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管理实施细则
教会管理实施细则
教会是神的家,有真理的柱⽯与根基,凡事都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为了健全本区组织,提⾼管理职能,规范各项事⼯,搞
好本区与堂点关系,合⽽为⼀的开展⼯作,教会必须要制订规章制度,使管理有章可循,有序可⾏。
本区议事组以《圣经》为原则,以圣灵为动⼒,以《中国基督教会规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为参照,结合本区的实际情
况,特制订《东营区基督教会管理实施细则》供本区议事组、各事⼯组、各堂点、同⼯义⼯、信徒学习并遵守。共同促进教会
全⾯发展,荣神益⼈。
本《东营区基督教会管理实施细则》定于2009年01⽉01⽇起实施。希本区全体同⼯同道⾃觉遵守。本《细则》由本区基督教
会议事组负责解释。
⽬录
第⼀章牧区⼤议会(4)
第⼆章议事组(5)
第三章市郊牧区对各堂点财务制度(11)
第四章议事组各事⼯组(12)
第五章同⼯(18)
第六章圣礼(20)
第七章婚丧(21)
第⼋章信徒守则(22)
第⼀章牧区⼤议会
第⼀条⼤议会职责
⼀、审议议事组的⼯作报告。
⼆、商讨并落实各项圣⼯计划的相关措施。
三、决定议事组提报的有关⼈事增补与罢免。
四、通报教会中急待防备与制⽌的混乱现象。
五、向议事组提出有关管理与牧养的建议。
六、受理与审核有关教会⼯作的提议。
七、传达与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举⾏传道义⼯就职与退休仪式。
第⼆条⼤议会制度
⼀、每年定期召开⼀次⼤议会。
⼆、会议参加对象为所有在职同⼯,堂点负责⼈及司库司账,探访⼈员,主⽇学教师。
三、与会者都要在报道处签名,会议期间要通报出席的详细情况。
四、参加对象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可缺席或请⼈替代,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凡⽆故缺席者,按随意旷⼯论处。
五、发⾔要温和简捷,话合其时,态度诚恳;若有提议,均以书⾯提交。
六、决议需通过表决的,少数要服从多数;会议记录要宣读。
七、议会是本牧区最⾼会议,全教会应以祷告托住,所以代表应率先遵守制度。
第⼆章议事组
第三条议事组成员条件
⼀、议事组负责⼈条件
1、有纯正的信仰与坚定的真理⽴场。
2、对教会有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3、有奉献⼼志与时间的投⼊。
4、有全⾯的教会管理才能和牧养恩赐。
5、善于管理⾃⼰的家,在教内外有好名声。
6、有初中以上的学历或同等⽂化⽔平,并有相应的圣经知识。
7、坚持⾃治、⾃传、⾃养原则。
8、⾝体健康,任期年龄在40---70周岁。
⼆、议事组组员条件
1、有纯正的信仰与坚定的真理⽴场。
2、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3、有丰富的管理教会经验和牧养恩赐。
4、全家同⼼信主,在教内外有好名声。
5、有初中以上的学历或同等⽂化⽔平,并有相应的圣经知识。
