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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程系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为了促进服装工程系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
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劳优
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根据《无锡工艺职业技术
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暂行)》(锡工院〔2016〕9号)精神,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尊
重教学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
(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教师积极承担和完成工作
任务,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
业绩和贡献大小紧密联系,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
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科研管
理能力,使绩效分配与考核结果挂钩。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一)经费来源
1.学校核拨给系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包括岗位业绩奖励和管理补贴等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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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挂奖励
指学院对各类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和各级各类荣誉等方面
的奖励和系年终根据系部的社会服务收益状况,投入部分经费奖
励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有突出业绩、贡献的人员。
(二)具体构成
1.基本岗位津贴(约占岗位业绩奖励的80%)
指完成基本工作量以后取得的奖励津贴。
2.超工作量津贴(约占岗位业绩奖励的10%)
指超额完成基本工作量以后取得的奖励津贴。
说明:如果超工作量津贴超过原来预算总额,超工作量津贴
按同比例缩减。
3.其他项目津贴(约占岗位业绩奖励的5%)
指参与系部公共事务所取得的奖励津贴和部分系部基本教
学管理工作量津贴。系部公共事务指各类加班、项目建设、社会
服务组织管理、考工考务组织管理、项目评审、考核评审、举办
(承办)展览、技能大赛、招生就业组织管理、参与其他竞赛项
目和宣传工作等。
4.年终调节津贴(约占岗位业绩奖励的5%)
用于年终不同岗位间平衡和调节。
5.管理补贴(经费由学院统筹)
主要用于班主任、教研室主任和运动会裁判员等方面的分配
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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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挂奖励(经费由学院和系部创收经费中统筹)
指学院对各类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和各级各类荣誉等方面
的奖励以及系部对教职工取得突出成果的追加奖励。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本岗位津贴
具体由相应岗位系数*系数1.0的值确定。
1.系数1.0对应金额计算办法
学院核拨给系部的岗位业绩总量Zi的80%除以全系教职工岗
位系数总和(X),确定系数1.0对应金额(Y),即:Y=Zi×80%/X。
2.岗位设置及岗位主要职责
各类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和系部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和
系部的工作安排。
(1)教师岗
教师岗基本工作量要求,包括教学、教学管理和科研三部分。
选择教师岗的“双肩挑”人员需完成相应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的
40%和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的60%。具体标准见表1。
表1:教师岗年度基本教学、教学管理、科研工作量要求
单位:课时/绩分
岗位名称正高副高中级
初级
岗位等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十一
级
十二
级
档次11
教学工作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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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工作量4030155
科研工作量90151053
(2)管理岗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中层
干部岗位、科级干部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
管理岗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具体标准见表2。
表2:管理岗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单位:绩分
岗位名称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科长
岗位等级六级七级八级
档次5678910
科研工作量151210864
(3)辅导员
辅导员主要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
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辅导员基本工
作量包括基本学生管理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两部分,无论选择教
师岗或管理岗,均无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
①配备要求
辅导员人数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
