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操作流程图
班主任(教学点)分校省级电大
中央电大
申请免修免考的操作程序
1、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核表,同时应提交单科
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四、六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全国计算机等级证的原件和复
印件。(用自考课程办理课程免考的学员,若未获得自考课程合格证书,为保证资料的真
实性,要提供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及盖有初审分校公章的网上成绩查询单(考试成绩合
格),省校审核时将在成绩查询网页上进行核对。)
2、分校(教学点)经办人对收集的课程免考资料进行初审,验证有关证件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免考数据由分校经办人录入教务系统。
3、准时将经初审通过的课程免考资料交由省电大经办人员进行审查,逐条核对已录
入教务系统中的课程免考数据。对选修科目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转入成绩库;对统
设、限选科目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的课程免考数据及时上报中央电大。申报材料存
档,以备中央电大抽查。
5、中央电大将课程免考终审的结果转入成绩库,并将终审结果反馈给省电大。
6、省电大接收中央电大终审数据后,及时反馈给分校终审结果。
7、分校接到省校反馈信息后,及时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终审结果,并告知各教学
点及学生。
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有关说明
一、基本原则
1、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
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课程学分;
2、各专业规定的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等综合实践环节不得免
修免考。
3、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
载,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
4、办理免修免考手续前,必须完成课程注册并上报数据(旧版教务管理系统),或
必须完成选课并选课确认(新版教务管理系统)。
5、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
课程类型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替代办法电大课程(含注册生)100%免修免考国家自学
考试课程40%免修免考合作高等学校课程100%免修免考其他高等学校课程50%免修不免
考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
1、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
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专业规则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
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2、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有效)
;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3)2004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取得计算机类专业(专科)毕业证者,不能免修免
考专业规则中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4)除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网考
"计算机应用基础",同时可以免修免考专业规则中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并获取该课
程4学分。
(5)2004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取得英语专业(专科)毕业证者,不能免修免考非
英语专业(本科)英语II(1)和英语II(2)课程。
(6)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6年有效)、全
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6年有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6年有效),可免考"大学英语(B)",同时可以免修免考
专业规则中英语Ⅱ(1)和英语Ⅱ(2)课程,并获取6学分。
①在2006年1月1日前,除英语专业外,已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或参加改革后的
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学员,可同时办理教委的"大学英语(B)"和中央电大的英
语Ⅱ(1)、英语Ⅱ(2)课程免考。
②2006年1月1日之后颁发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不再作为办理英语Ⅱ(1)、英语
Ⅱ(2)课程及"大学英语(B)"的免考依据。
③自学考试英语单科合格证不再作为办理英语Ⅱ(1)和英语Ⅱ(2)课程免考的依据。
3、课程开放专业不能办理中央电大课程免修免考。课程开放的专业根据学员入学时
所学专业的专业规则界定。
4、"一村一名大学生"不能办理中央电大课程免修免考。
5、对于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
程教学大纲要求,核准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性。
三、关于办理免修免考工作其它注意事项
1、如需办理某门课程免修免考,之前一定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先进行该门课程的选
课操作。
2、网考统考是教育部对网络教育学生的统一考试,是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之
一。电大课程免考和网考免考要分开办理,即使两项免考条件都符合的学生也既要办理课
程免考又要办理网考免考才可通过毕业审核。
3、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合格证者,可以免修免考其对应专业规则中的英语课程
(英语综合实践、英语II(2));取得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合格证者,可以免
修免考其对应专业规则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此操作由系统自动对接,不用办
理免考手续。
4、用自考课程办理课程免考的学员最多只能免专业规则中统设课程40%的学分;用电
大课程办理课程免考的学员能免专业规则中所有课程100%的学分,但免考总学分不得超过
30学分。
5、在此提到的免修免考不包括学位英语的免修免考。国家学位办以及合作高校对每
个专业学位都有其相应的要求,因此学位英语的免考要遵循相关学位要求,其免修免考由
负责学位审核的部门进行管理。
本文发布于:2022-11-24 19:14: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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