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旗
地图中蓝色的为联合国会员国
此地图并不代表联合国及其成员国对任一国家合法性的看法,[1]同时亦不准确反
映拥有联合国代表权的政府。
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市的国际领土
官方语言
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
西班牙文[2]
成员193个成员国
领导人
-秘书长潘基文
-常务副秘书
长
阿莎-罗丝•米吉罗
-大会主席约瑟夫•戴斯
-安理会主席胡安•曼努埃尔•桑托斯和内斯托尔•
奥索里奥
成立
-联合国宪章
签署
1945年6月26日
-宪章生效1945年10月24日
联合国(常以英文缩写UN表示)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各国
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联合国成立
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5年,用以取代国际联盟,去阻止战争并为各国提供对话平
台。联合国下设了许多附属机构以实现其宗旨。
到2011年为止,联合国共193个成员国,包括除梵蒂冈城国以外所有得到国际承认的主权
国家。[3]在联合国遍及世界的办事处中,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通过全年举行定期会议来决
定实体和行政议题。联合国由六大主要机构组成:联大(主要的审议机构)、安理会(以决
定对和平与安全的某些决议)、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协助促进国际经济和社会的合作和发
展)、秘书处(为联合国提供所需的研究、资讯和设施)、国际法院(主要的司法机构)以及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当前不活跃)。其他重要的联合国机构还有世界卫生组织(WHO)、世
界粮食计划署(WFP)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联合国里最主要的公众人物是秘
书长,自2007年起,该职位由韩国的潘基文担任。联合国的经费由会员国分摊和自愿捐赠。
联合国有6种官方语言,分别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
联合国有五大机构(曾经为六大,随着联合国最后一块托管领土帕劳的独立,托管理事
会已于1994年停止运作):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秘
书处和国际法院。
其中,五大机构中有四个位于纽约市国际领土上的联合国总部中,国际法院则位于荷兰海牙;
其余的主要机构则位于日内瓦、维也纳和奈洛比的办事处里。其他的联合国机构则遍及世界
各地。
联合国共有六种用于政府间会议和档的官方语言,分别为阿拉伯语、中文、英语、法语、
俄语和西班牙语。秘书处则使用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为工作语言。其中四种官方语言均为安
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官方语言(其中英国和美国都将英语视为事实官方语言);西班牙语和阿
拉伯语则是除常任理事国外使用国家数最多的语言(西班牙语是20国的官方语言,阿拉伯
语是26国的官方语言)。联合国创建时的官方语言共有五种,在1973年增加了阿拉伯语。
《联合国编辑手册》指出,英语档应以英式用法和牛津拼写为准,汉字应以简体中文为准。
繁体中文在1971年中国代表权发生转移后(从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已被取代。
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机构,由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组成,每年定期举
行一次会议,由成员国选举产生的主席主持。在会议开始后的两周内,所有成员国均有机会
在大会上演讲。传统上,秘书长会首先发表演说,然后则由大会主席发言。1946年1月10
日,联大的第一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中央大厅,共有51国代表出席。
在对重大问题表决时,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的成员国赞成方可通过。此类重大问题包括:选举
机构成员,授予、暂缓或开除成员国资格,以及预算事项等。其余问题则需要多数成员国赞
成才能通过。每个成员国都有一票可投。除了预算审批事项,决议对成员国不具有约束力。
大会可以在联合国框架内对任何事项提出建议,但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事项则由安全理事会审
议。一国一票的权力结构,让只占世界人口8%的国家集团也有可能通过需要三分之二成员
国赞成的决议(见国家人口列表)。尽管联合国大会只会给出建议,但仍然难以想像,只占
世界人口8%的成员国,竟能够建议其余92%人口去遵守他们反对的决议。
联合国大会会议厅
安全理事会的职责是维护国与国间的和平和安全。与联合国其他机构只能对成
员国提出“建议”不同,安全理事会有权对承诺履行宪章第25条的成员国作出约束性决议。
理事会的决议被称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安全理事会由十五个成员国组成,其中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
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现任国家有: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哥伦比亚、加蓬、德国、
印度、黎巴嫩、尼日利亚、葡萄牙和南非。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对实体而非程式决议的否决
权;因此,任一常任理事国能够否决它们不接受的决议,但不能阻止对这项决议的讨论。十
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两年,在确保区域平衡的前提下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安理会主席一
职按理事国国名英语字母顺序每月轮换。
安全理事会会议厅
联合国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并由国际公务员协助。秘书处向联合国机构的
会议提供研究、资讯和设施,并执行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其他联
合国机构下达的任务。联合国宪章要求秘书处在挑选工作人员时“应以求达效率、才干及忠
诚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并在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的普及。
按照宪章的规定,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得请求或接受联合国外任何政权的指示。联合国成员国
都应尊重秘书处的国际性,而不设法影响其工作人员。秘书长本人负责遴选工作人员。