B.系部根据实际在校人数和班级情况,分配辅导员所带学生
情况,并报学工处备案。
②基本管理工作量要求及计算
A.辅导员须完成标准人数的日常管理工作量,辅导员所带学
生人数不得少于标准人数的80%,即160人;不得多于标准人数
的140%,即280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学生人数超过标准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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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在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后方可执
行。
B.辅导员管理学生人数与日常管理工作量挂钩,辅导员管理
学生人数以上下半年所带实际学生人数的平均数为准,学生人数
以每学期初应到校人数计算,不包括已休学、保留学籍等不在校
学生,但包含插班进修学生。
C.辅导员兼任分团委书记,基本学生管理工作量要求减半,
所带最少和最多学生人数标准同时减半。
③科研工作量要求根据选择岗位见表1或表2。
(4)实训室管理员
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对实训室进行常规管理,包括实训台帐、
安全卫生和实训室文化等管理以及系部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基
本工作量包括基本管理和科研工作量两部分,科研工作量对照岗
位工作量要求执行。
(二)超工作量津贴
1.专任教师和选择教师岗的“双肩挑”人员超课时津贴根据
其职称和课时数发放,发放标准见表3。
表3:专任教师和选择教师岗的“双肩挑”人员超课时津贴
发放标准单位:元/课时
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期
超课时标准4030252016
2.校内外教师兼职(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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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兼课教师的津贴根据其职称和课时数发放,发放
标准见表4。
表4:校内兼课津贴超课时津贴发放标准单位:元/课时
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期
校内兼课标准4030252016
(2)校外兼职(课)教师的津贴根据其职称和课时数计算
发放,发放标准见表5。
表5:校外兼课津贴超课时津贴发放标准单位:元/课时
职称/职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
校外兼课标准80~10060~8040~60
备注:来自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外聘教师的职务职称或技术
资格等级对照相应为:正高级对应教授、其他专技系列正高职称、
企业专家、技术带头人或相当水平的;副高级对应副教授、其他
专技系列副高职称、企业技术骨干、高级技师或相当水平的;中
级对应讲师、其他专技系列中级职称、企业一般技术人员、技师
或相当水平的。(各“相当水平”主要看聘请人员的从业经历、
从业时间及能证明自己水平的项目、工程、成果等。)
3.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
辅导员所带学生数超过规定人数的,每增加1人,计1个工
作量。每个工作量参照教师超课时标准发放。辅导员授课参照校
内兼课津贴标准发放。
4.管理人员超额劳动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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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超额劳动津贴按系部教师人均超课金的一定比例
发放。“双肩挑”人员超额劳动津贴为管理人员超额劳动津贴的
1/3。
5.兼职津贴
分团委书记、分工会主席兼职津贴为2000元/年;资产管理
员兼职津贴为500元/年。
(三)其他项目津贴
该部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于年终编表发放。(见附件3)
1.加班津贴:主要指寒暑假、节假日加班及晚上完成系部临
时性、重要性工作等方面的津贴。
2.项目建设津贴:主要指在人才培养过程方面(包括专业建
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
作等项目)作出有效成绩且未计算相关工作量的,给予一定的津
贴。
3.社会服务津贴:主要指在承接各种对外培训、对外技术服
务等组织管理方面业绩突出给予的津贴。
4.考核、评审津贴:主要指各类考核、评审等管理过程中付
出的工作给予的津贴。
5.举办(承办)展览、技能大赛津贴:主要指举办(承办)
各级各类展览或举办(承办)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等组织管理工作
给的津贴。
6.招生、就业津贴:主要指在系部招生、就业工作等组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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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过程中付出的工作给予的津贴。
7.参与其他竞赛项目津贴:主要指参与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
法认定以外的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项目而给予的津
贴。
8.宣传工作津贴:主要指在系部网站管理维护、在各级各类
报刊网站宣传学院、系部专业建设和教学成果的人员给予的津
贴。
(四)年终调节津贴
根据实际工作业绩以及不同岗位间差异进行适当调节,于年
终编表发放。
(五)管理补贴
1.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见附件4。
2.对教研室主任的考核参照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附件4)
执行,教研室主任津贴根据教研团队实际人员的平均分,确定
ABC三档进行分配。
3.运动会裁判员经费按学院规定分配。
(六)外挂奖励
在学院奖励的基础上,对在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荣誉等
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经系部考核小组商议,进行适当追加奖励。
该部分采取积分累计的办法。每个积分对应奖励金额=外挂奖励
总量/取得的积分总量。
