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趣闻

更新时间:2022-11-22 21:30:00 阅读: 评论:0


2022年11月22日发(作者:渔人结)

雷⼈趣闻,连⽼外也听不懂的英语

很多留学美国的中国学⽣都会经历很多留美趣事,最搞笑的应该是⽼外也有听不懂的英语。你相信吗?笔者曾在⽣活实

践中亲⾝领略过“好⼏国”英语。但最为回味⽆穷,常令⼈拍案叫绝的英语还要看咱们中式英语,也难道了外国⼈。

影响最⼤,也最经典的例⼦是“Longtimenoe”,意为“好久不见。早期去美国务⼯的华⼈并⽆英语语法⽅⾯的常识,于

是想当然地按照中⽂语法⽣造出了这么⼀句问候语。⽽经过长期使⽤,美国⼈民颇为接受这样⼀个不合语法的短语,认为它简

单明了,吐字⼜清晰⽅便。因此,这句中式短语堂⽽皇之地进⼊了英语的主流。如今我在国外与久未谋⾯的朋友相聚时,此句

是必作开头⼉的。

说完正⾯形象,我们当然就要谈谈反⾯典型了。第⼀个反⾯例⼦经常出现在买东西的场景⾥。我们中国⼈买什么东西时习

惯说,给我来个这个,递我⼀个那个,⽐如:给我来包万宝路。我的⼀个同学第⼀次从国内过来时刚下飞机就在机场闹了笑

话。他冲着机场商店⾥的店员说:“GivemeaMarlboro(给我个万宝路)。”这种句式只有在⽍徒抢劫商店时才会出现。店员当时

冷汗就下来了,幸亏他⾝边的经理头脑灵活,问道:“DoyoumeanyouwanttobuyaMarlboro(你是说你想买包万宝路吗?”我

们同学感觉这个经理真“莫名其妙”,⼼⾥话:“我不买还能抢埃”于是点头说“yesyes!”

其实这类句⼦正确的表达应该是:“MayIhavesomething,plea?”

第⼆个“反⾯教材”就是我们北⽅⼈常吃的⾯条,我们中国学⽣通常管它叫noodles。可当我初次来到国外时发现在超市⾥

根本没有“noodles”这种东西。⾯条的英语标名是pasta,或者spaghetti。noodles通常是指给⼩孩⼦吃的细⼩绣密的⾯条。

第三个需要纠正的中式⽤法也是关于吃的,确切地说是关于吃后的感觉。我们中国学⽣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经常就是将

其评论为“delicious”。其实这个delicious是很正式的⽤法,平时外国⽼百姓说话基本不⽤。他们⽤的通常是tasty,或者就是⼀

句简单的good,⾼度概括了。我宿舍附近有家⽐萨饼店招牌上的⼴告语就是“Damntasty”,直接翻译过来就是“该死的好吃”!您

说他们都多狠吧,可是再狠我也没听说有谁⽤“damndelicious”的。

最后附送读者两个⼩笑话。第⼀个是我⾃⼰的。刚来这边留学时有⼀次聚餐吃的是⼩⽺排。转天有个没去的外国同学问我

吃了什么,我张嘴就来了“lamp”。lamp和⽺排lamb只差⼀个字母,可意义想去甚远,乃是管灯的意思。那个外国同学⼀时惊

叹,下意识地看了看天花板上的⼤灯,⼼⾥⼤概在合计:这哥们⼉⽛⼝真棒!

第⼆个还是我同学的,有⼀天此君在⾃家厨房做饭,⼀个外国朋友打电话找他,问他在哪⾥。他不假思索地回答“Iamin

thechicken”。其实他肯定是想说“Iaminthekitchen”。这⼀疏忽不要紧,没想到把⾃⼰变进公鸡的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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