6、坚持⾃治、⾃传、⾃养原则。
7、⾝体健康,任期年龄在30---70周岁。
三、⽂书条件
1、须是议事组成员,要有时间投⼊。
2、对教会有强烈的责任感与严谨的⼯作态度。
3、有较强的写作能⼒与⽂档管理经验。
第四条议事组及管理范围
⼀、议事组职责
1、制定与实施教会的⼯作计划与远程的发展⽬标。
2、分⼯负责与实施各事⼯组圣⼯。
3、审核各事⼯组提议的圣⼯计划。
4、负责制定及修改教会的规章制度与设置各类档案。
5、负责筹备与召开各⼤组各种会议。
6、推荐按⽴圣职的⼈员。
7、决定同⼯或有志者青年进神学院深造。
8、安排和外地教会的友好往来。
9、纠正信仰的弊端,防范异端的侵⼊。
10、督促规章制度的实施,警戒与处理结党纷争,散布异端邪说与参与异端组织者。
11、检查与督导牧区各教堂的安全⼯作。
12、向区两会报批有关⼿续。
13、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14、向⼤议会提请本届议事组成员的增减。
15、组建下届议事组的换届筹备班⼦。
⼆、议事组管理范围
1、制订年度牧区圣⼯计划与远程⽬标。
2、审议负责⼈的提议;策划议事组会议内容。
3、督促各事⼯组圣⼯的进展情况。
4、负责安排牧区性各类培训与培灵⼯⼈的内请外差。
5、提报圣餐主礼⼈和圣职按⽴的对象。
6、关照与决策建堂⼯作和堂点的增减。
7、维护教产的合法权益。
8、安排同⼯⼯作的津贴与⿎励或信徒的周济款额。
9、向议事组提请义⼯或有志青年进神学院深造。
10、向议事组提议议事组成员的增减。
三、⽂书职责
1、做好牧区性与各事⼯组的会议记录。
2、撰写牧区性的会议报告与有关⽂稿。
3、做好会议的前期⼯作及安排会议议程、⽇程。
4、随时汇集有关资料⼊档。
5、妥善保管所有的记录⽂稿。
第五条议事组制定制度
⼀、会议制度
1、议事组成员会议每⽉⼀次,如遇特殊情况另⾏召集。
2、每⽉第⼆周礼拜⼆(上午、下午)召集各堂点堂委⼈员及本牧区所有同⼯召开会议。
3、会议召集⼈应事先确定内容提要,并主持会议。
4、对会议要负责,发⾔要积极有序,温和简捷,态度诚恳,,多献计献策。
5、会议内容要做详细记录,与会⼈要亲笔签名。
6、会议要按时开始,准时结束;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可缺席,如遇特殊情况者需事先请假。
7、年内⽆故缺席例会⼀半以上者,⼤议会点名批评论处。
⼆、财务制度
1、凡接收⾮通⾏性的奉献款,⼊库后将收据交给奉献者。
2、不可未⼊帐先⽀付,奉献款不得外借,更不许私⾃挪⽤。
3、出纳除⼩额备⽤⾦外,其余款项⼀律存⼊国家银⾏,存款单有出纳保管,密码有监督(负责⼈)保管,取款须有负责⼈同
意。
4、牧区议会规定有例⾏奉献款,务要忠⼼上交(季度上缴款上缴奉献款的20%,每五周⽇的福⾳款上缴为奉献款的70%,年
终感恩款上缴30%)。
5、由牧区划分的各组信徒奉献款各组不得设⽴⼩⾦库,要上缴牧区,实际需⽤由牧区统⼀⽀取。
6、库存现⾦,银⾏存款,财务物资要定期盘点核对。
7、坚持按⽉记帐制度,做到⽉清季结。
8、不得以条代据,不得收款不给据,不得未收款先开据。
9、及时催促各堂上缴季度款,福⾳款、感恩款。
10、把握财务开⽀审批⼿续,500元以上必须要议事组商量。
11、年终财务要及时公布。
三、主领圣餐⼈员与分递圣餐⼈员的选拔制度
1、信仰纯正,夫妻⼆⼈已经受洗,在教内外有好名声。
