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是什么单位

更新时间:2022-11-25 06:04:29 阅读: 评论:0


2022年11月25日发(作者:什么是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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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学时)细则及PU平台

操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PU平台使用,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

分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广泛实施,为学生组织参与第二课堂

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助推成长成才提供工作载体和制度保障,

现根据运行使用情况制定PU平台使用细则和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关于PU平台

一、PU平台简述

PU全称PocketUniversity,是针对高校大学生成长服务开

发的互联网平台,为学生提供第二课堂在线服务。

二、PU平台用途

PU平台是我院指定使用的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网络平台和大

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记录平台,是《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

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的重要依托和保障。其具有客观记录学

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和生成第二课堂成

绩单的功能。自2016级学生开始,所有与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关

联的第二课堂行为均须通过PU平台管理和记录。PU平台记录的

学时学分,作为学生参评奖学金资格、重大荣誉和评优推荐以及

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PU平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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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PU平台的管理架构

学院PU平台管理分为三个层级,即校级管理、二级院(系)

管理、班级和学生组织管理。

1、校级层面由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团委、学工处牵头,

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和二级院(系)参与。主要负责素质教育实践

学分制度的制定和推广实施、PU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技术维护、

运行使用情况监控、受理处理各类问题等。

2、二级院(系)主要负责素质学分制度和PU平台在本单位

的落实使用。包括组建工作队伍、指导监督班级和学生组织按规

则使用平台、把关活动的审核和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的在线发放等。

3、班级和学生组织主要负责具体活动的发起和组织。

四、PU平台管理人员

PU平台的管理人员分为三类,即活动发起人、活动初审人、

活动终审人。

1、活动发起人:具有在线发起活动的权限。根据活动发起

主体不同,发起人一般为班级负责人、学生组织负责人及相关部

门指定的人员。

2、活动初审人:具有对发起活动的初审权限。初审内容包

括活动性质、方案、规模、学时数、可行性等。初审人一般为辅

导员、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管理教师)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人

员等。初审人员只可审核其所负责的班级或学生组织发起的活动,

如班主任只可审核本班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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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终审人:仅具有对发起活动的开始和完结的终审权,

不具有初审权限。终审内容包括:活动经初审后,须对活动的有

关情况再次审核确认同意开展;活动结束后,须对活动的开展情

况、总结材料以及可否发放学时等进行终审。

第三部分PU平台的运行

五、PU平台用户

所有PU管理人员、普通学生(2016级起)均是PU平台用

户。用户凭账号登录使用,教师账号为姓名汉语拼音全拼,初始

密码为:111111,学生的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11111,登

录后需及时修改密码。

六、PU平台操作方法

1、PU平台有PC端和手机端两个通道。PC端可通过网址

/登陆,也可点击校园网主页面右下

端“口袋校园”链接登陆;手机端可下载APP,在下载软件程序

中搜索“PU”,点击下载安装即可,也可通过扫描校园网主页面

右下端“口袋校园”二维码下载安装。

PC端可进行所有操作和管理,手机端仅可报名参与活动、

查看个人信息、接收通知等。

2、我院PU平台以学时数的方式(基于方便操作管理考虑)

记录学生第二课堂行为和结果,毕业时转换成学分。PU记录的

基本操作和赋分方式有发起活动、个人申请、批量导入三种。

(1)发起活动(发起活动操作流程简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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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用于学生参与活动过程管理,发起的活动具有现场性、

