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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取证知识简介
适航取证是民用飞机步入市场投入运营的关键。ARJ21-700飞机
的研制不仅要取得技术上的成功,更要取得商业上的成功,取得商业
成功就要经历三个取证阶段:型号合格证阶段(TypeCertificate-
TC)、生产许可证阶段(ProductionCertificate-PC)和适航证阶
段(AirworthinessCertificate-AC)。
型号合格证是中国民航局(CAAC)对民用航空器设计批准的合
格凭证。这一阶段主要分为五个过程:申请、受理、审查、颁证和证
后管理。对于运输类飞机,申请人可参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
21部《民用航空产品、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的有关规定向CAAC
提出申请。CAAC将对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并成立专门的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TCB)和审查组(TCT)。审查
阶段TCT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工程评审、工程试飞评审和最终的技
术资料工程评审,工程评审重点验证申请人提交的工程资料对于适航
标准的符合性以及申请人为向CAAC表明符合性所作的各项部件试
验、地面试验和飞行试验;工程试飞评审则包括申请人的研制试飞、
验证试飞及合格审定试飞,就ARJ21飞机而言,研制试飞和合格审
定试飞在西安进行;最终技术资料工程评审则重点关注全套型号设计
资料、计算分析、试验报告和要求的各种手册,如飞行手册、维修大
纲等。当TCB最终会议得出合格审定结论时,CAAC适航当局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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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颁发TC证。证后管理工作由审查组移至经授权的审查部门负
责。
生产许可证是CAAC对已获得民用航空器产品设计批准、欲重
复生产该产品的制造人所进行的资格性审定后的最终批准形式,以保
证该产品符合经适航部门批准的型号设计。在型号合格审定阶段应适
时协调CAAC申请PC和取得PC的时间节点,并且在型号研制进入
全面试制前,着手建立符合相关适航规章要求的质量控制体系、完成
生产组织机构手册以及有关文件草案、运行生产质量控制体系。与申
请TC类似,CAAC会成立专门的生产许可审定委员会(PCB)和审
查组(PCT)展开审查工作。重点包括对质量控制资料的评审、现场
评审、产品评审、申请人对供应商控制的评审。评审通过后颁发PC
证。
适航证是民用航空器符合适航当局批准的型号设计,并能安全
使用的凭证。依据CCAR21部及23、25、27、29部等审定合格并取
得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认可证的航空器,应申请标准适航证。分为三类:
仅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航空器、按照经批准的生产检验系统制造的
新航空器和依据生产许可证制造的航空器的适航证申请。中国民用航
空局相关机构按照申请类别进行不同方式的适航检查,在确认航空器
符合经批准的型号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后向申请人颁发适航证。
民用航空器只有在取得适航证后,方可投入飞行或营运。
航空器持续适航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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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飞行安全是民用航空永恒的主题。民用航空器在获得适航证
并投入运行后,如何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获得的固有安全性,使其能
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是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条件。一架航空器的
质量首先取决于它的初始设计和制造,但在整个运营过程中,这种质
量必须能够依照各种维修规则、标准使之能得到保证。当民用航空器
满足其自身的型号设计并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我们可称该航空
器具有持续适航性。
持续适航包含如下工作范畴:
(1)设计准则:该设计准则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可达性,并
使为实施维修工作而制定的工艺和措施能得以使用;
(2)由负责型号设计的机构将维修航空器所需的规范、方法、
程序和任务以及包含这些信息的出版物转化为便于被营运人采用的
特定格式而做的准备工作;
(3)营运人使用由负责型号设计的机构提供的信息,对规范、
方法、程序和任务加以采用,并将这些资料制定成适合其营运的维修
方案;
(4)根据登记国的要求,营运人就航空器的缺陷和其它有关航
空器维修和使用的重要信息向负责型号设计的机构报告;
(5)由负责型号设计的机构、航空器设计国和航空器登记国对
缺陷、事故和维修及使用信息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推荐性