2、忠⼼传道,具有较丰富的圣经知识。
3、⾝体健康,男年龄在40----70周岁,⼥年龄在40----65周岁。(若特殊需要可做特殊安排)
4、主领圣餐⼈员经教会提名,得所属教会、家庭和本⼈同意,由议事组审议,报请议会通过。
四、⼯资、津贴制度
1、牧区专职⼈员的⼯资与津贴,由换届筹备组参照他市、县的标准,结合本牧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2、堂点聘请刚毕业的神学⽣住堂,⼯资由堂点⽀付;住堂者⼯资由堂点⾃⾏确定。
3、专职⼈员的⼯资调整由议事组根据社会⼯资浮动度及时酝酿并研究通过。
五、同⼯、圣职⼈员退休制度
1、凡传道同⼯、长执、牧师、教师、主任年满70周岁的均须退休,转⼊看望⼯作。(恩赐明显⾝体健康的由议事组重新聘
⽤)
2、⾝体⽋安,或其他原因确不能适应⼯作的,可提前退休。
3、退休者须本⼈提出理由,由所属教会同意,要议事组审核,于⼤议会举⾏退休仪式。
4、凡属圣职⼈员,(教师、牧师、执事、长⽼)退⼯不退职。
六、牧区议事组负责⼈换届制度
1、年龄:男70周岁不进,75周岁不留。
⼥60周岁不进,65周岁不留。
2、时间:堂点每届任期为五年。
3、条件:信仰纯正,在教内教外有好名声,全家信主。
能忠⼼传道、明⽩圣经真理、有奉献⼼志,委⾝教会,有明显治理恩赐。
⾝体健康,品⾏端正。
必须是牧师、教师、长⽼和现有议事组成员为候选⼈。
姊妹不可担任总负责⼈。
4、⽅式:牧区换届经议事组筹备,由各堂点负责⼈、本牧区主⽇派⼯讲道、本牧区各事⼯组负责⼈民主选举产⽣。
七、堂点负责⼈换届制度
1、年龄:男70周岁不进,75周岁不留。
⼥60周岁不进,65周岁不留。
2、时间:堂点每届任期为四年。
3、条件:信仰纯正,在教内教外有好名声,全家信主。
能明⽩圣经真理,有奉献⼼志,委⾝教会,有明显治理恩赐。
⾝体健康,品⾏端正。
要求受洗六年以上。(有特殊情况特殊安排)
4、⽅式:在已受洗⼈员中间民主选举⽽产⽣
5、说明:堂点换届须经牧区议事组认同与监督。
当选⼈中夫妻只有⼀个⼈参与堂委组织。
⼋、有关按⽴长⽼、执事的制度
1、条件
(1)信仰纯正、教内外有好名声。
(2)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有较丰富的圣经知识。
(3)⾝体健康、家庭和睦、⽴⾜本职、顾全⼤局。
(4)年龄男40----70周岁、⼥40---60周岁。
2、选举⽅法
须经议事组提名,得所属教会民主选举,60%通过成为候选⼈。再经牧区同⼯选举,60%当选通过。
九、惩戒制度
1、对圣⼯意识淡簿、不肯追求、不负责任,随意旷⼯者要劝戒;严重的要暂停圣⼯;实⽆改变的,要停⽌使⽤。
2、家庭不和,好烟醉酒,⾔⾏越轨的要警告,情节严重的,信徒要停餐,同⼯及专职⼈员要停⼯、停餐,若确有悔改真实表
现⽅可恢复。
3、参与异端邪教集会或培训的,信徒要停餐,同⼯及专职⼈员要停⼯、停餐;接受或宣传异端邪教经劝戒不肯改过的,要开
除出教。
4、凡违反以上惩戒制度,经核实确实属停⼯,停餐或开除出教的,由本报区核准后实施。
第六条议事组成员守则
1、重视会议,执⾏制度
2、坚持原则,捍卫真理
3、彼此尊重,整体合⼀
4、⽴⾜本职,顾全⼤局
5、⾔⾏⼀致,以⾝作则
6、爱国爱教,荣神益⼈
第三章牧区对各堂点财务制度
第七条财务组制度
1、凡接收⾮通常性的奉献款,⼊库后将收据交给奉献者。