时间跨度较小的特征,如讲座、观看演出、班级集体活动等。

○2活动发起人在线发起,须填写活动名称、活动简介、归属

组织、学时数等基本信息。活动发起标题格式:【发起单位名称

(如院系、班级、社团等)】+活动名称。其中,学时数必须严

格按照学院规定设置(具体见学时认定项目和明细表),签到签

退功能是活动有序参与的重要保障,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设置。发

起活动时,须同时在线提交活动方案,以备审核人员查看评估。

○3活动发起人选择初审人员时,须遵循归口原则(具体见下

文),即根据活动举办的归属组织准确选择(如:班级干部发起

活动后,选择班主任或辅导员初审)。

○4活动发起步骤完成后,进入初审程序。初审人员在后台“活

动管理”栏目中可看到活动显示“待初审”状态,打开该活动项

目右侧的“编辑”功能,可进行审核。审核的具体步骤是:第一,

通过活动信息确认该活动是否符合发起开展条件,如不符合(比

如:不属于第二课堂活动),可点击活动项目右侧的“驳回”项,

予以驳回,并可填写驳回理由;第二,活动符合发起条件可以开

展的,须对发起人填写的活动信息进行详细审核。如活动信息存

在重大问题需发起人自己修改的,可在“驳回”选项中选择“打

回修改”并填写理由,待修改再次提交后,重复初审步骤。如存

在一般问题审核人方便直接修改的(如学时数过多),可直接进

行修改操作。修改完毕点击“确认”,然后点击活动项目右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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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选项。执行以上步骤后初审完成,通过的活动,进入终

审程序。初审完成后,初审人员须指定选择终审人员(如:班级

活动初审后,由初审人员选择党总支书记终审)。

○5终审人员在系统后台“活动管理”栏目中可看到活动显示

“待终审”状态。终审的步骤与初审相同,主要任务是对活动进

行再次复核,纠正可能仍然存在的问题。终审完成后,该活动即

可开展。

○6活动按照预定计划开展,在此过程中,PU平台发挥活动

报名、签到签退、学时记录功能,辅助活动的过程管理。

○7活动结束后,发起人在线申请活动完结。申请时,须上传

活动照片,填写活动总结。“附件”功能可以上传多张照片、文

档。提交后,等待完结终审,终审人仍由系统自动分配选择。

○8终审人员在后台“活动管理”栏目中可看到该活动显示“待

完结”状态。完结终审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打开待完结活动右

侧的“编辑”选项,再次核对活动信息,如该活动在开展期间发

生变化的(如学时需要调整),此时仍可由终审人员直接修改,

修改完点击确定即可;第二,打开待完结活动右侧的“查看申请

内容”选项,可查看活动照片和总结。如符合完结条件,点击“通

过,发放积分”,参与活动的学生次日可获得相应学时;如照片、

总结材料不完善需修改,可点击“驳回修改”并填写理由,待修

改再次提交后,重复完结终审步骤;如终审人员认为该活动因故

不可发放学时,可点击“结束活动,不发放积分”。至此,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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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全部过程完成。

(2)个人申请

○1主要适用于学生申请学时,如个人取得荣誉、获得表彰、

发表论文、参加学生团体、担任学生干部等。

○2申请步骤:

A、在学院PU主页面点击“申请综合素质学时”

B、选择申请类别,根据所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如:省优秀

青年志愿者奖项,选择“社会服务”—“奖励学时申请/表彰”。

C、填写申请资料。按照系统指定的条目如实填写资料,准

确选择获奖类型、学时数。必须在“上传文件”选项中上传申请

凭证,如获奖证书等。选择审核人时,仍遵循“归口原则”,即

谁主办(主管)谁审核,审核人员为各院系、部门的终审人员,

如获得“读者之星”奖项,应选择“图书馆”—“郭荣梅”。填

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端“提交申请”,完成申请。

D、审核人在系统后台“综合素质学时认定”栏目中可看到

“待审核”的个人申请项目。点击该项目右侧的“审核”,对申

请人提交的基本信息、申请凭证、学时数等进行审核。如无问题,

点击“审核通过”,如不符合申请条件,点击“驳回”。

(3)批量导入

○1仅适用于已知可获得学时但无凭证或人数较多不便逐个

申请的,如学生参与社团、担任学生干部发放学时等情形。为保

证素质教育实践学时发放的时效性、公正性、准确性,除以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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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外,不允许采用批量导入的方法。

○2如确有必要使用批量导入功能,须向团委PU管理中心申

请报备(冯玮86115887)。批量导入仅校超级管理员帐号具有审

核权限。

○3批量导入

确需批量导入参与或奖励学时的,由以下单位导入:

院系:院系学生组织举办的需批量导入的活动学时

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举办的需批量导入的活动学时

学工处:公寓文化活动中需批量导入的学时(公寓中心)

心理健康活动中需批量导入的学时(心理健康中心)

