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筹建处管理行为,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筹建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经
济效益提高,按照筹建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
动人事管理政策和筹建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㈠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突出薪
酬的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突出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对员工
工资收入的决定作用,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分配关系。
㈡坚持员工收入水平同企业经济效益、市场工资价位相联系
的原则,实行工资分配动态管理,建立员工工资收入能增能减的
激励约束机制。
㈢员工工资待遇的确定依据,主要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
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后确定。福利待遇的确
定原则为合法、必要、计划、协调,并结合筹建处具体特点,从
实物化转变为货币化。
㈣坚持考核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分配调
整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㈠在册的正式员工:
1、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
2、部门负责人
3、特殊人员
4、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它普通员工。
2
㈡临时性用工.
第三章薪酬待遇构成及内容
第四条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岗位工资、
电话及交通等补贴、绩效奖励等。
第五条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按员工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并随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
调整。
第六条岗位工资是员工直接劳动报酬,根据员工所任岗位
所对应的岗位与筹建处发展及实现效益的相关程度确定.岗位工
资根据筹建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每年进行调整.
第七条绩效奖励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
支的劳动报酬.包括:月基本绩效考核奖、年度绩效考评奖、专
项及其它奖。
㈠年度绩效考评奖
绩效考评由筹建处安排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收入总额、
特殊业绩、贡献等筹建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相联系,具体方案由
总经理办公会议提议,报筹委会批准后执行。
㈡专项及其它奖
奖励对象:筹建处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提供金点子、
或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筹建处巨额财产损失等维护筹建处利益的
员工和行为。具体奖励额度、人员、标准由筹建处总经理办公会
决定.
第八条特殊人员的薪酬制度。
1、适用范围:筹建处急需或现时不可缺少的、非常驻的专
业人员及顾问人员。
3
2、薪酬模式:一人一薪制或按项补贴制,各工资单位具体金
额以及福利待遇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或由与筹建处所签订的协
议明确.
第九条临时性用工的薪酬制度
由筹建处各业务主管负责管理,其工资报酬水平按市场价格
决定,在筹建处预算费用内支出。
1、工资模式:协议工资制.
2、临时性用工不享受福利政策。
3、临时性用工不享有的各种奖励、津补贴。
第四章社会保障体制以其它福利
第十条按照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规定,筹建处建立统一的
社会保障体制,统一为员工办理以下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筹建处统一办理的各类社会保险有:
1、住房公积金(限股东方派出的经理级人员);
2、养老保险;
3、失业救济保险;
4、医疗保险;
5、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保险。
第十二条筹建处统一办理的各类社会保险中按规定由员工本
人缴纳部分由筹建处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筹建处积极发展福利事业,兴建福利
设施,为员工生活、学习、休息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章实施及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筹建处机构定员编制、岗位设置,员工严格实
行一岗一聘,一律以筹建处聘(任)用的岗位为准,其岗位工资
4
按照岗位排序对应确定岗位系数。职员分为一级职员、二级职员、
三级职员、四级职员.员工初始岗位工资及标准由筹建处总经理
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岗位工资按月支付给员工。员工岗位工资实行动态
管理,严格实行“按岗定薪,岗变薪变”.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后,
一律从变动之日起改按新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
定的工作任务、或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按
其对筹建处的影响程度,可减发或停发除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外的
各工资单元。
第十七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和公休日原则上不实行加班,加
班原则上采用事后补休方式处理,尽可能不采用补薪方式,补休
一般安排在农历年底或项目竣工后集中或一次性办理。对必须在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经项目执行经理审批同意,可按实际加班
天数计发法定节假日延时工资。
第十八条员工加班后补薪的,一律以本人岗位工资除以法定
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月或167。3小时/月),换算成日
工资或小时工资后,现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第十九条员工在各类休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办法处理:
㈠事假工资:员工请事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
㈡婚假、产假、护理假工资: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婚假、
产假、护理假,在休假期间,其工资待遇按青岛市及筹建处有关
规定执行。
㈢丧假工资:员工休丧假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岗位工
资照发,其它工资单元不发。
5
㈣工伤假工资: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按现行
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发给工伤津贴。
㈤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治
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工资照发,50%岗
位工资作基数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比例计发。
医疗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能够上岗的,按新聘
任(用)岗位确定工资;不能从事工作的,按劳动部《企业职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办理。
㈥探亲假工资: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员工,在探亲假期间,
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岗位工资照发,其它工资单元不发。
㈦年休假工资: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员工,在年休假期间,
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岗位工资照发,其它工资单元不发.
第二十条新进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对应工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辞退、除名、开除的员工、中止合同等,按国家
相关法规规定办理.
第六章薪酬计发
第二十二条当月薪酬的支付日为次月的第10日.如遇支付
日为公休或节假日,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前一天支付.在作出必要
扣除之后,工资或奖金的金额以银行卡方式支付给员工本人。
第二十三条员工薪酬在支付前,作如下扣除:
㈠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的保险类费用;
㈡扣除员工备用金、欠款;
㈢扣除筹建处内部契约中规定的部分。
第二十四条员工辞职或解聘,在办完相应手续结清相关关系
后,筹建处向本人或直系亲属按以上规定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奖
6
金及其它权益.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以上工资均为税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筹建
处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采用保密工资。员工不得将个人薪酬告知筹建处
内员工及相关人员,也不得打探其他员工薪酬数额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经筹委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筹委会.
附:员工工资标准表
二OO八年七月日
员工工资标准表
岗位类别岗位
基本工资单元
合计
基本生活
保障工资
岗位工资津补贴绩效奖励
经理层
*项目经理在补助内解决
项目执行经理
副经理12006000
中层管理
者
财务经理/采购部
经理(正职)
副经理
经理助理
一般职员
一级(专业主管)
二级(采购、验收)2500
三级(驾驶员、文
员)
四级(后勤人员)
特殊职员设计及协调5000
7
预算员(非常驻)
安装顾问(两位)补助解决
五级(临时工)协议或计件
注:1、以上工资均为税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筹建处统一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2、绩效奖励方案依据筹建处季度、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的贡
献大小制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2-11-25 16:52: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90/1970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