1.在专业建设中获得A类、B类、C类教学主管部门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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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业群、特色专业、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资源库建
设),团队分别奖励5分、3分、1分。
2.获得A类、B类、C类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一、二、三等
奖,获奖团队分别奖励5分、3分、2分;3分、2分、1分;2
分、1分、0.5分。
3.获得A类、B类、C类部门设计的课题立项,主持人奖励
2分、1分、0.5分;在SCI期刊、EI期刊、CSSCI期刊、北大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分别奖励3分、2分、1分、0.5分。(论
文级别的分类情况参照学校科研产业处规定)
4.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
专利分别奖励4分、1分、0.2分。
5.在A类、B类、C类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指导的
学生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A类分别给予指导团队
4分、3分、2分、1分奖励、B类分别给予指导团队3分、2分、
1分、0.5分奖励奖励、市级给予指导团队2分、1分、0.5分、
0.2分奖励。个人单项奖减半,教师指导学生未获奖项奖励0.1
分。
6.在A类、B类、C类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教学类型的
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分、2分、1分、;2分、
1分、0.5分;1分、0.5分、0.2分。
7.出版经学院审核同意的教学主管部门部、省级规划教材,
主编分别奖励3分、2分,参编教材人员分别奖励0.3分、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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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8.教师获得博士学位奖励3分,获得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分
别奖励3分、1分。
说明:
1.A类:国家宣传部、国家文化部、国家教育部、省级人民
政府。
2.B类:A类的下一级机构、A类与其它机构共同组织的评
奖。省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教育部各教指委、全国各
行指委、市级人民政府、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联合会、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等
3.C类:B类的下一级机构、B类与其它机构共同组织的评
奖。江苏省服装设计师协会、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文广局等机
构。
4.评奖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时,按各单位的平均级别计算科
研绩分。
5.对不设一二三等奖的奖项或不属上述范围的获奖由本人
申请,经系部绩效考核小组或第三方认定后确定积分。
6.上述未尽事宜最终由系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裁决与解释。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
(一)教职工的日常考勤
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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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核标准以学院相关规定为依据,对教职工教学工
作、教学管理工作、科研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
工年度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对教职工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考核依据《服装工程系教学和
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办法及工作量抵冲办法》(附件1)和《服
装工程系其他项目津贴计算办法》(附件2)执行;对班主任的
考核依据《服装工程系班主任考核细则》(附件3)执行;对教
研室主任的考核主要参照《服装工程系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附
件4),根据教研团队实际人员的平均分和年度工作表现,确定
ABC三档;辅导员考核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量考核
教职工年度内若未完成基本工作量,则要按工作量完成比例
扣发基本岗位津贴。若未完成相应基本工作量要求的60%,除扣
发基本岗位津贴外,次年度则要降一档岗位系数。
1.教师扣款金额=个人基本岗位津贴/总工作量要求×未完
成工作量×1.2倍。
2.管理人员基本科研工作量不足部分参照教师扣发办法执
行。
3.辅导员所带学生低于200人的,每减少1人,扣1个工作
量。基本管理、科研工作量不足部分参照教师扣发办法执行。
4.实训室管理员科研工作量不足部分参照教师扣发办法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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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系部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并报人事
处审核备案。具体发放办法为每月预发基本岗位津贴的80%,剩
余20%部分和其他奖励津贴待年终决算后进行分配。
六、组织机构
按照学院工作要求,为规范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将成
立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在
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相关内容的变更、调整等情况,将由工作
小组讨论修改,并报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附则