的或强制性的修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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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负责型号设计的机构或设计国提供的信息,考虑制定
营运人或登记国能够接受的有效修正措施,尤其是那些被指定为“强
制性”的修正措施;
(7)营运人完成的、特别是对具有疲劳寿命限制的航空器的强
制要求,以及合格审定程序所要求的、或随后发现对于保证完整性是
必要的所有特殊测试或检查;
(8)制定并符合补充结构检查大纲和其后有关老龄航空器的要
求。
持续适航责任部门:航空器适航责任部门,航空器设计和制造部
门,航空器使用和维修部门。
持续适航管理三要素:维修机构,维修人员和航空器。
航空事故与适航简介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
对航空器事故定义如下:在所有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人离
开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与该航空器的运行有关的事故,使
人员遭受致命伤或重伤,或航空器受到损伤或结果故障。
据统计,我国现代民用飞机实践活动所表现的安全水平为百万分
之0.3左右。这相当一个人在北京和上海之间,每周两次来回空中旅
行,平均6000年才会发生一次机毁人亡事故。尽管航空事故概率如
此之低,但是,一旦发生,就意味着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直接
影响到公众的利益与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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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航空事故发生后,如何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找到真正的事
故原因,给出客观、公正、合理的事故结论,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措
施以避免今后再次发生同类的航空事故,事故调查结论对适航规章是
否有影响,这些都是保证航空器安全的重要研究课题。航空事故调查
与适航是为了更好的保证航空器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全寿命过
程的安全性。
航空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原因,提出保障安全的建议,防止
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调查的目的不在于明确过失或责任。通过对航空
事故的科学调查,往往还可以突破航空工程技术发展的障碍,促进新
技术、新设计思想的发展,促进航空安全管理科学的进步,促进航空
专业各类人员素质的提高。
航空事故调查的原则:
(1)独立调查原则;
(2)客观调查原则;
(3)深入调查原则;
(4)全面调查原则。
适航标准的制定及修订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血淋淋的航空事故,只
有通过科学缜密的事故调查才能准确的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这些原
因就可能导致新的适航标准的诞生或对原有适航标准进行修订。在美
国,运输业发生的重大事故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调查,这个机构就是美
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NTSB事故调查的客观性、科学
性、公正性、权威性、公开性,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事故善后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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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为预防美国运输事故发生,保持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NTSB
事故调查报告正是FAA进行适航标准制定及修订时的重要参考资
料。
FAA适航标准是以修正案的形式不断完善起来的案例法规,法
规条款的每次修订都有其安全性理由,且伴随有技术原因或者对惨痛
教训的总结,是在民用航空工业技术发展的历史中凝练出的、保证公
众利益的最低安全要求。在适航标准使用过程中,通常会有一些FA
A的政策、咨询通告、备忘录、指南和其他标准等为工业界和审定人
员提供指导,并且每一条款都是在广泛征求了工业界的意见,并就修
订的原因、经济性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后确立。因此在工业界的设计
或局方的审定工作中都能够充分的把握条款的安全性意图和关键点,
有能力采用正确的方法完成工作。
我国依照FAR逐步建立相应适航规章体系过程中,直接引用由
使用经验形成的案例法规,从1985年开始到1992年参照FAR逐步
制定CCAR25部、23部、35部、27部、29部、21部等。到1992年
基本建立了喝FAR相当的适航审定规章体系。
我国更应该重视飞行事故/事故征候调查的结果,积累航空器设
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经验教训,更好的完成适航规章的修订及更好
地了解其修订的内涵,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过程中更好
的应用适航规章标准,使飞机的安全性得到更好的标准。