招就处:创新创业活动中(如孵化基地等)需批量导入的学时

体育部:运动会、体育文化节等体育运动中需批量导入的学时

图书馆:读书节中需批量导入的活动项目学时

保卫处:安全教育月中需批量导入的活动项目学时

具体批量导入项目见《学时认定项目及学时明细表》,表中未

列出但缺需导入的,由各院系、部门确定。职能部门批量导入学时的

项目完成后,在学工群中告知,以便院系掌握情况。

七、PU平台运行原则

为保障PU平台科学、有序、高效运行,发挥其在第二课堂素

质教育实践中的辅助管理作用,所有用户须遵循以下三大基本原

则:

1、归口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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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活动、个人申请和学时发放的审核遵循归口管理原则,

谁主办谁主管谁审核。发起活动和提交个人学时申请时,须遵循

此原则,选择归口的部门和人员审核。归口部门对活动界定、学

时数量、审核结果等负责。如素质教育中心举办的活动,由中心

确定活动学时等主要要素并负责过程管理直至审核完结;学生社

团发起活动时,由团委(主管部门)确定活动学时等主要要素并

负责过程管理直至审核完结;学生在图书馆举办的活动中获奖,

申请学时时,选择图书馆及相关人员审核。特殊情况下,如参与

活动的学生需所在院(系)确认的,由院(系)负责相关工作。

2、时效时限原则

(1)发起活动时间较之活动开展时间原则上须至少提前4个

工作日,初审人须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终审人须在初审人

完成审核的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活动完结审核须于发起人提交完结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

内完成。

(3)个人申请学时的,审核人须于申请提交后的3个工作日

内审核完毕。

(4)需要个人申请或批量导入学时的,须在取得证书或工作

(活动)时间结束7个工作日内申请或导入,尽量避免补录。

(5)每学期评定奖学金前,须对之前的素质教育实践学时进

行清算。清算期内,原则上不得发起新的活动,只对此前未完成

发放的学时(包括未完结的参与学时、未申请的奖励学时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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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处理。清算期一般为每学期的第一、第二周(具体以通知为准),

到期后即导出学时数据,作为参评奖学金的资格依据。如仍有未

完成发放的,仍可继续处理,不影响总学时数的获得,但不作为

当次奖学金评定资格依据,已导出的学时数据不再修改。逾期一

学期以上未录入学时的,原则上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不再进

行补充认定,若因证书发放时间或其它非本人原因逾期的,方可

补充认定。

3、实事求是原则

(1)在PU平台中发起活动时应实事求是,活动必须属于第

二课堂范畴,具有素质教育实践特征。以下情形不得发起活动,

如需使用PU平台进行活动管理的,不得赋予学时:

○1各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如:学生

干部、学生组织内部会议、培训等。

○2班级内部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行为。如:班会等。

○3参与面、惠及面小的小团体活动。如:班级活动参与人数

低于60%的、某宿舍集体活动等。

○4第一课堂的专业实习、实践等教学延伸活动(如企业参观

等)。此类活动不易辨识,不得变相包装后发起并赋予学时。

○5学生社团日常训练、交流等内部活动。面向社团以外学生

的活动方可发起并赋予学时。

○6面向全体学生或特定的人数较大的群体且不便于签到签退

管理的活动,如艺术节开幕、新生开学典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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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一次活动,重复发起意图增加学时的。

○8包含在培训课程中的实践活动(如学干培训中的素质拓展

活动),因培训工作已赋予相应学时,不得再通过发起活动赋予

学时。

○9班级活动或其他指定人群的符合条件的第二课堂活动,不

得允许其他人员加入代刷学时,如发现此类情况,学院后台直接

取消本次活动。

○10其他不属于第二课堂活动的情形(如班级聚餐等)或不具

备发起条件的活动。

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审核人员应予以驳回。

(2)个人申请学时必须实事求是、精准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套取学时,一旦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证书等),驳回

有关申请、核减有关学时,并视情节予以警告、罚减学时、暂封

账号等处理。

八、素质教育实践学时加分细则

(一)素质教育实践学时总体原则

1、素质教育实践学时分为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文化艺术

实践、科技创新创业、社会服务五个类别。每个类别均列有若干

个认定项目,包括参与学时和奖励学时两部分。

2、素质教育实践学时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学生须

取得128个学时(8个学分),且至少分布在三个类别中,方可

毕业。每个类别平时累计学时不设上限,以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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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堂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但毕业认定时,每个类别最高只认定