(一)本方案经系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16年
2月1日起执行,由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
讨论修改,并报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1.服装工程系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暂行办
法
2.服装工程系其他项目津贴计算办法
3.服装工程系班主任年度考核细则
4.服装工程系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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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服装工程系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量
计算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系部内涵建设,引领广大教师积极从事人才培
养和教学研究工作,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教学工作量是指承担的全日制在校班级常规
教学工作任务,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践课程教学等。
(一)课时计算办法
1.单班授课
计算课时数=授课时数×班级人数调节系数
2.合班授课
计算课时数=授课时数×合班总人数调节系数
3.同头课
计算课时数=单班课时×(0.15+0.85×班级个数)×各班
学生人数调节系数平均值
4.说明
(1)授课时数以审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授课计划中课时数
为准,因特殊原因需增减课时数的,须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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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数不足及放假等原因导致达不到规定课时数的,必须补
足,否则相应扣减。
(2)授课形式必须按审定的授课计划进行,如确需变更的,
需报教研室和院系教学副主任审批。对电视教学、播放录像、阅
览室看书等比例较多的课程,此类授课形式的课时可按0.6课时
/节计算。
(3)网络课程按课程类别划归对口部门进行管理,组织线
上评价考核及成绩录入等按0.01课时/人计算课时,进行线上线
下辅导的按审定的辅导时间计算课时。
(4)系教师单班授课,班级人数调节系数计算方法见表1。
表1:班级人数调节系数计算方法
人数≤4040~5050~60
系数11.051.1
(5)正常班级人数范围内的专业课及实践性较强的公共课
一般不安排合班授课,确有需要合班授课时,合班班级原则上不
超过2个。合班总人数调节系数按课表实际上课学生人数调节系
数。
表2:课表实际上课学生人数调节系数
人数≤50
51~
60
61~
70
71~
80
81~
90
91~
100
101
~
110
111
~
120
121
~
130
131
~
140
≥
141
系数11.11.21.31.41.51.61.71.81.92.0
(二)行政班级人数调节系数说明
1.课表实际上课学生人数以排定的课表实际同时上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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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确定。
2.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参照课表实际上课学生人数调节系数。
3.若教师所授同头课确实存在对口单招班级课程与普通招
生班级的授课内容有较大差异时,经系教学考核小组认定后,课
时数不打折。
二、实践课程工作要求及计算办法
(一)课内实践
1.理实一体化课程课内实践
理实一体化课程中的课内实践课时核定以审核的课程标准
和授课计划为准,实施过程经系进行核实,教务处、质控处等部
门同时进行监控。
2.一般课内集中实训
(1)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明确单独列出的一般课内集中实
训(如考工),由任课教师承担课前实训准备、现场指导等。
(2)课时数按28课时/周计算。
(二)校外集中实践
1.参观实习、外出写生调研
外出参观实习指校外集中实践工作任务包括制定计划、联系
单位、过程指导、成绩评定等工作。外出写生调研指人才培养方
案制定需学生外出绘画写生、市场调研等工作。为了确保安全,
平均每名带队人员带队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5人,原则上标
准系数人数范围内的班级每班必须配备2名带队人员。授课计划
-1-
安排的当天来回的参观实习、校外写生调研,每人每天按4课时
计算工作量。集中校外实习、写生调研,按28课时/周计算工作
量。
2.毕业实践
毕业实践指导工作包括全面组织落实学生的毕业(顶岗)实
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包括巡回指导、集中指导、
定期指导等)。毕业实践(含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和答辩按7课时/生计算课时,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
上不超过15人。
三、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
基本教学管理工作是指专业、课程与实训室建设,技能竞赛
训练,教学质量管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非常规教学工作任务。
分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和专项教学管理工作量两类。
1.计算的范围和计算办法
计算的范围包括专业人才需求调研、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
准编制、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考核、组织学
生校内竞赛、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指导青年教师、信息化课
程建设与管理、课程作品(成果)展示和根据需要安排的其它工
作。其管理工作量计算如下:
(1)专业内涵建设与管理工作
①专业人才需求调研
-1-
积极参与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撰写专业人才需求报告,按每
份4课时计算工作量。
