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

更新时间:2022-11-27 00:08:15 阅读: 评论:0


2022年11月27日发(作者:croatian rhapsody)

所有者权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省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者权益

管理,真实反映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

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权属企业,包括全资、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权属单位”)。

第二章管理程序与要求

第三条所有者权益分类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

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

积和未分配利润。

1、实收资本(股本)是指投资者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协议的

约定,实际投入的资本

2、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

于投资者,但不构成股本的那部份资本或资产。

3、盈余公积是指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包

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4、未分配利润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利润。

第四条所有者权益管理权限

1、实收资本(股本)的增加或减少按照公司本部及各权属单位

《公司章程》执行。公司本部及各权属单位实收资本(股本)的增加

或减少需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国资委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按照权属企业《公司章程》执行。公

司本部及各权属单位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需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国

资委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未分配利润,公司本部及各权属单位进行利润分配需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方可分配(国资委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按下列顺序

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盈余公积

其中: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提取任意公积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4、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

5、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

本金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6、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提取任意公积金需报公司董事

会批准(国资委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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