适航取证的过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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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能力的研制单位,可以作为申请和
持有人,根据中国民航局(CAAC)有关的法规和适航标准、程序,
在研制的型号产品交付使用前,取得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
证(PC)及单机适航证(AC)。
一、三证定义
1.型号合格证(TC)
型号合格证是中国民航局对民用航空器(包括正常类、实用类、
特技类、通勤类、运输类、)、载人自由气球、特别类航空器、航空
发动机、螺旋桨等设计批准的合格证。
2.生产许可证(PC)
生产许可证是指CAAC对已获得民用航空器实际批准欲重复生
产该产品的制造人所进行的资格性审定后最终批准形式,以保证该产
品生产符合经适航部门批准的型号设计。
3.单机适航证(AC)
适航证是民用航空器在符合适航当局批准的型号设计,并能安全
使用的凭证,民用航空器只有在取得适航证后,方可投入飞行或运营。
适航证分为标准适航证和特殊适航证,标准适航证适用于已获得型号
合格证的航空器,特殊适航证适用于获得型号设计批准书的航空器,
前者可用于商业运行。
二、取证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型号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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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要求作为民用飞机型号总体设计的输入之一,从型号立项研
制到最后取得型号合格证的过程,是型号设计为满足适用的适航标准
进行符合性验证的过程。主要验证工作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工程设计符合性验证(compliance);
(2)制造符合性验证(confomity);
(3)飞行试验验证(flighttestandF&Rflighttest)。
根据型号研制的阶段划分和型号取证的主要节点,围绕上述工
作内容,型号取证工作可分为六个阶段,与之相对应的型号研制阶段
如下
(1)型号/项目定义(申请前)——预发展;
(2)符合性方法(MOCs)定义(申请后)——工程发展中的
详细设计;
(3)制定符合性验证计划——详细设计结束前;
(4)实施符合性验证——从全面试制至试飞结束前(前三个
月);
(5)证后管理——颁证(从首架交付起)。
2.生产许可证
TC是有人或TC转让协议书的生产制造人,具有申请生产许可
证的资格,应该根据申请取证的型号研制计划和型号合格取证节点,
协调申请PC和取得PC的时间节点,尽可能在TC申请人取得TC的
最短时间内取得PC,缩短TConly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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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生产制造的适航管理部门去组织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工作,预
适航当局协调PC审查,主要工作内容有:
(1)申请前准备工作
在型号研制进入全面试制阶段前,具体工作:
(a)建立生产质量控制保障体系:
(b)完成与生产组织机构手册及有关的文件草案;
(c)运行生产质量控制保障体系。
(2)申请
向适航当局提交下述文件:
(a)提交PC申请书(AAC-DO17);
(b)有关生产技术、工程保证能力(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设施
(包括供应商)、设备及合格人员)的说明;
(c)有关生产质量控制体系的说明。
(3)首次PCB会议
首次PCB会议议题如下;
(a)讨论和审议申请人提交有关质量控制系统、组织机构和生产
能力的说明性材料;
(b)讨论和审议申请人授权供应商检查零部件及本厂进行入厂
复验的原则;
(c)审议审查组成员资格和成立审查组;
(d)讨论和确定PC和跟审定计划。
(4)PCT会议(首次PCB会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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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次PCB会议形成的纪要和确定的合格审定计划,审查组
开始审查工作。
(a)申请人按照审定计划,准备有关质量控制资料;
(b)组织审查代表进行质量控制资料的评审;
(c)组织审查代表进行第二阶段的现场评审,航空合格审定系
统评审大纲提供了评审的准则,用于记录生产批准书持有人进行系统
要素评审的结果,具体有:
●组织管理要素;
●设计控制;
●软件质量控制;
●制造过程。
(d)制造控制;
(e)供应商控制;
(f)配合审查代表在现场评审进行的产品评审;
(g)配合审查代表评审申请人对供应商的的控制;
(h)跟踪对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和纠正措施执行情
况。
(5)最终PCB会议(办证前)
(a)准备有关会议文件,配合审查准备审查报告;
(b)参加PCB会议,审查组向PCB提交审查报告并提出颁发
PC的建议。
(6)获得适航当局颁发的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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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PC证后管理
生产设计批准书持有人因通过建立有效的每部审核机制,保持其
生产质量控制系统持续符合获得生产许可证时批准的生产质量控制