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编制
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新编
人才培养方案按每专业8课时计算,修订按每专业3课时计算。
新编课程标准按每门2课时计算,修订按每门1课时计算。
③实训室建设与管理
积极参与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新建、扩建或改建实训室
按工作量多少计6、4、2课时。兼管专业课程教学的实训室,按
每间5课时/年计算。兼管公共展示厅的安全、艺术氛围维护、
接待和卫生等工作,10课时/每年。
④教学督导
积极担任系部的督导员,完成系部分配的教学巡查任务,记
录巡查情况,依据考核程度按0.5课时/周计算工作量。
⑤拓展实际的校企合作单位
按照系部要求提供校企合作单位,并且有实际的校企合作项
目(接受学生实习、就业、接受老师下厂实践、捐赠学校固定资
产等),按每个合作企业3课时计算管理工作量;提供新增就业
单位来校招聘并且达到满意效果,工作量按1课时/家企业计算。
⑥校内学术讲座
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老师在全校公开开设专业学术讲座,经向
系部申报批准以后进行,每次计算管理工作量3课时,一年不超
-1-
过2次。
⑦根据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上述范围未列出,但根据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经系绩效考
核小组商定后计算。
(2)组织学生校内竞赛
①组织校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以正式参加竞赛的为
准,按5课时/项标准核拨。
②组织学生校内其他竞赛:结合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需
要而组织的其他全校性竞赛,按10课时/项标准核拨,活动须按
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
③组织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知识竞赛等活动,根据比赛要求
及实际组织参与情况按程序申报审批核定。
(3)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表3: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表单位:
课时/项
课外兴趣小组
社团组织创梦广场项目
101015
说明:
①所指导的学生课外兴趣小组、社团组织及创梦广场项目等
课外实践活动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立项。
②指导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各院系(部)数量按总量核拨
所在院系(部)分配。
-1-
③指导社团组织活动按总量核拨团委管理分配。
④指导创梦广场项目活动按项目核拨分配。
(4)指导青年教师
①计算标准:合算课时数=20×青年教师数
②计算说明:青年教师数按新引进且当年考核合格的实际人
数计算。
(5)信息化课程建设与管理
①信息化课程资源建设: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微课、信息化教
学设计、信息化课堂教学、信息化实训教学等信息化课程资源,
按5课时/项标准核定,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并通过验收,参加
校级比赛获奖的不重复计算。
②公共选修课类网络课程管理:包括选课组织、日常学习情
况监督及成绩录入等,按0.015课时/生标准核定。
(6)课程作品(成果)展示
①计算标准:计算课时数=5×举办次数
②计算说明:展示活动应在课程结束后按规定申报,经系审
批后及时举行,同时展示的作品(成果)应能全面反应课程教学
成效。
(二)专项教学管理工作量
按照学院文件执行。
(三)基本工作量要求
为了确保系部基本教学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规定教学管理工
-1-
作量考核以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为主导,专项教学管理工作量为
补充。
1.若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已满,则视为完成教学管理考核。
超出部分按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奖励。
2.若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未满,不足部分可以用专项教学管
理工作量抵充,抵充量不超过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的60%。专项
教学管理工作量超出部分按学院规定标准发放。
3.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能超过规定基本工作量的2倍,正高
为600节,其余职称为760节,超过最高限制部分不再计算。确
因特殊原因需超出最高限制的,须由个人申请,系部审核,学校
审批同意后方可计算。对新教师从严控制教学超工作量。
4.选择教师岗的“双肩挑”人员需承担相应领域的管理工作,
完成相应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的40%和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的
60%。
5.校内兼课教师年教学工作量不能超过230课时,超过部分
不再计算。
6.专任教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三年内,可以申请减免
基本教学和基本教学管理工作量。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年期间、
前二年期间、前一年期间分别减免15%、20%、25%。
7.女教师规定产假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按月核减。
8.当年新晋升管理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原职务相应的
基本工作量要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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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实训指导教师(不含聘用在管理岗的实训室管理员)统一
按工作量考核,实行坐班制,实训室管理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
承担的其他教学任务与专任教师一样计算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