64个学时(4个学分)。原则上128个学时须在整个学程的前两

学年内完成。

3、学时学分换算时,按照16个学时对应1个学分换算。

换算后,出现小数的情况下,根据学院教务部门学分管理规定,

小数部分仅认可0.5分一种情形。据此,素质学时换算实行进位

制,即小数部分小于等于0.5分的,按照0.5分计,大于0.5分

的,按照1分计算。例如:3.3分,进位后按照3.5分计;3.7

分进位后按照4分计。

4、学生参加校外有关素质教育实践活动需认定加分的,必

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学院集中安排参加

的;二是学生个人向所在院(系)或部门申请报备,经审核同意

后自行参加的。非以上两种情形的不得加分。

5、各归口部门应对所举办各类活动进行梳理,名次、奖项

学分/学时

项目

单项累计上限

(学分/学时)

思想品德4学分/64学时

身心健康4学分/64学时

文化艺术实践4学分/64学时

科技创新创业4学分/64学时

社会服务4学分/64学时

达标要求总学分8学分/12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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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应当规范合理、符合逻辑,便于加分操作,避免出现无法归

类、认定和加分的情形;应不断对本部门活动的学时、加分方式

等进行完善、固化;每项活动开始前,应在活动文件中明确学时

规则、赋分方式和审核主体。

(二)素质教育实践学时认定项目及分值

素质教育实践学时认定项目及分值是根据学院目前第二课堂

素质教育实践内容设计的,对于未能穷尽列出的情形,按照归口

管理原则,由归口管理部门对照现有标准,酌情合理认定,不断

完善。

三类特殊人员素质实践学时(学分)处理办法:

1、参军复员复学后,原取得学时(学分)继续累加,另按

照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社会服务满分赋分,即三个模块各给予

2个学分(32学时),总学时96。服役期间立功的,可向素质中

心申请奖励学时。

2、赴台交流学生素质实践学时由带队老师根据学生赴台期

间参加课外活动的情况赋分,并提供给素质教育中心。

3、关于留级学生(仅指一年级留级生,不含二年级留级跟

班试读学生),因其留级前一学年已累计一定素质学时,学生可

申请将之前的学时归零,重新开始。如需保留学时,则留级后综

合素质学时排名按照如下规律操作:第一学期末,总累计学时除

以3后的学时数参加排名;第二学期末,总累计学时除以2后的

学时数参加排名(设定该学时数为X);第三学期末,以X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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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期取得的学时数,作为参加排名的学时数(设定该学时数

为Y);第四学期末,以Y加上第四学期取得的学时数,作为参

加排名的学时数。留级学生的其他特殊情况个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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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实践学时认定项目及学时明细(修订稿)