资料和程序。必须接受适航当局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其生产的每一产
品及其零部件符合经批准的型号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a)组织安排适航当局指派的主管检察员对其生产质量控制系
统的若干个系统要素进行经常性评审活动(及主管检察员评审),包
括随即监督和日常监督;
(b)对于任何影响铲平的检验、符合性、或适航性的质量控制
系统的更改,都应立即通知适航当局指派的主管检察员;
(c)组织安排适航当局对生产质量控制系统两年一次的全面复
查;
(d)对其供应商时序监督和检察,以保证航空器遵守CCAR21
的有关要求,并接受适航当局的检查。
适航组织体系简介
一个国家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管理组织构架从根本
上说由其航空制造业的产业特点决定,与这个特点相适应来制定相应
的适航法规体系和适航当局的组织体系。反过来,为了满足国家适航
法规的要求和有效地与适航当局配合,某一个航空制造企业的适航部
门的组织体系又由其国家的适航法规体系和适航当局的组织体系决
定。以下将简单的介绍中国适航组织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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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经历了酝酿期(1980_1987年)、创建期(1
988—1991年)和实施发展期(1992一现在),引入国际上通用的民用航
空器适航管理经验和办法,组建了较为完整的适航管理体系以实施正
确、有效和国际上通用的适航管理。。但是应该承认,中国的适航管
理模式与中国航空制造业的产业特点并不完全匹配。一方面,中国航
空制造也长期以军机型号为主,一直没有形成完善的民机产业;另一
方面,相较欧美适航当局,中国适航当局欠缺国内的航空产品的审定
经验。但是,繁荣的航空运输业保障了中国适航当局具有大量的适航
管理经验,而国内航空制造业大力发展民机产业也促进了中国适航当
局组织机构和审定能力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小飞机审定和机械类机
载设备审定领域,中国适航当局基本具备与欧美适航当局同等的审定
体系和审定能力。在此基础上,以国内航空制造业研发支线客机和大
型客机为契机,中国适航当局的组织体系和审定能力还将进一步加
强,逐步成为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重要适航当局。
适航管理机构分为立法决策层、执行层和基础层。立法决策层为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和航空器适航中心;执行层为民航各地区管理
局航空器适航处和上海、西安、沈阳、成都航空器审定中心。这些机
构都是随着民航体制改革的进程而逐步组建的,这样能较快地建成适
航管理系统并开展工作;基础层是民航总局适航部门的助手,民航总
局适航部门根据需要在有关企事业单位委任各种代表和委任单位代
表,按照适航部门授权负责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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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处按适航司授权,主要负责本地区内航空器的
持续适航控制与监督,包括维修单位的审查与颁证、监督,维修人员
执照颁发、管理,航空器单机适航审查、控制等。各航空器审定中心
按适航司授权,主要负责航空器型号、生产许可,航空材料、零部件
和机载设备的审定和对持证人的监督。
中国适航当局的组织体系具备自身的特点:中国民航当局的组织
体系是包括作为总部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作为地方派出机构的民航
地区管理局的二级管理体系。
上世纪70年代末,民航局成立工程司,开始着手站来适航审定
管理。以1985年与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合作开展对MD82飞机在中
国的转包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1985年FAA给Y12II型飞机办法星
航合格证,进而扩展涵盖23部飞机(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
勤类飞机)、机械类机载设备的中美适航双边为标志中国民航适航审
定系统逐步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适航法规体系和组织结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管辖的适航审定系统的组成同样是包括作为立
法决策层的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和作为行政执法层的地区民航
局适航审定处的二级管理体系。作为中国适航审定系统重要的支持力
量,参照FAA按照航空产品类别设立审定中心的做法,在民航局政
府的二级管理体系下,中国民航局还进一步设置了两个专业审定中心
——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和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分别负责
国内25部飞机以及国内23部飞机、27部和29部旋翼机的型号合格
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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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个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简介如下:
