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高等学校学制
第一节高等学校的学制
一、学制概念及其演变
学制: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
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教育制度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原
则。两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二是教育机构与
组织体系赖以存在和运行的一整套规则。
学制建立的基本依据:
第一、经济因素;
第二、政治因素;
第三、文化因素;
第四、学习者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
第五、教育制度传统以及对国外教育制度积极的学习和借鉴等。
高等学校的学制即指各类各层次高等学校的系统。它是一国整个学
校制度的组成部分。包括有哪些种类的高等学校,这些学校由谁来主办
和管理,学校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实际的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各
类各层次学校的关系如何等。狭义的高等学校的学制指高等学校的修业
年限。
二、高等学校的学制概况
(一)世界各国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宏观特征
(1)单一公立系统,单一部门管理(意大利)
(2)单一公立系统,多重部门管理(法国)
(3)多重公立系统,多重部门管理(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
(4)私立和公立系统,多重部门管理(日本、美国)
总括起来,世界各国高等学校的学制宏观上表现为两大特征,即
公立和私立高校两大系统并存,办学层次阶梯式分布。
(二)各国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微观状况——学校层次特征
(1)初级学院和短期大学
(2)大学和专门学院(主要层次)
(3)研究生院
世界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微观特征
1、发达国家高校入学条件较宽松;
2、高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既有大众化特征,也有精英教育特征;
3、学生就读形式具有一定灵活性和弹性;
4、修业年限不一;
5、各层次间既有分流,又有相互衔接和贯通机制,满足学生入学需要。
三、我国高等学校的学制
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大学
堂3-4年;通儒院5年,属于研究院性质。
大学分为预科、本科、大学院三个层次。其中预科3年,本科3-4年;
本科后的大学院不定年限。
高等教育3-6年,其中大学4-6年,专门学校3年以上。
(一)我国高等学校的历史沿革
我国目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制基本是在建国后不久确立下来的。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高等
教育包括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和专门学院、研究部三个层次。后来几经
曲折。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学校系统的宏观特征是:以多重公立系统为主,
即大多数高校由各省(市、区)举办和管理,部分由中央部委负责;
私立系统处于逐步形成之中。
(二)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层次特征
高等专科学校、大学或专门学院以及研究生院是我国高校系统的三
个基本层次。特征:
第一,层次结构轮廓清晰,基本能够保持衔接,相互连贯,但培养规格
上还有些模糊,特别是专科教育的定位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以明确;
第二,实行严格、规范而统一的或比较统一的考试制度;
第三,入学条件限制比较严格;
第四:在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上,总体上比较刻板、划一。
(三)成人高等学校系统
(1)职工(业余)大学
(2)广播电大
(3)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的函授部
(4)普通高等学校的夜大学
(5)其他。包括教育学院和中学教师进修学院、管理干部学院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第二节高等学校的学位制度
学位是评价个人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学术水平
高低的一种标准。学位的严肃性通常具体体现在学位授予的过程中,尤
其是学术衡量标准和学位授予程序。
一、学位制度的由来
(一)中世纪大学学位制度
是教师职业资格,不代表个人学术研究能力。
(二)现代学位制度的建立
19世纪初,德国大学中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产生了现代意义
上的学位。
二、现代世界各国学位制度概况
美国:副学士或协士学位、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日本、法国、英国:学士、硕士、博士
德国:学士、博士
三、我国的学位制度
我国现代学位制度形成于民国时期。
根据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我国学位分三级:
学士、硕士、博士。
根据我国学位授权体系的规定,在各学位授予单位中,学位的授予
权利机构是学位评定委员会。
(一)我国学位的级别和标准
我国的学术性学位,按学科门类分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
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等
13类;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
(三)我国学位制度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1.我国现行学位制度的存在的问题
(1)学位等级结构不完整
(2)学位类型不全面
(3)学术性学位与专业性学位发展不平衡
(4)行政权力对学位管理影响过大
(5)学位点的地区分布不均衡,地区间差异过大
(6)专业学位中“专业”特色不强
(7)研究生占比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8)高级学位“含金量”日趋下降
2、解决对策
(1)设立副学士学位,完善学位体系。
(2)顺应社会需要,调整学位类型。
(3)重视学术性与专业学位的协调发展
(4)加强学位管理和评估,重塑学术权威
(5)加快西部地区学位建设,协调区域发展
(6)突出专业特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
(7)在研究生扩招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管理
第三节高等学校的招生和就业制度
一、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主要形式:
1、统一的入学考试方式
2、由大学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的形式
3、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二、我国基本上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招生制度
我国招生制度的改革的主要措施:
1、扩招:大众化进程加快
2、一年两次高考:考生机会增加
3、3+X与高考内容的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4、网上录取:防范高等学校招生腐败
5、放宽限制:拓宽终生教育渠道
6、收费与助学贷款:兼顾公平与效率
7、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自主权扩大
今后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公平、公开、科学、多样
灵活、重视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收费制度,通过辅之以奖学
金、贷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基金等制度,保证其得以顺利有效地实
施。
三、我国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基本形式:自主择业
完善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基本方面:
1、进一步完善就业环境,理顺的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机制。
2、政府在淡化行政管理角色的同时,应以更恰当的协调者、引导
者和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就业市场活动,尤其应促使建立规范的就业
市场。
3、高校应提供合乎市场需要的人才和正确有效地引导毕业生就业。
4、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有充分的就业心理准备。
第四节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度
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指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高校设立何种工
作岗位,采取何种形式聘任教师,并规定受聘者应具备哪些条件和承担
哪些责任、义务的制度。
高校教师职务是与教师的工作任务、职称范围相对应的工作岗位,
我国高校教师的职务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级。
高校教师职务设置的总体原则是按需设岗,岗位设置的原则是因事
设岗。
高校教师职务的评聘
任职资格:即职称,或称学衔。
职称与职务:职称反映教师的学术或技术能力水平及工作水平,职
务指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岗位;职称一经评定,一般终身享有,职务
则有任期限制。(我国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的问题之一就是将职称与职务
混同)职务聘任通常采用契约的形式,从适合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
(定编定岗位聘用)
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系统原则
2.整体性原则
3.最低岗位数量原则
4.动态性原则
考核知识点
一、学制的概念及其学制建立的基本依据。
二、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特征和层次特征。
三、世界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微观特征。
四、学位制度的涵义及我国学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五、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改革走向。
六、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
七、教师聘任制度的涵义及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的原则。
考核要求
一、识记学制、学位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概念。
二、了解学制建立的基本依据。
三、掌握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特征和层次特征及世界普通高等学
校系统的微观特征。
四、明确我国学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五、掌握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改革走向。
六、明确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
七、理解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的原则。
本文发布于:2022-11-27 08:50: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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