类别认定项目及内容学时规则具体说明备注

思想

品德

参加思政理论研究类社团8学时/人/学期

考核合格8学时;基本合格6学时;不合格和

中途退社的0学时。加入多个社团的(包括不

同类别社团),最多认定两个。

团委批量导入

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学时*1.0

根据每期党校实际课程学时赋分,上限32学

时。

院(系)批量导入或学生

凭结业证书申请

参加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项目(超出教学基本要求部分)学时*1.0

根据实际,参照文化艺术实践活动标准,

原则上单次活动不超过3学时。

发起活动

参加青马工程、学生干部培训班等并顺利结

校级学时*1.0

根据每期实际课时数赋分,青马工程上限32

学时,学生干部培训班上限16学时。

团委批量导入或学生凭

结业证书申请,团委审

核。

院(系)级学时*0.8

根据每期实际课时数赋分,青马工程上限24

学时,学生干部培训班上限12学时。

院(系)批量导入或学生

凭结业证书申请,院系审

核。

参加思想政治类专题讲座、学雷锋活动等

校级、院(系)级学时*1.0

每次活动上限3学时,根据活动实际时长赋予

1-3学时。

发起活动

班级学时*0.6

每次活动上限1.8学时,根据活动实际时长赋

予0.6、1.2、1.8学时。

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学雷锋先

进个人等

国家级、省、市、

厅级表彰

64学时

上限64,国家级表彰给予64学时;省级根据奖项名次

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给予64、56、

48、40学时,每个名次或等次相差8学时,最低40学

时;市厅级根据奖项名次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优秀

奖),分别给予32、28、24、20学时,每个名次或等次

相差4学时,最低20学时。

以学生凭证书申请为主,

人数较多时可批量导入,

院系或归口部门审核。

校级表彰32学时/次

上限为32学时,如无突出事迹或贡献,按照

16学时赋分。

院(系)级表彰8学时/次

义务献血8学时/次

学生凭献血证书申请,原

件备查,院系审核。

所在宿舍被评为“模范学生之家”16学时/次

宿管中心批量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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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

健康

参加体育类、心理类社团8学时/人/学期

考核合格8学时;基本合格6学时;不合格和

中途退社的0学时。加入多个社团的(包括不

同类别社团),最多认定两个。

团委批量导入

参加校运动队16学时/人/学期

考核合格16学时;基本合格12学时;不合格

和中途退出运动队的0学时。

体育部批量导入

参加校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

3学时/项目/届

运动会由院系导入;体育

文化节由体育教研部批

量导入

参加朋辈心理工作站

16学时/学期

考核合格16学时;基本合格12学时;不合格

和中途退出工作站的0学时。

心理健康中心批量导入

参加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

3学时/项目/届

院系批量导入

参加身心健康类专题讲座、实践活

动等

校级、院(系)级学时*1.0

每次活动上限3学时,根据活动实际时长赋予

1-3学时。

发起活动

班级学时*0.6

每次活动上限1.8学时,根据活动实际时长赋

予0.6、1.2、1.8学时。

发起活动

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

64学时

上限64,国家级表彰给予64学时;省级根据奖项名次

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给予64、56、48、

40学时,每个名次或等次相差8学时,最低40学时。

学生凭获奖证书申请,原

件备查,院系或归口部门

审核。

市、厅级竞赛获奖

32学时

上限32,根据奖项名次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分别给予32、28、24、20学时,每个名次或等次相差4

学时,最低20学时。

其他校级以上竞赛获奖、校级获奖

16学时

团体和个人项目

第一名:16学时/人第二名:14学时/人

第三名:12学时/人第四名:10学时/人

第五名:8学时/人第六名:6学时/人

第七名:4学时/人第八名:4学时/人

(具体根据活动奖项设置情况确定)

体育运动优秀运动员:3学时/人

体育竞赛优秀裁判员:6学时/人其他裁判员3

学时/人

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个人均3学时/人

破纪录的在名次加分基础上,另奖励16学时。

获奖人数较少的,学生凭

证书申请,原件备查,归

口部门审核;获奖人数众

多的,由归口部门整理名

单批量导入(如运动会、

体育文化节、心理健康月

获奖等)。

晨跑先进个人

16学时/次

体育教研部批量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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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艺术

实践

参加文艺类学生社团、工作室8学时/人/学期

考核合格8学时;基本合格6学时;不合格和

中途退社的0学时。加入多个社团的(包括不

同类别社团),最多认定两个。

团委批量导入

参加校级大学生艺术团16学时/学期

考核合格8学时;基本合格6学时;不合格和

中途退团的0学时。加入多个艺术队的,最多

认定两个。

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或读书节活动3学时/项目/届

发起活动为主,个别活动

需导入的,校级由主办部

门导入,院系自行导入。

参加校级公寓文化节活动3学时/项目/届发起活动

参加文艺类专题讲座、实践活动等

校级、院(系)级学时*1.0

每次活动上限3学时,根据活动实际时长赋予

1-3学时。

发起活动

班级学时*0.6

每次活动上限1.8学时,根据活动实际时长赋

予0.6、1.2、1.8学时。

发起活动

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

64学时

上限64,国家级表彰给予64学时;省级根据奖项名次

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给予64、56、48、

40学时,每个名次或等次相差8学时,最低40学时。

学生凭获奖证书申请,原

件备查,院系或归口部门

审核。

市、厅级竞赛获奖

32学时

上限32,原则上根据奖项名次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分别给予32、28、24、20学时,每个名次或

