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保证我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和“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复试原则,结合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的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下面,为大家提供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原文地址:iamp.jlu.edu/index.php/b/665
一、复试工作小组
1、复试领导小组
金明星 崔延生 付婷婷(负责协调工作)
2、专业复试小组
综合组: 组长:王志刚; 成员:丁大军 刘学深 闫冰 马日 陈怡 都鲁超
英语口语组: 组长:徐海峰; 成员:胡湛 刘福春 刘爱华 王晓春 王春成 刘才龙
专业组: 组长:石英; 成员:金明星 杨玉军 崔中华 刘喜哲 陈安民 郭福明
3、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崔延生 成员:张夏 付婷婷
二、复试条件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总分320,英语50,政治50,业务课一90,业务课二90);
2、符合吉林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三、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听力30分,口语20分)。听力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方式和题目难度与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相当。外语听力考试时间:20xx年3月14日上午9:00至9:30(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30分)。地点:中心校区逸夫教学楼第16阶梯教室。口语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即兴叙述、提问和讨论等内容(时间7分钟,满分20分)。
3、专业综合复试:以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其中原子物理占40%,量子力学占40%,其他占20%。专业课复试时间:20xx年3月14日上午10:00时至12:00(答卷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地点:中心校区逸夫教学楼第16阶梯教室。
4、综合面试:以口试为主,口笔兼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知识、协作性、心理健康及语言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地点为吉林大学唐敖庆楼C区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综合面试时间为20xx年3月15日8:00至18:00,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分3个组进行:
(1)外语口语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即兴叙述、提问和讨论等内容,面试方式是学生抽取题签,按照题签内容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满分20分)。
(2)综合组: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普通物理和数学,面试方式是学生抽取题签,按照题签内容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满分50分)
(3)专业组: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原子物理和量子力学,面试方式是学生抽取题签,按照题签内容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满分50分)
5、上述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专业综合笔试60分,综合和专业面试60分,英语听说30分为及格成绩,单科及总分成绩没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6、面试要进行现场录音,并妥善保存3年备查。
7、面试期间如果小组成员有事暂时离开现场,面试工作应该暂停,待所有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8、实行差额复试。
9、资格审查小组考核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举止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了解考生对一些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考核不作量化,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为了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保证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对复试研究生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1张近期本人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
2、将照片贴于《体检表》上,并填好自然情况。
3、上午体检者,晨起禁食。下午体检者,中午禁食。
4、体检完毕,将体检表交至总检。
5、体检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校医院。
五、录取
1、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 + 复试成绩/250×40%)×10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有关加分政策,资格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2、复试工作结束后填写《吉林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复试小组相关责任人填写复试成绩、总成绩、综合评语和录取意见并签名。考生录取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经复试、体检合格后,本着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如果存在成绩相同情况,则通过再加试一个笔试题目确定排名,录取名单将在研究所内网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崔延生 成员:张夏 付婷婷
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提供材料如下:
1、入学考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委培或定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6、《吉林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上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确认盖章)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8、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xx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提供1篇以上(含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sci学术论文。
9、学历继续教育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其20xx年上半年可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由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吉林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5、与《吉林大学20xx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6、经体检确认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求学者。
※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54人)
赵红雪 栗 博 袁海颖 穆慧敏 朱 瑜 刘 勇 徐新鹏 徐慧颖 国慧杰 单立宇 赵一婷 徐清芸 王秋云 尹钟钰赵欣宁 梁伟燕 刁丽鹤 蔡晓明 王健鹏 卞永佳 韩嘉鑫 孙亚楠 谢红刚 朱东冉 黎根亮 王宁月 金川琳 董 雪韩 涛 蔡 鹤 刘 洋 席文迪 陈佳贺 高文静 王 瑞 范 鑫 叶浩然 何郡桐 王玉敏 孙 添 乔 月 刘欢莉 冯 爽 张宜同 王雪娇 崔苗苗 魏佳筠 李 明 张玉亮 岳晓飞 周家米 董志英 杨梅芳
复试日程表:
复试安排 日期及时间 地点 复试资格审查 3月13日下午13:00—17:00 中心校区唐敖庆楼C区528室 外语听力笔试 3月14日上午09:00—09:30 中心校区逸夫教学楼16阶梯教室 专业综合笔试 3月14日上午10:00—12:00 中心校区逸夫教学楼16阶梯教室 体检 复试期间 中心校区校医院 综合面试 3月15日全天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咨询及申诉联系电话:
办公室:85168816
金明星:13843155579
崔延生:13504304440
张 夏:13756110936
付婷婷:13756888625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85166371
吉林大学监察处:85167467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考生及研究所参加复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和“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复试原则,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研究所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办法的变化,加强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及《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研究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成立外语,综合和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复试场地的安排、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xx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进入复试条件
考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资格参加复试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须通过邮件(发送到duanyan@jlu.edu)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资格审查(5月11日前):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2、研究所今年计划招生人数为51人。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学校相关复试规定,确定研究所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为招生人数的130%,如遇按初试总分数排序末位分数相同者,均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同学的单科分数需满足吉林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复试工作办法
1、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间为20xx年5月14-15日。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随机分组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综合和专业能力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和表达能力,包括专业外语、即兴叙述、提问和讨论等内容。考生选择题目号码,考务老师抽取对应号码的题目,通过视频使考生了解题目具体内容,按照题目内容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7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普通物理和数学,考核考生对物理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选择题目号码,考务老师抽取对应号码的题目,通过视频使考生了解题目具体内容,按照题目内容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7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原子物理和量子力学,考核学生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选择题目号码,考务老师负责抽取题目,通过视频使考生了解题目具体内容,按照题目内容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7分钟,满分100分)。
复试时参考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包含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含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
3、复试流程
(1)考生须提前准备:能运行阿里钉钉等远程视频软件的手机2部;摄像头清晰,可以清晰看到考生容貌及书写答案内容;功能良好的语音设备,可以清晰听到考生和主考教师的语音;稳定快速的网络;安静的环境,保障复试过程不被打扰;平整的书写台面,白纸和笔;本人及一名亲属(可以很快联系到考生本人)电话畅通。
(2)考生进入面试前,考务人员会及时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联系考生,做好进入面试的准备;5月11日进行第一次网络复试演练,5月13日进行第二次网络复试演练。
(3)进入复试后,考生选择复试题目号码,考务老师负责抽取题目,通过视频使学生了解题目具体内容,按照题目内容进行回答。复试教师可根据学生作答情况,现场提出相关问题,根据考生对所有问题的回答情况现场***打分,考生成绩为复试教师给出成绩的平均分。
五、考生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确定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同,按照初试外语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体检工作在完成录取,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六、咨询及申诉
1、研究所复试工作的咨询电话:(0431)85168816;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2、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31)85167467。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本文发布于:2022-12-23 03:06: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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