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英语
"清关"英语ClearCustom清关(动词)
customsclearance清关(名词)
报关动词)applytoCustoms
(名词)Customsapplication
declareatthecustoms报关
Customsdeclarationform报关单
MayIhaveacustomsdeclarationform,plea?
请给一份海关申报表好吗?
customsbroker报关行
customsclearingcharges报关费
customsduties关税
customntry海关手续
customsinvoice海关发票
customswarehou海关仓库
报关(费):CustomsClearance
港杂费:我一般用PortCharge国外代理都能看懂
单证费:DocumentationFeeorDocsFee
THC:TerminalHandlingCharge
产装费(内陆运费):InlandTruckingCharge,HaulageCharge
orTruckingCharge
装箱费:Stuffing(charge)
掏箱费:Unstuffing/Devanning(charge)
掏装箱也有用:Loading/unloading,但我觉得
Loading/unloading用于装卸车更合适一些
提箱费:Liftingcontainer我常用
打加固/拆加固:lashing/unlashing我们香港代理用,主要指
捆扎类的加固
商检:(Commodity)Inspectioncharge其实我们用的比较多的
是商检换证,但实际上外国人是不知道什么叫商检换证的,
翻做InspectionCharge,他们会更明白一点。
熏蒸费:FumigationCharge
今天我要和大家共同学习一些海运行业的术语,请大家务必
牢记哦!
(1)箱型英文缩写:FR-----框架箱GP------普
箱
HT-----挂衣箱OT-------开顶箱
RF-------冷箱TK-------罐箱
HC-------高箱RH-------冷高箱
(2)运输条款:CY-----集装箱场站CFS----
货运站
DOOR-----货主场门口FO------船边
(3)包装单位:CARTONS-----
罐PACKAGES------笼统地件数
CASES---------木箱PALLET--------托
盘
电放
百科名片
电放(TelexRelea),指的是海上货物承运人或者其装货港代理在
收到货物签发或应该签发而未签发提单,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货港收
回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物交付给
提单收货人或者是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方式。
目录
概述
办理流程
相关情况
使用风险
相关知识
编辑本段概述
所谓的电放是指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非记
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授权(通常是以电传、电
电放
报等通讯方式通知)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已收
回)的情况下交付货物。电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
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
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
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然而,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如中
国的海商法)和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
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
放货形式。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
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
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
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
司要提单了。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
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
编辑本段办理流程
提单电放在办理时,先与船公司联系,告诉提单需要电放。这样船公
司就可以通过电报让目
电放
的港的船公司机构凭传真件提货。一般最好是在未出提单前办理,船公司
不用出具正本提单;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则需要将正本提单交回船公
司,让船公司电放提单。另外,船公司会要求发货人出具一份保函(船公
司或货代有现成的格式),保证电放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其无关。
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因为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认发货
人能够安全收款,否则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
编辑本段相关情况
以下是做电放的几种情况:
1)不出任何B/L(H—B/L,M—B/L均不签给客户)。客户补料货
代补料(注明“做电
电放
放”)Carrier(以B/L样本方式将有关情况告知对方)
Carrier出单MB/Lcopy件货代传MB/LCOPY客户,客户确认OK
后,:客户传电放申请书货代传电放申请书Carrier。若Carrier同
意电放,通常于货装船后:Carrier传电放信或给电放号shipper传电
放信或给电放号Consignee
货抵目的港后,Consignee凭电放信或报出电放号,找Carrier于目
的港之Agent提货。此种情况多见于目的港在东南亚地区时,因为电放快
而B/L流转(邮寄)慢。(船比B/L先到卸港)
2)对M—B/L电放,使用货代的代理,签发正本H—B/L,对M—B/L
电放即意味着以电放信代替M—B/L之功能(当然不可能签M—B/L正本单)。
货代给其客户签正本H—B/L,H—B/L上的shipper填客户名,Consignee
填目的港客户名(即真正的收货人)。Carrier给Forwarder的M—B/LCOPY
(或MEMO)件上,shipper填货代名,Consignee填货代于目的港的代理。
上述操作也可:货代与其客户对好单后,将客户回传给Forwarder的
H—B/L上的shipper一栏,由客户名改为货代名,将Consignee栏由真正
的收货人改为货代之代理,其他内容不动(其他内容指品名,包装,件数,
POL,POD,DeliveryAgent,GrossWeight,Measurement,CntrNo.,Seal
No.,Marks&Nos(唛头及唛码),Notify,PlaceofReceipt,Placeof
DeliveryVesl&VoyNo.,ShippingonboardDate等等)改完此二
栏后将此单传给Carrier。以上操作中货代传给Carrier之单子上,其自
己成了自己B/L之shipper
