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幼升小入学材料准备清单
京籍入学材料
一、入学条件:
(1)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产证(监护人持有);
3.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审核材料期间开具);
4.孩子出生证明;
5.身份证。
京籍无房租房入学材料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外区户籍。
2.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
明》上年龄保持一致。
3.超龄儿童应提供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的相关说明,该说明应写
清孩子的基本信息和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
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
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
3年(截至2020年5月1日)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3
年内(截至2020年5月1日)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无房家庭认定标
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
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
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
障适龄儿童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17年5月1日前签订,至2020年5月1日须满3
年,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0年5月1日须
满3年。
(三)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工作且在朝阳区
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截至2020年5月1日)。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合法有效且加盖朝阳
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
于2017年5月1日前签订,至2020年5月1日须满3年,社会保险应
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20年5月1日须连续按月缴纳3年,需提供入
学当年3月份之前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
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不视为连续缴费(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中关于“延迟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相关规定,学生家长的社会保险费因疫情原因延迟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除外)。
非京籍入学材料
(一)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审核标准:合
法有效且加盖在京(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和北京
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于2019年11月1日前签订,至
2020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社会保险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20年
5月1日须连续按月缴纳6个月,需提供入学当年3月份前的北京市社会
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
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按月缴费(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
政办发〔2020〕5号)中关于“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学生家
长的社会保险费因疫情原因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审核标准:具
有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
管局”)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经营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
定监护人,且其成为经营者的时间及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1月1日
前,至2020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
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审核标准:具
有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可利用法人一证
通登陆“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打印或在市场监管局打
印),法定代表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法定
代表人的时间及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1月1日前,至2020年5月1日
须满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
税。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审核标准:
具有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可利用法人一
证通登陆“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打印或在市场监管局打
印),投资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投资人的
时间及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1月1日前,至2020年5月1日须满6个
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上述标
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双方
工作单位均应在京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社会保险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
纳)。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双方的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均应在朝阳区。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为法定代表人的,双方作
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均应在朝阳区。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双方
作为投资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均应在朝阳区。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其工
作单位应在朝阳区(社会保险在朝阳区缴纳);另一方为个体工商户的,
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其工
作单位应在朝阳区(社会保险在朝阳区缴纳);另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
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7.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其工
作单位应在朝阳区(社会保险在朝阳区缴纳);另一方为股东或合伙人
的,其作为投资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8.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工商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另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其作为法定代表
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9.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工商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另一方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其作为投资人
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10.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其作
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另一方为股东或
合伙人的,其作为投资人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应在朝阳区。
(二)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审核标准:北京市
规划和自然委员会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
屋(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与
其他人共有的不属于自有住房。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审核标准:规范有
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
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
订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19年11月1日前签
订,至2020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
的租赁期限至2020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
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登记的《房屋所有权
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在
该单位的工作时间须于2019年11月1日前开始,至2020年5月1日须
满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
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
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
合上述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拥有自有住房。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合法租住房屋。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
年龄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应提供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的相关说明,该说明应写
清孩子的基本信息和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朝阳区非本市户籍超龄
儿童情况表》(由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
提供)和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
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在朝阳区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审
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2019年11月1日前在朝
阳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流
管站)登记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地址一致,且至2020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3.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信息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连续持证时间至2020年5月1日
须满6个月(依据《北京市公安局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居住证〉和
〈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限自动延长的便民措施》的相关规定:〈北
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
1日(含)以后的,无论持有居住证(卡)人员能否及时返京,在京能否
及时办理签注,系统将自动延长〈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
卡〉的有效期限至疫情宣布解除后两个月)。
持北京工作居住证入学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
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须真实有效,证内需具有适龄儿童随迁信息,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和实际居
住地址均在朝阳区,即单位注册地址在朝阳区,需同时提供聘用单位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居住地址需与提供的在朝阳区的家庭实际住所
居住证明材料地址一致;;
2.全家户口簿(儿童本人页、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3.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
(租住房屋者需提供);
5.2019年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证件材料审核预约单。
本文发布于:2022-11-25 16:07: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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