等次相差4学时,最低20学时。

其他校级以上竞赛获奖、校级获奖

16学时

团体和个人项目

第一名:16学时/人第二名:14学时/人

第三名:12学时/人第四名:10学时/人

第五名:8学时/人第六名:6学时/人

第七名:4学时/人第八名:4学时/人

(具体根据活动奖项设置情况确定)

获奖人数较少的,学生凭

证书申请,原件备查,归

口部门审核;获奖人数众

多的,由归口部门批量导

入(院系举办或承办的由

院系导入)。

获取省级或者协会类文艺类等级认证(在校期间)32学时/人/项

协会类等级认证必须是官方认可的权威协会

学生凭证书申请,原件备

查,素质中心审核。

图书馆“读者之星”16学时/次

图书馆活动获奖类只有读者之星和校外比赛可

加分,其余(如“寻书比赛先进个人”等),只

作为荣誉鼓励,一律不加分。

一般由图书馆批量导入,

需个人申请的,由图书馆

通知。

发表文学、艺术

作品

核心期刊及以上第一作者64学时

以刊物为准

学生申请,原件备查,院

系审核。

省级期刊及以上第一作者32学时

地市级期刊第一作者16学时

校级刊物第一作者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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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创新

创业

参加科技类、科技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工作室8学时/人/学期

考核合格8学时;基本合格6学时;不合格和

中途退社的0学时。加入多个社团的(包括不

同类别社团),最多认定两个。

团委批量导入

参加大学生科技

创新创业训练项

省级

主持人48学时

以结题为准

以归口管理部门在结题

后批量导入为主,个别需

要学生申请的,学生凭有

关结题材料申请,原件备

查,归口部门审核。

其他参与人

24学时

校级

主持人

32学时

其他参与人

16学时

参加科技创新创业类专题讲座、实

践活动等

校级、院(系)级学时*1.0

每次活动上限3学时,根据活动实际时长赋予

1-3学时。

发起活动

班级学时*0.6

每次活动上限1.8学时,根据活动实际时长赋

予0.6、1.2、1.8学时。

自主创业

自主创办企业、公司发起人(含校内孵化基地)48学时

学生凭有关执照、文件申

请,原件备查,归口部门

审核,也可以批量导入。

其他参与者16学时

科技创新创业类

比赛及省级以上

技能竞赛

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

64学时

上限64,国家级表彰给予64学时;省级根据奖项名次

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给予64、56、48、

40学时,每个名次或等次相差8学时,最低40学时。学生凭获奖证书申请,院

系或归口部门审核。

市、厅级竞赛获奖

32学时

上限32,原则上根据奖项名次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分别给予32、28、24、20学时,每个名次或

等次相差4学时,最低20学时。

校级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获奖

16学时

团体和个人项目

第一名:16学时/人第二名:14学时/人

第三名:12学时/人第四名:10学时/人

第五名:8学时/人第六名:6学时/人

第七名:4学时/人第八名:4学时/人

(具体根据活动奖项设置情况确定)