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解决国际争端、管理维和行动、举办国际会议、收集安理会决议实施的
情况并与成员国政府商榷各项措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和维持和平行动部在上述领域发挥
着关键作用。秘书长可以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和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
纽约市联合国总部的联合国秘书处大楼
秘书长是秘书处的领导人,同时也是联合国事实上的发言人和领袖。现任秘书长
是潘基文,他在2007年从科菲·安南手中接任了这一职务。潘基文的第一次任期将在2011
年结束,其后他再获委任到2016年。
在罗斯福的设想里,联合国秘书长应是一位元“国际事务调停者”(worldmoderator);按照
联合国宪章的定义,这一职位是该组织的“行政首长”。同时,宪章许可秘书长“得将其所
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使其在世界舞台上有更大的活
动空间。该职位现已演变为联合国的双重管理角色、外交官和发言人,负责解决成员国之间
的纠纷,并在国际性问题上谋求共识。
秘书长由安全理事会提名,并由联合国大会表决任命;在理论上,如果联大表决时未达多数
票数,安理会的提名可被否决,但该情况至今尚未发生过。对于秘书长的任期,联合国未作
具体规定。
现任秘书长潘基文
联合国秘书长[18]
#姓名国籍就任日期离任日期备注
1特里格韦·赖伊
挪威
1946年2月2日
1952年11月10
日
辞职
2达格·哈马舍尔德
瑞典
1953年4月10
日
1961年9月18
日
殉职
3吴丹缅甸
1961年11月30
日
1972年1月1日
首位来自亚洲的秘
书长
4库尔特·瓦尔德海姆
奥地
利
1972年1月1日1982年1月1日
5佩雷斯·德奎利亚尔
秘鲁
1982年1月1日1992年1月1日
首位来自美洲的秘
书长
6
布特罗斯·布特罗斯-
加利
埃及
1992年1月1日1997年1月1日
首位来自非洲的秘
书长
7科菲·安南
加纳
1997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
8潘基文
韩国
2007年1月1日
现任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它在1945年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并在次
年取代常设国际法院开始运作。国际法院的规约与其前任的规约类似,是定立并规范法院运
作的主要宪制性档。
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和平宫,与一所私立的国际法研究中心海牙国际法学院共用一座建
筑。国际法院的部分现任法官亦是该学院的校友或前教员。设立国际法院的目的,是裁决国
家之间的纠纷。国际法院曾审理过战争罪、非法的国家干预及种族清洗的案件。其中,仍有
案件尚在审理中。
2002年,在经过了联大发起的一系列国际讨论后,国际法院的相关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开始
运作:这是首个负责审判触犯国际法最严重罪行(包括战争罪和种族灭绝罪)的常设国际法
院。国际刑事法院在人事和财政上独立于联合国运作。但是,国际刑事法院理事机构的一些
会议、《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则由联合国负责举办。国际刑事法院和联合国定立了关系协
定,以规范和指导双方的关系与合作。
荷兰海牙和平宫,国际法院所在地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协助联合国大会促进国际经济及社会合作和发展的机
构。经社理事会共有54个成员国,均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理事会主席任期
一年,均从理事会的中小型国家代表中选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每年7月举行一次为期4
周的实质性会议。从1998年起,在每年4月,理事会还会与负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世界银
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委员会财政部长们举行另一场会议。从理事会负责协调的专门
机构看来,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职责包括收集资讯、向成员国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经社
理事会的定位利于保持其政策连贯性,并有助于它协调联合国附属机构之间的职能交叉。这
些角色,让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成为了联合国中最活跃的机构。
经济领域的附属机构:贸易和发展会议开发计划署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厅
改革
近年来改革联合国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具体联合国需要改革的地方依然没有获得共识。无
论是那些希望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的人,还是希望联合国只是提供人道援助的人,都宣称联
合国应当“改革”,但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改革实质却是很不同的。
安全理事会改组
联合国机构改革中最常被提到的就是扩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苏联、英国、美国是1945年联合国成立之初时建立的,
反映的是二战的胜负结果,以及战后不久的世界权力格局,与今日的世界局势已有落差。
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明确表态共同寻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因各自面临来自
不同方面的反对声音,而未能如愿;后来上述各国遂恢复独力运作争取的策略。
主要的改革提议,或者强调应透过扩大成员国集团来改善安理会的代表性,或者调整常任理
事国结构以反映今日的国际政经实力。例如主张应让更多位在发展中国家成为常任理事国,
如印度、巴西等,或者新加入“不具备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的国家,如日本、德国等。由
于安理会改革涉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并且极可能有损现有常任理事国的大国分配利益,
无论何种方案均有相当程度的反对意见以及窒碍难行之处,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很难达到共
识。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争取成为常任理事国的四国联盟
本文发布于:2022-11-24 08:39: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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