

二、工作量要求与计算

1.班主任工作量每学年按十个月计算,平均每班每月班主任

基础工作量以10为工作单位计算,班主任每月工作量=基础工作

量×班级人数调节系数。

2.各班级人数以实际在班人数为准,不包括休学、保留学籍

等不在校学生,但是包含插班进修学生。班级人数调节系数见下

表:

人数(人)≤4546-5051-5556-60每增加1人

系数1.001.101.201.30+0.05

三、考核细则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实施百分制和加分制相结合

的方式。

1.综合测评(20分)

系领导测评5分:根据班主任平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工

-1-

作实绩等方面综合评分。

辅导员测评5分:根据所带班级辅导员对班主任在班级学生

工作中的综合表现评分。

班主任手册5分:班主任手册齐全,记录完整。

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5分: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完整,

符合班级实际。

2.学风建设(40分)

(1)周三政治学习履职情况10分:迟到早退扣2分,事假

扣4分(公假不扣分),无故缺席扣5分,可倒扣。

(2)考风考纪20分: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班级出现作弊

且被学院处分情况,按照次数进行相应扣分,一人一次扣10分,

可倒扣。

(3)学校大型活动参加情况10分:根据学生积极参加学院

集体活动,积极为班级争得荣誉,运动会出现本班级无一人参加

的情况扣3分,学院集体活动参加不积极的酌情扣分。

3.日常(40分)

(1)资助评优10分:认真完成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学金评

定、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被举报的班级有一次扣3分。

(2)班级、宿舍管理10分:班主任做到每月至少去两次宿

舍,所带班级宿舍出现违纪、晚出晚归、卫生不达标被学工处反

馈到系部情况的每次扣0、5分;班级出现卫生不达标被学工处

-1-

反馈到系部的每次扣0.5分,班级学生旷课被教务处反馈到系部

的每次每人扣0.5分。班级晚自习出现迟到早退旷课并被通报的

每人每次扣0.1分(同样适用于晨跑)。

(3)安全稳定10分:所带班级出现打架被学院处分等违纪

事件的一人次扣10分,扣完倒扣,如三人处分扣30分。

(4)欠费情况10分:年度学生欠费率2%以下得10分,超

过2%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4分,依此类推,5%以上不

得分。

四、附加分

1.积极撰写学生工作论文,并在国家级、省级公开发行刊物

上发表,每篇分别计5分、3分。或在有关会议上交流(须申报

得到系部认定),每篇计3分。

2.班级荣获国家、省、市、校级比赛奖(如示范性先进班集

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按不同等级加分10分、8分、5分、

3分,按最高荣誉加分,不叠加(须申报得到系部认定)。

3.星级宿舍达50%以上的,加5分。

五、毕业班管理

1.定期联系毕业班学生,收齐毕业生实习材料。签约率在

95%以上的,得全分;签约率在90%-95%的扣1分,85%-89%的扣

3分,70%-84%的扣5分,70%以下的扣10分。

2.毕业班签约率达到目标要求且年底签约率在系部排名前

五名的,且无虚假协议的,按排名分别计5、4、3、2、1。

-1-

附件4

服装工程系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标准及记分办法

自评

得分

系部

评分

教学

常规

管理

23

教学文件3分

教学文件(包括教学日志授课计划、课程大纲、点名册、教

案等材料)填写齐全规范计3分,每一项不全扣0.5分,每

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出席会议2分

每位教师按时出席各类会议计2分,公假不扣分,除此每缺

1人次扣0.3分,扣完为止。

公开课与听课3分

开出公开课,效果良好,计1分,不开不得分;完成规定听

课次数记2分,每少听1节扣0.3分,扣完为止。以系部认

定为准。

及时上交教学材

3分

授课计划、试卷、作业、实训计划书、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及其他各类材料上交及时,上交及时计3分,每项在规定时

间内上交不及时扣0.5分,扣完为止。

调课4分

教师无调课计4分,公假不扣分,病事假超过8节者,每调

8节课扣2分,扣完为止。

教学质量4分

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计2分;教师经学生评学,排名在系部

前10名,计2分;

教学违纪4分

无教学违纪计4分,每发生一次教学违纪扣2分,发生一次

重大教学事故扣4分,可倒扣。

产学

30

论文8分

当年度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加计4分/篇(以最新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所列刊物为准);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

文,加计8分,加满为止,无记0分。

教材4分

当年度主编国家级、省级以上级别规划教材(以公开出版年

度为准),分别加计4分、2分,出版自编教材加计1分,

加满为止,无计0分。

横向课题2分

主持承担横向课题(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承担技术开发项目),以结题年度为准,计2分,无计

0分。

纵向课题8分

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课题(须教育主管部门举办),

以当年度结题为准,分别加计8分、6分、4分、2分,加

满为止,无计0分。其他类型市级以上课题酌情考虑。

讲座2分

举办院级、系部讲座分别计2分、1分,加满为止,无计0

分。

校企合作2分

完成联系新校企合作项目(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加计1

分/个,加满为止,无计0分。

对外培训4分承接对外培训项目,按校外培训人数,满30人计2分,每

-1-

增加10人加计1分,加满为止。

专业

建设

40

课程改革8分

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精品课程,资源库建设,以

当年度验收通过为准(限前3名,含主持),分别计8分、6

分、4分、2分,加满为止,无计0分。获得部省级成果奖,

8分

专业建设及改革8分

承担新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申报成功计8分,否则计2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改革专业,以当年度验收通过为

准(限前3名,含主持),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

加满为止,无记0分。

实训室建设8分

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实训室建设,立项建设,分

别计8分、6分,4分、2分。实训室建设项目如未通过,

给予每项4分、3分、2分、1分,加满为止,无记0分。

学生技能竞赛8分

学生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10、8、6分;省级

一、二、三等奖,直接指导教师分别计8、6、4分,学生获

市级一、二、三等奖,直接指导教师分别计6、4、2分,加

满为止,无计0分。

教师教学竞赛6分

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国家级奖励记6分、省级一、二、三等

奖6、5、4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计5、4、3分。院

极获奖计3、2、1分。加满为止,无计0分。

就业工作2分

积极拓展新的就业工作,有一家计1分,加满为止,无计0

分。

附加

其他

考工2分参与各类考工一次计0.5分,加满为止,无计0分。

举办(承办)展

览、技能大赛

10分

举办(承办)展览或举办(承办)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

市级院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加满为止,无计0

分。

参与其他竞赛项

2分

参与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认定以外的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的竞赛项目,每项计2分。

宣传工作4分

参与系部网站建设和管理维护每年计2分、在国家级、省级

和市级报刊、网站、媒体宣传系部专业建设和教学成果的,

分别计4分、3分、2分。加满为止,无计0分。

系部工作

不封

教师除完成自身教学、学生管理等指令性工作外,晚上、寒

暑假、节假日加班完成系部临时性、重要性工作等,每天计

1分,无计0分。

备注:1、以上细则执行中如有异议,解释权在系部考核工作小组;

2、有教学事故的老师年度评优一票否决;

3、《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是教师年度评优和教研室主任考核的主要依据,不作它用。

教学、科研、教学管理工作量不满的老师不得评为优秀。

本文发布于:2022-11-27 16:4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90/3210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怎么化眼妆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