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简章发布,仅开设2专业,⼊围6倍
为全⾯贯彻全国教育⼤会精神,深⼊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根据《关于在部分⾼校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件要求,服务国家重⼤战略
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也称“中国农业⼤学
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
劳精神的青年学⽣进⾏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战略领域输送后备⼈才。
⼀、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由学校普通本科招⽣⼯作领导⼩组负责,由招⽣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
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作的⾼中毕业⽣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分为以下两类:
第⼀类:⾼考成绩优异的考⽣。
第⼆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该类考⽣须在全国中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
物理、化学、⽣物、信息学⼆等奖及以上。
三、招⽣专业及招⽣计划
2022年中国农业⼤学强基计划招收专业为:⽣物科学、⽣物育种科学(含植物育种、动物育种两个⽅向),考⽣可填报
⼀⾄⼆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综合改⾰省份招收理⼯类考⽣;⾼考综合改⾰省份选考科⽬需满
⾜以下要求:
我校强基计划⾯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西省、内蒙古⾃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
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省(区、市)招⽣。分省招
⽣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报名⽅式与选拔程序
(⼀)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参加统⼀⾼考
(三)考⽣确认环节
报名考⽣于6⽉10⽇-6⽉20⽇登录中国农业⼤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确认的考⽣视为⾃动放弃⼊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考成绩公布后不得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的考核。对于确认参加学
校考核⼜⽆故放弃的考⽣,将通报⽣源省份考试招⽣机构并如实计⼊诚信档案。
(四)⼊围校考办法
6⽉27⽇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范围内公布⼊围⾼校考核名单。对于第⼀类考⽣,须达到第⼀批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依据⾼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
加分)从⾼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围⾼校考核考⽣名单(末位同分考⽣全投);对于第⼆
类考⽣,⾼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第⼀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
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即可⼊围学校考核。
(五)⾼校考核⽅式
7⽉1⽇-7⽉2⽇进⾏学校考核(含笔试、⾯试和体质测试)。学校考核⼯作⽅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7⽉1⽇-7⽉2⽇进⾏学校考核(含笔试、⾯试和体质测试)。学校考核⼯作⽅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届时会再进⾏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考⽣⽣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笔试满分为50分。
2.⾯试:主要考察考⽣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能⼒、兴趣志向、科学潜质等⽅⾯,考⽣综合素质档案作为⾯试参考
材料。⾯试采取专家、考⽣“双随机”抽签的⽅式,测试全程录⾳录像,满分为50分。
3.体质测试:测试项⽬包括⾝⾼/体重(BMI)、肺活量、⽴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跑。学⽣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
予体质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4.学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成绩×85%+⾼校考核成绩×(当地⾼考满分值/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类考⽣,根据考⽣填报志愿和所在⽣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计划,按综合成绩由⾼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
取名单。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将依次⽐较⾼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科⽬的
成绩;⾼考综合改⾰省份以⾼中学业⽔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物三科中最⾼成绩作为理科综合的成绩。同等情
况下根据体质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对于第⼆类考⽣,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类考⽣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的最低分数线,不区
分专业),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计划)。
中国农业⼤学普通本科招⽣⼯作领导⼩组按招⽣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续。
我校于7⽉5⽇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考志愿录取;
未被录取的考⽣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考志愿录取。
五、培养⽅案
依托于中国农业⼤学优秀的师资⼒量,从本科开始实⾏导师制、⼩班化、本硕博衔接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案。
(⼀)本硕博衔接培养⽅案
强基计划学⽣采⽤“3+5”培养模式。本科专业培养和研究⽣培养打通,从本科第四学年起开始选修研究⽣课程,同时进
⼊实验室开展科研⼯作。研究⽣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根据学⽣所选研究⽅向,达到毕业要
求者获得相应学科学位。
(⼆)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办法
⼤⼀学年末起进⾏动态调整,淘汰考核不合格者,同时从相近专业择优补录。⼤三学年末进⾏综合考核,未通过的学⽣
退出强基计划,转⼊⾄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激励机制
设⽴专项资⾦,⽤于⽀持强基计划学⽣在读阶段开展⾃主科研创新项⽬、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设⽴专项奖学
⾦,奖励优秀学⽣。⼊选强基计划的学⽣,研究⽣阶段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留学基⾦委博⼠⽣联合培养计划。
(四)育⼈制度
构建“1+X”协同育⼈制度,聘请相关领域内的院⼠等知名学者为导师队伍,从思想引领、专业启发、学业指导等各⽅⾯
给予全⾯指导,并创造条件使学⽣尽早进⼊导师的实验室和科研教学团队,参加科研训练。
六、其他说明
(⼀)关于学⽣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省级统⼀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政部门直接上传⾄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尚未建⽴省级统⼀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上传⾄强
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校考核中舞弊的考⽣,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
报有关省级招⽣考试机构或教育⾏政部门,取消其当年⾼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
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学后⼀般不得调整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的交通、⾷宿等费⽤⾃理。⼊围⾼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
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有关⼯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案公开、选拔⽅法公平、录取标准公⽰。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进⾏⼊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学资格的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作接受中国农业⼤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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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11-27 07:26: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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