电放信:Carrier→货代→货代之代理→Carrier(货代之代理交出电
放信或报出电放号后即从Carrier处取得D/O)
H—B/L流程为:货代→客户(启运港)→客户(目的港)→Forwarder’s
Agent(目的港客户交出H—B/L从货代之代理处取得D/O=DeliveryOrder)。
注:若为到付运费必嘱咐目的港代理收齐运费后才放货!此种情况除
要给代理一笔代理费外还需给船公司电放费(约$15)。“华联通”公司
去美国的货多采用此种情况(它于美西各港有自己的代理)。
3)对H-B/L电放签发正本M-B/L使用货代的代理。
M-B/L流程:Carrier→Forwarder→Forwarder’sAgentatPOD
货代的代理凭正本M-B/L换取D/O,电放信流程:Forwarder→客户(起
运地)→客户(目的港)→Forwarder’sAgent目的港客户凭电放信(或
电放号)从货代代理处换得D/O。
4)双电放。不签正本HB/L与MB/L,Carrier将其制定的电放号告知
Forwarder→Forwarder’sAgent→Carrier,Forwarder将其制定的另一
电放号告知shipper→Consignee→Forwarder’sAgent。
注:
a)电放下,有的公司要求consignee除交出电放信(号)外还要交出B/L
的fax件(预先Forwarder将此fax件给shipper→consignee).有的规定:
Consignee于电放信上盖上其公章后才可去代理处换D/O。
b)对H-B/L或M-B/L电放时,并非不出提单,而通常要出copy件,将
copy件fax给相关各方。
c)客户提出电放申请后,Forwarder或Carrier于电放申请书上盖上
“电放章”及“提单章”fax给客户,这样可简化操作。
d)通常货代也会给其代理人传一份电放单(上面写明有关情况)。
e)若向Carrier申请电放,有的公司要向Carrier追要电放电报(此报
内容:Carrier是否同意电放及其他有关情况)。
f)对M-B/L电放下可叫Carrier出一份Memo-B/L给Forwarder;对
H-B/L电放下Forwarder可给其客户出Memo-B/L。
g)国外→HKG→珠三角(进口货):
若于目的地电放,则程序为:Consignee凭头程大船提单copy件即全
程提单copy件或fax件及电放信及consignee的公司正本保函去目的地
代理处换取二程正本B/L或D/O,凭此二程feeder单报关商检,提货(注:
这儿的电放指的是对Ocean-B/L大船提单电放(不给客户出正本O-B/L)。
此种情况下电放信及全程B/Lcopy件流程为:ocean
carrier→Forwarder→shipper(国外客户)→consignee(目的港客户)。
若珠三角→HKG→国外(出口)下对大船B/L电放,则电放信(号)流转
为:Oceancarrier→头程feeder→shipper→consignee。
编辑本段使用风险
众所周知,提单已有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等赋予其定义、加以规范。
而“电放”实际上是使用提单时的一种特殊情况。但这种情况非常特别,
使得提单的“准流通证券”的性质,即提单可以通过交付或背书加交付自
由转让的性质被消灭。目前还没有国际公约或各国的法律给“电放”赋予
电放
定义和规范。如前所述,“电放”的原理是异地收回提单,然后交付货物。
这种做法也是参照了在签发提单时的特殊情况,即“异地签单”的做法。
但是,“异地签单”仍然是存在着问题的,并且也有人对其做法提出过质
疑,可以说“异地签单”做法的后果存在着不确定性。
严格按照本文给予“电放”的定义操作,可以避免一些不确定因素造
成的影响。然而,实践中的一些做法仍然给“电放”以后承运人承担的相
应责任构成风险。值得注意的问题可以包括,但不局限于:
(1)托运人(发货人)申请“电放”时,承运人不再签发提单,此时,
提单条款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的问题。
(2)提单可以适当背书(dulyendord)后转让,“电放”时如何实施
的问题。
(3)“电放”情况下的托运人和收货人都是无船承运人,作为实际承
运人的船公司将货物交付给真正的货主时,是否会承担交错货物的责任问
题,或者无船承运人错误交付货物时,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问题。
(4)船公司与船舶代理人之间授权不明现象的发生及其责任的承担问
题。
编辑本段相关知识
1)电放有的简写为TLX,少部分人简写为T/R(另:T/R还指trucking
吨车费,拖车费)。
电放
2)电放:应签发或已签发正本B/L的货代或船公司,根据托运人或货代
的要求,在POL不签发正本B/L或收回已签发之正本B/L,以E-MAIL或
FAX或Telex,Telegram等方式通知DeliveryAgent将货放给B/L上的
Consignee或shipperorder之人(toorderB/L下)。
3)shipper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正本保函或在有关B/LCOPY
(MEMO—B/L)上背书。保函的内容通常有:shipper’sname,voyageNO.
B/gdate(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
4)切记:若签正本B/L给shipper后,shipper才提出电放申请,
须收回全套正本B/L。
5)当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
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6)做L/C(以L/C为付款条件),或B/L为order单(即B/L上Consignee
栏未填收货人BusinessName,(又叫Complete或FullName),而
显示为“order”或“orderofshipper”或“orderofXXXBankCO”
或“orderofXXXCO”,总之,只要于Consignee见有order字样者)或
空白B/L(即B/L中Consignee栏空着不填)或付款条件为Collection(托
收(注:collect则为“到付”之义))(托收含D/P=DocAgainstPayment
与D/A=DocAgainstAcceptance),以上四种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做电放。
7)电放下通常采用PP(prepaid。预付运费)。
8)若货物有不良情况,切记:于电放信上要打上Mate’sRemark.(大
付批注)。
9)电放日:通常应于货(柜)抵目的港前。
10)电放申请书上常有此句:Pleakindlyreleacargoto
Consigneehere-belowwithoutprentation.(“提交,出示”)of
theorginalXXXBillofLading.(XXX代表Carrier’sName或货代
名)(在不提交×××公司的正本B/L下请将此票货放给以下载明之收货
人)。
11)使用电放放货,并非不出B/L。只是不出正本B/L(若已出,则
一定要全套收回)而出B/LCOPY或MEMO件。为了能详尽反映货物相关情
况,使用B/LCOPY件是最好之方式。
12)使用电放,通常需向客户收取电放费:USD15左右。
电放的英文是B/Lsurrendered,意思是电子放行,货代提供提单copy件,上面
盖上电放章,你只要把发票,箱单和提单的COPY件发给客户,客户那边凭此
就能提货,主要是针对船期短的航线让客户尽快拿到提单清关。不过我们现在只
要不是信用证而且客户也接受电放提单,我们都是安排电放的,节省了寄单的国
际快递费用,嘿嘿!
本文发布于:2022-11-26 04:08: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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