要求参照同级别专任教师。
10.上述范围未列出,且在教学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较大的
项目,经系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商定后计算。
四、工作量抵冲办法
鉴于教师之间的教学科研任务差别,为保证教师在履行基本
工作职责的同时发挥自身特长,允许以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量抵
冲部分教学工作量,抵冲量须由教师个人申请,冲抵量不得超过
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0%。
五、其他说明
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暂行,由服装工程系绩效工资
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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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服装工程系其他项目津贴计算办法
项目内容计分办法小计
加班津贴
临时性重要工作加班
教师除完成自身教学、学生管理等指令性
工作外,晚上、寒暑假、节假日及晚上加
班完成系部临时性、重要性工作等,每天
计2-4课时。
项目建设津贴
校企合作
联系新校企合作实质性项目(联系实习、
实训、就业基地)1个计2课时。
专业建设
承担新专业建设申报、专业建设项目阶段
性验收工作等1项计4课时。
课程建设
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精品课程,
资源库建设工作,分别计4课时、2课时
分、1课时。
教材建设
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教材建设工
作,分别计4课时、2课时、1课时。
师资队伍建设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教学名
师、教学团队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计4课
时、2课时、1课时。
社会服务津贴
对外培训
教职工在承接各种对外培训、对外技术服
务等方面业绩突出的,根据到账资金情
况,计2-10课时。
考工、评审、
考核津贴
考工、考核、评审
参与各类考工、考核、评审等组织管理工
作,一次计1课时。
举办(承办)
展览、技能大
赛津贴
举办(承办)展览大
赛
举办(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展
览或技能大赛等组织管理工作,分别计4
课时、2课时、1课时。
技能大赛组织
训练补贴
技能大赛组织训练
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与国家级、省级、
市级教学比赛或技能大赛,但未获奖,分
别计3课时、2课时、1课时。
-1-
招生、就业津
贴
招生工作
积极参与招生工作,服从系部安排外出招
生宣传,每地区一次计4课时。
就业工作
积极拓展新的就业基地,有一家计1课时。
参与其他竞赛
项目津贴
参与其他竞赛项目
参与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认定以外的学
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项目,计1
课时。
宣传工作津贴
宣传工作
参与系部网站建设和管理维护每年计2
分、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报刊、网站、
媒体宣传系部专业建设和教学成果的,分
别计3课时、2课时、1课时。
合计
备注:以上项目不重复计分。
-1-
附件3
服装工程系班主任年度考核细则
一、配备要求
1.每个班级应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一届任期应与学生的
学制年限相同。
2.班主任可以由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担
任。确因人员紧缺或工作需要,辅导员也可兼任班主任工作。
二、工作量要求与计算
1.班主任工作量每学年按十个月计算,平均每班每月班主任
基础工作量以10为工作单位计算,班主任每月工作量=基础工作
量×班级人数调节系数。
2.各班级人数以实际在班人数为准,不包括休学、保留学籍
等不在校学生,但是包含插班进修学生。班级人数调节系数见下
表:
人数(人)≤4546-5051-5556-60每增加1人
系数1.001.101.201.30+0.05
三、考核细则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实施百分制和加分制相结合
的方式。
1.综合测评(20分)
系领导测评5分:根据班主任平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工
-1-
作实绩等方面综合评分。
辅导员测评5分:根据所带班级辅导员对班主任在班级学生
工作中的综合表现评分。
班主任手册5分:班主任手册齐全,记录完整。
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5分: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完整,
符合班级实际。
2.学风建设(40分)
(1)周三政治学习履职情况10分:迟到早退扣2分,事假
扣4分(公假不扣分),无故缺席扣5分,可倒扣。
(2)考风考纪20分: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班级出现作弊
且被学院处分情况,按照次数进行相应扣分,一人一次扣10分,
可倒扣。
(3)学校大型活动参加情况10分:根据学生积极参加学院
集体活动,积极为班级争得荣誉,运动会出现本班级无一人参加
的情况扣3分,学院集体活动参加不积极的酌情扣分。
3.日常(40分)
(1)资助评优10分:认真完成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学金评
定、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被举报的班级有一次扣3分。
(2)班级、宿舍管理10分:班主任做到每月至少去两次宿
舍,所带班级宿舍出现违纪、晚出晚归、卫生不达标被学工处反
馈到系部情况的每次扣0、5分;班级出现卫生不达标被学工处
-1-
反馈到系部的每次扣0.5分,班级学生旷课被教务处反馈到系部
的每次每人扣0.5分。班级晚自习出现迟到早退旷课并被通报的
每人每次扣0.1分(同样适用于晨跑)。
(3)安全稳定10分:所带班级出现打架被学院处分等违纪
事件的一人次扣10分,扣完倒扣,如三人处分扣30分。
(4)欠费情况10分:年度学生欠费率2%以下得10分,超
过2%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4分,依此类推,5%以上不
得分。
四、附加分
1.积极撰写学生工作论文,并在国家级、省级公开发行刊物
上发表,每篇分别计5分、3分。或在有关会议上交流(须申报