2、不可未⼊帐先⽀付,奉献款不得外借,更不许可私⾃挪⽤。
3、开奉献箱时须有⼆、三⼈同时在场,祷告后收款开票。
4、堂点设会计、出纳各⼀位,⼤额款项⽀出须经堂务商量。⼩额经负责⼈同意,付款票据须有经⼿⼈与主管(主任)签字,
⽅可⼊帐。
5、出纳除⼩额备⽤⾦外,其余款项⼀律存⼊国家银⾏,存款单由出纳保管,密码由监督(负责⼈)保管,取款须由负责⼈同
意。
6、牧区议会规定的例⾏奉献款,务要忠⼼上交(季度上缴奉献款的20%,每五周⽇的福⾳款上缴70%,年终感恩款上缴
30%)。
7、各堂点财务要接受牧区议事组的查帐监督,财务帐⽬要⽇清⽉结。
8、各堂点实⾏统⼀发票,⾮本牧区统⼀性发票⽴时停⽌使⽤。
9、堂点要设会计、出纳各⼀位,500元以上必须要堂委会商量。
10、⼩额经负责⼈同意,票据须有经⼿⼈与主管(负责⼈)签字,⽅可⼊帐。会计应设⽴帐册,做到帐款、帐物、帐帐相
符,不得设帐外帐。
11、库存现⾦,银⾏存款,财务物资,要定期盘点核对。
12、不得设⽴⼩⾦库,不得⽤来为私⼈借款担保,不得挪⽤,借⽤奉献。
13、不得以条代据,不得收款不给据,不得未收款先开据。
14、年终财务要及时公布。
第四章牧区议事组各事⼯组
第⼋条青年组
⼀、青年组职责
1、安排本事⼯组的各种会议、聚会;制订本组圣⼯计划和远程⽬标,总结与布置有关圣⼯。
2、向议事组报请各种聚会证道同⼯。
3、召集各堂点有关青年事⼯的座谈会及青年学习和培训。
4、推荐义⼯实习对象。
5、关⼼青少年的⾝⼼健康,引导他们遵纪守法、爱国爱教、尊重婚姻、圣洁⽣活及信仰与灵性景况。
6、对在外青年安排看望⼯作。
⼆、青年组制度
1、开办培训学习必须先向牧区议事组提出申请,经议事组通过后议事组将⽀持开办。
2、不得擅⾃邀请外来同⼯,不乱开⽆意义的活动。
三、青年组守则
1、敬畏上帝,虔诚礼拜
2、重视灵修,追求长进
3、信仰纯正,⾏为端正
4、尊⽼爱幼,谦卑顺服
5、彼此相爱,同⼼合⼀
6、以⾝作则,为⼈师表
7、廉耻⾃守,妆饰⼤⽅
8、喂养⼩⽺,谨慎全群
9、话合其时,善于教导
10、⽴志钻研,圣经真理
第九条主⽇学组
⼀、主⽇学组职责
1、策划本事⼯组的各种聚会(定期的培灵会、夏令营、教员培训)、和会议。
2、制定本事⼯组的事⼯计划和远程⽬标。
3、总结和汇报各项圣⼯的情况。
4、计算本事⼯组的明确开⽀费⽤。
5、供应各堂统⼀性的教学材料。
6、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7、引导青少年信仰与灵性的健康成长。
⼆、主⽇学组制度
1、各样聚会和会议并事⼯计划要提交议事组审核。
2、确定开⽀费⽤要由议事组核算。
3、邀请外来同⼯要通过议事组同意。
4、导师组外出培训由议事组统⼀安排。
第⼗条教务组
⼀、教务组职责
1、负责举办堂务管理培训并策划全年同⼯学习培训⼯作及远程⽬标。
2、协助各堂委会的换届⼯作;健全堂委会管理机能。
3、督促各堂委会实施议事组的有关决议和教务组的有关措施。
4、促进堂委会成员及同⼯的同⼼和睦。
5、调解与处理不按规矩⾏事的同⼯和信徒。
6、防范与制⽌不纯正信仰的侵蚀与传播。
7、安排主⽇派单及调补主⽇同⼯的误⼯。
8、召集并通知各堂参加议事组例定于每⽉⼆周⼆的同⼯会议。
9、负责本事⼯组会议的汇报和发⾔。
10、协助各堂办理教产⼿续。
⼆、教务组制度
1、教务组要选拔主⽇派⼯⼈员先须经过议事组决定再有试讲后才可列⼊派单进⾏派⼯。