1.中国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
2007年元月24日上午,中国民航总局王昌顺副局长等人在上海
华东管理局宣布: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成立。中国民航华东
地区管理局沈泽江等管理局领导及有关处室的领导参加了宣布大会。
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是依据民航函[2007]30号文《关
于成立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的通知》宣布组建成立,同时也
是依据局领导大力支持民族航空制造业,按航空工业布局重新设置我
适航系统的力量的指导思想设立的。该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加强
并拓宽与航空工业部门、国外适航当局在大型商用运输机设计、制造、
适航审定方面的合作,将我国大型民机设计、制造推向更高的安全水
平并逐步走向世界。
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为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直属事业
单位,其业务接受民航总局适航司的监督、指导、协调,其机构规格
相当于副司局级,人员编制暂定为40名。
2.中国民航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民航沈阳航空器适航审
定中心在沈阳揭牌成立。这是继上海审定中心后,民航总局设立的第
二家航空器初始适航审定机构。
初始适航审定,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对航空器在设计、制造阶
段进行适航审查,是民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单位必须通过的法定检
查。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是按照民航总局授权,面向全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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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小飞机、旋翼机、飞艇、气球型号合格审定,以及补充型号
及生产许可审定等工作,同时对国外适航部门先进审定技术和管理方
法进行跟踪研究。沈阳审定中心成立,对于加强我国小飞机的研制和
生产、带动航空体育运动,推动通用航空发展,将发挥积极的技术保
障作用。当前,应加快人员选聘、环境建设等工作,争取在2008
年内具备独立开展审定工作能力。
适航的理念和原则
安全·正直诚实·以人为本·质量·思考模式作为五个最重要的理
念,贯穿了整个适航工作的始末,同时也是每个适航工作者必须牢固
树立的思想基础。
安全:适航安全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源泉,我们在为公众的安全工
作,我们应该为此感到骄傲。紧密关注航空工业的发展趋势,明确适
航工作的机遇和挑战,采取密切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水平。和
所有相关工作人员(管理、局方设计工程人员、航空公司、公众等)
共享和适航安全相关的资料,筹划完整的解决方案。
适航工作中尽早发现不安全征兆,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用
风险评估的原则优化我们的工作,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贯彻系统适
航的理念。
正直诚实:正直诚实是适航安全工作的特点,哪怕是没人检查我
们的工作,我们仍然要正直诚实。开放、诚实建设性地沟通;实现我
们对适航安全地承诺;为我们的决定和行为负责;清晰明了地分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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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和观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做表面文章,参与决策过程并为
目标努力工作。
以人为本:想要别人怎么对待自己,就要怎么对待别人。互相之
间永远公平对待并永远尊重对方。在适航工作中要主动听取不同的意
见,不断改进,充分发挥不同背景、不同观点人的才智。
质量:按客户的需求满足情况来评估我们的工作,在整个组织体
系内沟通,寻求完整的解决方案。努力工作,从实践和结果中学习,
分享并应用我们所学到的。
思考模式:为满足公众对航空安全的要求,当我们对自己的适航
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时,回答以下四个问题:
1)我如何在法庭为我的适航安全工作辩护?
2)当发生空难时我怎么回答记者和遇难者家属的提问?
3)当我签署了一个文件后,晚上我睡觉踏实吗?
4)我愿意让我的家人乘坐我研制生产的飞机吗?
在实际的适航工作中遵循的原则,是指导我们开展工作的依据和
方法。认真学习有助于我们每个人更好地开展适航工作。在适航工作
中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不让错误再次发生-调查原因、修订要求(规章、程序、标准)、
更改设计;
2)相信第三只眼的重要作用;
3)程序和计划-有效实施,进行修订更改。
本文发布于:2022-11-26 06:44: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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