得到系部认定),每篇计3分。
2.班级荣获国家、省、市、校级比赛奖(如示范性先进班集
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按不同等级加分10分、8分、5分、
3分,按最高荣誉加分,不叠加(须申报得到系部认定)。
3.星级宿舍达50%以上的,加5分。
五、毕业班管理
1.定期联系毕业班学生,收齐毕业生实习材料。签约率在
95%以上的,得全分;签约率在90%-95%的扣1分,85%-89%的扣
3分,70%-84%的扣5分,70%以下的扣10分。
2.毕业班签约率达到目标要求且年底签约率在系部排名前
五名的,且无虚假协议的,按排名分别计5、4、3、2、1。
-1-
附件4
服装工程系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指
标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标准及记分办法
自评
得分
系部
评分
教学
常规
管理
23
教学文件3分
教学文件(包括教学日志授课计划、课程大纲、点名册、教
案等材料)填写齐全规范计3分,每一项不全扣0.5分,每
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出席会议2分
每位教师按时出席各类会议计2分,公假不扣分,除此每缺
1人次扣0.3分,扣完为止。
公开课与听课3分
开出公开课,效果良好,计1分,不开不得分;完成规定听
课次数记2分,每少听1节扣0.3分,扣完为止。以系部认
定为准。
及时上交教学材
料
3分
授课计划、试卷、作业、实训计划书、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及其他各类材料上交及时,上交及时计3分,每项在规定时
间内上交不及时扣0.5分,扣完为止。
调课4分
教师无调课计4分,公假不扣分,病事假超过8节者,每调
8节课扣2分,扣完为止。
教学质量4分
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计2分;教师经学生评学,排名在系部
前10名,计2分;
教学违纪4分
无教学违纪计4分,每发生一次教学违纪扣2分,发生一次
重大教学事故扣4分,可倒扣。
产学
研
30
论文8分
当年度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加计4分/篇(以最新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所列刊物为准);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
文,加计8分,加满为止,无记0分。
教材4分
当年度主编国家级、省级以上级别规划教材(以公开出版年
度为准),分别加计4分、2分,出版自编教材加计1分,
加满为止,无计0分。
横向课题2分
主持承担横向课题(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承担技术开发项目),以结题年度为准,计2分,无计
0分。
纵向课题8分
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课题(须教育主管部门举办),
以当年度结题为准,分别加计8分、6分、4分、2分,加
满为止,无计0分。其他类型市级以上课题酌情考虑。
讲座2分
举办院级、系部讲座分别计2分、1分,加满为止,无计0
分。
校企合作2分
完成联系新校企合作项目(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加计1
分/个,加满为止,无计0分。
对外培训4分承接对外培训项目,按校外培训人数,满30人计2分,每
-1-
增加10人加计1分,加满为止。
专业
建设
40
课程改革8分
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精品课程,资源库建设,以
当年度验收通过为准(限前3名,含主持),分别计8分、6
分、4分、2分,加满为止,无计0分。获得部省级成果奖,
8分
专业建设及改革8分
承担新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申报成功计8分,否则计2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改革专业,以当年度验收通过为
准(限前3名,含主持),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
加满为止,无记0分。
实训室建设8分
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实训室建设,立项建设,分
别计8分、6分,4分、2分。实训室建设项目如未通过,
给予每项4分、3分、2分、1分,加满为止,无记0分。
学生技能竞赛8分
学生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10、8、6分;省级
一、二、三等奖,直接指导教师分别计8、6、4分,学生获
市级一、二、三等奖,直接指导教师分别计6、4、2分,加
满为止,无计0分。
教师教学竞赛6分
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国家级奖励记6分、省级一、二、三等
奖6、5、4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计5、4、3分。院
极获奖计3、2、1分。加满为止,无计0分。
就业工作2分
积极拓展新的就业工作,有一家计1分,加满为止,无计0
分。
附加
其他
考工2分参与各类考工一次计0.5分,加满为止,无计0分。
举办(承办)展
览、技能大赛
10分
举办(承办)展览或举办(承办)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
市级院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加满为止,无计0
分。
参与其他竞赛项
目
2分
参与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认定以外的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的竞赛项目,每项计2分。
宣传工作4分
参与系部网站建设和管理维护每年计2分、在国家级、省级
和市级报刊、网站、媒体宣传系部专业建设和教学成果的,
分别计4分、3分、2分。加满为止,无计0分。
系部工作
不封
顶
教师除完成自身教学、学生管理等指令性工作外,晚上、寒
暑假、节假日加班完成系部临时性、重要性工作等,每天计
1分,无计0分。
总
分
备注:1、以上细则执行中如有异议,解释权在系部考核工作小组;
2、有教学事故的老师年度评优一票否决;
3、《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是教师年度评优和教研室主任考核的主要依据,不作它用。
教学、科研、教学管理工作量不满的老师不得评为优秀。
本文发布于:2022-11-27 16:4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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