2、安排主⽇派单⼈员须先通过议事组商议、决定。
3、邀请外来同⼯或外牧区同⼯加⼊派单须先提报议事组再可列⼊派单。
4、计划同⼯学习或聚会要提交议事组审核。
5、同⼯学习要制定纪律。
第⼗⼀条看望组
⼀、看望⼈员条件
1、信主多年,正常参加主⽇聚会,明⽩真理并领受圣餐的⼈员。
2、信仰纯正,能严守门户;不擅⾃带外来来历不明的信徒募捐、祷告。
3、⾝⼼健康,有奉献⼼志,肯吃苦耐劳。
4、品⾏端正,⾔语节制,善于劝勉。
5、家庭同⼼,夫妇相爱,⼦⼥顺服。
6、能领唱短歌与独⽴祷告。
⼆、看望组职责
1、召集与主持本事⼯组的各种会议和聚会;负责向议事组汇报。
2、向议事组申报邀请看望培灵聚会的讲道同⼯。
3、传达与实施议事组和会议有关本组的⼯作任务。
4、督导看望⼯⼈严守门户,谨防异端。
5、健全与壮⼤看望队伍,负责看望⼈员的调度牧养、喂养主的群⽺,对患病者安排陪祷⼯作。
6、解决看望⼯作中存在的问题。
7、总结⼯作失误与经验,制订看望总体⽅案。
三、看望组制度
1、本事⼯组的事⼯计划要提交议事组审核。
2、本事⼯组要增减⼈员时须先提报议事组商议决定。
3、对患病贫困需要帮补者,300元以下的由本组⾃⾏决定,300元以上的先要向议事组审报商议决定。
四、看望⼯⼈守则
1、敬畏上帝,⽢⼼奉献
2、信仰纯正,不向虚妄
3、虚⼼学习,不住祷告
4、⾏为端正,品德美好
5、⾔语纯全,礼貌周到
6、同⼼合意,诚实⽆伪
7、以爱待⼈,吃苦耐劳
8、关⼼教会,热⼼圣⼯
9、遵守制度,顺服差遣
10、严以律⼰,忠于职守
第⼗⼆条妇⼥组
⼀、妇⼥组职责
1、召集本事⼯组的会议和聚会,负责向议事组汇报。
2、制订全年计划及远程⽬标。
3、安排妇⼥例定的学习时间。
4、关⼼家庭妇⼥的⾝⼼健康,引导她们在信仰与灵性上的景况。
5、推荐义⼯实习对象。
6、督导妇⼥严守门户,防范异端。
7、传达议事组有关对本事⼯组的⼯作任务。
8、负责年终会议中本事⼯组的⼯作汇报和发⾔。
⼆、妇⼥组制度
1、本事⼯组邀请培训⼯⼈先要提报议事组商议。
2、不得擅⾃带来来历不明的同⼯、信徒募捐、祷告、聚会。
3、对本事⼯组赏赐、帮补或济贫先提报议事组商议后实⾏。
第⼗三条福⾳组
A、对外福⾳组
⼀、对外福⾳组职责
1、召集与主持本事⼯组的各种会议和聚会;负责向议事组汇报。
2、制订全年圣⼯计划及远程⽬标。
3、总结汇报各项事⼯情况。
4、预算本事⼯组的经费开⽀。
5、务要⼤⼒开拓福⾳荒地,牧养基督教会。
6、负责年会中本事⼯组的⼯作汇报和新年计划。
⼆、对外福⾳组制度
1、发现外地福⾳⼯场先汇报议事组,经考察后统⼀差派。
2、若邀请外地同⼯为本牧区差派在外做福⾳⼯作的先须经过议事组商议决定,第⼀年为试⽤期,后再做正式差派同⼯。⼯资
以当地的⽣活⽔平给予适合的基本⽣活费。
3、外地的福⾳⼯作进程必须有书⾯的计划和步骤提交议事组审核。
4、对福⾳后的培训⼯作要安排定期的培训时间。
5、本牧区福⾳负责同⼯有长期时间在外⼯作的最短时间要在⼀个⽉以上(特殊情况例外)。
6、在外福⾳⼯作期间的经济⽀出费⽤必须要按财务制度,尽量以发票、收据报销。
7、在外同⼯进⾏帮补济贫⼯作不得私⾃独⾏,确有需要的同⼯须要请⽰议事组同意⽅可(100元以下的⾃⾏决定,100元以上
要通过议事组)。
8、福⾳同⼯若在家时必须要参加本牧区的培训学习。
9、福⾳同⼯的外出和回归须要向议事组负责⼈及时汇报。
B、对内福⾳组
⼀、对内福⾳组职责