获奖人数较少的,学生凭证书

申请,原件备查,归口部门审

核;获奖人数众多的,由归口

部门或院系批量导入。2017

级起,技能大赛只认可省级以

上参赛获奖加分。

通过英语四、六级

考试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16学时

学生凭成绩单申请,原件

备查,院系审核。

通过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8学时

18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

64学时

以专利授权证书或专业查新报告为准

学生凭材料申请,原件备

查,院系审核。

实用新型专利

48学时

外观设计专利

32学时

发表学术论文

核心期刊及以上

第一作者64学时

以刊物或录用通知为准

学生凭材料申请,原件备

查,院系审核。

第二、三作者32学时

省级期刊及以上

第一作者32学时

第二、三作者16学时

地市级刊物、校级刊物第一作者16学时

毕业资格要求以外的职业证书16学时/个须在官方机构能够查询

社会

服务

参加社会实践类、公益类学生社团、工作室8学时/人/学期

考核合格8学时;基本合格6学时;不合格和

中途退社的0学时。加入多个社团的(包括不

同类别社团),最多认定两个。

团委批量导入

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学时*0.8

不含勤工俭学、劳动周、卫生责任区打扫等

折算后,3学时以内的,

发起活动;3学时以上

的,院系或归口部门批量

导入。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

践活动

省级团队

48学时/次

上限48学时。原则上获得省级表彰的团队,按

照48学时每人,其余获得省级立项的团队按照

24学时每人。

团队所属院系(部门)批

量导入。同一团队获得多

个立项或表彰的,按照最

高学时计,不重复累计。

校级团队

24学时/次

上限24学时。获得校级优秀团队的,按照24

学时每人,其余校级团队按照16学时每人。

个人开展并提交实践活动报告8学时/次

按规范提交实践材料的方可赋分

院系批量导入或个人凭

登记表申请。

担任学生干部,考核

合格

(兼任多个学生干

部<干事>的,最多认

定两个,按照学时最

多的两个职务<岗

位>累计)

校级、院(系)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16学时/学期

考核合格的16学时,基本合格的12学时,不

合格的0学时。

学生组织所在部门(院

系)批量导入

校级、院(系)级学生组织其他干部8学时/学期

考核合格的8学时,基本合格的6学时,不合

格的0学时。

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8学时/学期

考核合格的8学时,基本合格的6学时,不合

格的0学时。

担任学生组织干事、其他班级干部等4学时/学期

考核合格的4学时,基本合格的2学时,不合

格的0学时。

19

注:1、获得各类校内外奖学金的,如学习优秀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律不奖励学时;

2、获得校内优秀学生干部(含学生会、班级、团干部等)、优秀团员、优秀干事等,一律不奖励学时;省级以上优秀团干部、团员、三

好学生等荣誉方可奖励学时。

3、集中组织的全体学生或大规模参加的,如学生手册考试、安全知识竞赛、心理健康测试、人文知识竞赛(自然知识竞赛)等,一律

不加参与学时,只对获奖的给予奖励学时。

4、凡批量导入的项目,需提前告知学生,学生不得再发起学时申请,如有申请的,一律驳回。

5、参与或奖励学时项目不在明细表中的或其他不便归类对照的例外情形,由大学生素质教育中与归口部门或院系共同研究确定。

个人或集体参与社

会服务活动获奖或

受到表彰

省级以上获奖或表彰64学时

上限64,国家级表彰给予64学时;省级根据奖项名次

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给予64、56、48、

40学时,每个名次或等次相差8学时,最低40学时。

学生凭获奖证书申请,原

件备查,院系或归口部门

审核。

市、厅级获奖或表彰32学时

上限32,原则上根据奖项名次或等次(如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分别给予32、28、24、20学时,每个名次或

等次相差4学时,最低20学时。

校级获奖或表彰16学时集体、个人均按照16学时每人赋分

其他

项目

参加明德班、励志精英班、卓越汽车医生训练营等项目并顺利结业学时*0.8按照当期总学时数,乘以0.8系数后赋分

视情况由学生凭结业证

书申请或归口部门批量

导入。

20

PU平台发起活动操作流程简图

一、班级活动

班干部发起选择班主任/辅导员初审选择党总支书记终审

二、院系学生组织(学生会等)活动

学生干部发起选择团总支书记初审选择党总支书记终审

三、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社团等)活动

学生干部发起选择分管负责人初审选择季仕锋终审

(如志愿者活动选择冯玮、社团活动选择崔艺馨)

四、其他职能部门活动

1、学工处

学生干部发起选择分管负责人初审选择康建军终审

(如公寓活动选择韩磊磊、心理健康活动选择韩雪)

2、素质教育中心

学生干部发起选择陈金石初审选择季仕锋终审

3、图书馆

工作人员发起选择分管负责人初审选择郭荣梅终审

4、体育部

工作人员(学生干部)发起选择樊东升初审选择孙志伟终审

5、招就处

工作人员(学生干部)发起选择张毓秋初审选择耿巍终审

6、保卫处

卜坤明发起选择戴正春初审选择周家明终审

五、发起活动完结流程

活动发起人提交完结资料选择终审审核通过发放学时

六、发起活动标题规范格式

【发起单位名称(如院系、班级、社团等)】+活动名称

本文发布于:2022-11-25 06:04: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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