1、召集与主持本事⼯组的各种会议和聚会;负责向议事组汇报。
2、制订全年圣⼯计划及远程⽬标。
3、总结汇报各项事⼯情况。
4、预算本事⼯组的经费开⽀。
5、负责年会中本事⼯组的⼯作汇报和新年计划。
6、务要拯救灵魂,在有申请举⾏福⾳布道晚会的各堂点中轮流举办福⾳晚会。
7、在适合的场地点建⽴福⾳后的栽培⼯作。
8、利⽤各堂的培训⼯⼈,配合牧区同⼯建⽴好福⾳培训⼯作,实⾏有系统的圣经课程。
⼆、对内福⾳组制度
1、本事⼯组的全年计划要提报议事组审核。
2、福⾳晚会邀请外牧区讲员须经议事组负责⼈同意。
第五章同⼯
第⼗四条义⼯
⼀、义⼯指主⽇或周间派⼯及主⽇学教员等,不受薪⽔参与教会⼯作的同⼯。
⼆、要受洗满⼆年,年龄在20---50周岁,有明显教导恩赐,爱慕善⼯,教内外有好名声。第⼀年为实习期,经议事组认可后
列为正式同⼯。
三、外会迁⼊本牧区教会长期居住的派⼯⼯⼈,由本⼈申请或教会推荐,考验期满六个⽉后,经本牧区议事组核定接纳,⽅可
参加本牧区派⼯。并要遵守本牧区教会的⼀切规章制度。
四、长期居住并已列⼊本牧区派⼯的,选⽴或按⽴长执、教牧、圣餐⼯的由本牧区执⾏,否则本牧区不给予接纳。
五、凡本牧区义⼯务要参加本牧区的圣经学习及例定的同⼯会议,若有⽆故缺席会议次数⼀半以上的牧区要给予警告批评。
第⼗五条全职同⼯录⽤
⼀、必须清楚主的呼召,有重⽣经历,学历在⾼中或⾼中同等学历并有⼀定的圣经知识基础,有明显的圣⼯负担与受苦的⼼
志。
⼆、必须有教会整体的观念,谦卑顺服教会的安排,遵守教会的⼀切规章制度。
三、必须受过教会义⼯培训、圣经学校或神学院的学习,结业、毕业。有坚固的信仰根基,纯正的神学思想。
四、必须有明显恩赐,服事经验,具备较优的⽣命和⽣活素质。
五、由本⼈申请,教会推荐或同⼯推荐、家庭⽀持,经过议事组商讨决定录取。
六、被录⽤的第⼀年为试⽤期,如明显的恩赐和具备各种条件,⽅再录取,否则以义⼯⾝份参加事奉。
七、全职⼈员当根据个⼈恩赐特长服从牧区议事组统⼀差派,凡住堂全职⼈员由所在本堂负责。
⼋、全职同⼯外出圣⼯须有议事组统⼀差派。
第⼗六条全职同⼯的待遇和福利
⼀、⼯资待遇由议事组参照其他教会并结合本牧区教会的实际经济能⼒予以制定,并随着整个社会消费⽔平的提⾼适合进⾏调
整。
⼆、每⽉享受通讯费补贴⼀百元。
三、如患病住院,教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四、如结婚或⽣产,教会给予适当的假期,假期期间可享受同等⼯资。
五、如被本牧区派出学习,⽣活待遇不变。
第⼗七条全职同⼯的辞退和辞职
⼀、全职同⼯如⼀次或多次违反教会规章制度的,经教会劝戒后仍然执迷不悟,可劝退,直⾄辞退。
⼆、全职同⼯辞职则应在⼆个⽉前通知牧区议事组,并要说明事理,经议事组同意后,做好交接⼯作。
三、辞职后,其⽣活待遇也同时终⽌,转为义⼯事奉。
第六章圣礼
第⼗⼋条施洗礼
⼀、接受洗礼者必须是信仰纯正,明⽩神的救恩,相信耶稣为救主,愿意悔改认罪归⼊基督并慕道⼀年以上。
⼆、年龄为15周岁以上。(若有特殊情况者例外)
三、虔诚遵守主⽇,有悔改的见证经教会同⼯基本信仰考核合格后⽅可受洗。(凡⽣理、病弱、年迈者可实⾏点⽔礼)
四、凡受洗者必须要参加本牧区统⼀受洗并每⼈发⼀份受洗证明书。
第⼗九条圣餐礼
⼀、遵照主耶稣的吩咐设⽴圣餐,特为纪念主耶稣舍⾝流⾎的赎罪之恩。
⼆、本牧区定于每⽉⼀个主⽇举⾏圣餐,⼀饼⼀杯,由本牧区指定同⼯主礼。
三、受餐者必须是受洗的信徒。
四、其他教会信徒因⼯作或居住因素,要参加本牧区教会领受圣餐的,必须持有原教会的介绍信或者在本教会中有认识的⼈作
介绍才可领受圣餐。
五、凡连续三个⽉⽆故不领受圣餐者,作停餐处理。
六、有明显犯罪⾏为(如淫乱、异端、道德败坏、⾏为丑恶、婚前同居的)以劝导、警戒仍不悔改的,对其⼈做停餐处理。
七、没有重⼤犯罪事实⽽私⾃停餐的若要恢复圣餐,必须经过长执、教牧祷告后,⽅可领受圣餐。
⼋、被教会停餐的,有真正悔改表现,其⼈要求复餐的,经议事组(或教会)察验核实,经过长执、教牧祷告后,⽅可领受圣
餐。
第七章婚丧
第⼆⼗条婚礼
⼀、教堂婚礼
1、若要求牧区性举⾏婚礼的必须双⽅都已是受洗信徒,⽽且有好⾏为见证。若只在所在教堂举⾏婚礼的有⼀⽅受洗的⽽且有
好⾏为的⽅可举⾏。
2、婚前由证婚⼈进⾏详细调解、证实、受洗后(订婚前后)有好品⾏德、信徒公认、保守圣洁的。
3、婚前要保守圣洁没有同居⾏为的。
4、持有合法的结婚证书。
5、要公⾏婚礼的需在15天前向教会提出申请。
6、为要确保婚礼时间准确,熟悉程序,新郎新娘要亲⾃联系。
⼆、婚前没有保守圣洁的,有本家邀请,教会派同⼯到家庭给予平安祷告。(若是同⼯要停⼯停餐,信徒要停餐,期限另⾏决
定)
三、未经实⾏婚礼,如发⽣早婚,实⾏停餐处理(若是同⼯要停⼯停餐,信徒要停餐,期限另⾏决定)。
四、订婚后提出解约的,实⾏停餐处理(若是同⼯要停⼯停餐,信徒要停餐,期限另⾏决定)。
五、离婚或婚外恋的,实⾏停餐处理(若是同⼯要停⼯停餐,信徒要停餐,期限另⾏决定)。
第⼆⼗⼀条丧礼
⼀、信徒丧礼不可带有迷信⾊彩(如孝杖、孝盖、三梁官、风⽔树、等),否则教会不参与送殡。
⼆、信徒出殡不可影响主⽇崇拜,如有特殊情况,待散会后⽅可。
三、为了信徒丧礼的简俭,参加送殡的信徒⼀律不可收礼品。
四、参加送殡的教会乐队、⿎队⼀律不收费,如邀请外会⼈员,费⽤⾃负。
五、信徒去世的追思礼拜如场地适合,晚上举⾏传福⾳聚会。
六、若是忠⼼劳苦为主做⼯的同⼯离世,由议事组决定召开隆重追悼会。
第⼋章信徒守则
第⼆⼗⼆条信徒主⽇礼拜守则
1、遵守会场秩序,不要迟到早退,不要随意进出。
2、保持聚会肃静,不可接打⼿机,不可交头接⽿。
3、随带圣经诗歌,听道查阅经⽂,献诗⼝唱⼼和。
4、听道郑重留⼼,不要评头品⾜,不要偏⾯误解。
5、⾐履装饰正派,不穿奇装异服,不穿短裙拖鞋。
6、讲究环境卫⽣,不要随地吐痰,不丢果壳纸屑。
7、爱护财产花⽊,不要擅⾃私拿,不要损毁破坏。
8、奉献⽢⼼乐意,不要勉强作难,不要⼈前宣扬。
9、谨防陌⽣诈骗,不要随便接待,不要轻易掏钱。
10、坚持纯正信仰,不信异端邪说,不要标新⽴异。
11、⾃觉遵守规则,共同接受监督,⼈⼈互相勉励。
第⼆⼗三条信徒⾃⾝建设守则
1、常常祷告听道,周间学习勤到。
2、渴慕受洗归主,正常领受圣餐。
3、尊重婚姻神圣,保守婚前贞洁。
4、⼉⼥⽤道教养,⽗母理当孝敬。
5、夫妇相敬如宾,全家和睦相爱。
6、⾔⾏礼貌⽂明,博取众⼈喜爱。
7、为⼈通情达理,教内教外团结。
8、禁⽌好烟醉酒,远避赌场毒品。
9、从事正经事业,⽢⼼乐意奉献。
10、顺服教会制度,遵守国家法律。
本文发布于:2022-11-25 23:01: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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