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赏忠厚之至论》赏析
《刑赏忠厚之至论》是苏轼写的酬谢书,因为得到欧阳修和梅尧臣的赏识,得以跻身仕途,而后参加在礼部欧阳修列席的宴饮,向欧、梅二位表现酬谢之情,感念知遇之恩。下面是分享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赏析,一起来看一下吧。
【原文】
刑赏忠厚之至论
作者:苏轼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圯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
⑴吁俞:吁,疑怪声;俞,应词也。
⑵欢休:和善也。
⑶惨戚:悲哀也。
⑷吕侯:人名,一作甫侯,周穆王之臣,为司寇。周穆王用其言论作刑法。
⑸祥刑:刑而谓之祥者,即刑期无刑之意,故其祥莫大焉。
⑹赏疑从与:言与赏而疑,则宁可与之。
⑺罚疑从去:言当罚而疑,则宁可去之。
⑻士:狱官也。
⑼四岳:唐尧之臣,羲和之四子也,分掌四方之诸侯。一说为一人名。
⑽鲧:传说大禹之父,四凶之一。
⑾方命:逆名也。
⑿圯族:犹言败类也。
⒀忍人:谓性情狠戾之人也。
⒁祉:犹喜也。
⒂遄:速也。
⒃沮:止也。
【译文】
尧、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时候,他们是多么的深爱人民、关切人民,又用君子长者的态度来对待天下人。有人做了一件好事,奖赏他之余,又用歌曲赞美他,为他有一个好开始而高兴,并勉励他坚持到底;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处罚他之余,又哀怜同情他,希望他抛弃过去而开展一个新生活。同意和不同意的声音,欢喜和忧伤的感情,在虞、夏、商、周的政治文献里都可见到。
成王、康王死后,穆王继承王位,周朝的王道便开始衰落。但是,周穆王还是吩咐臣子吕侯,告诫他谨慎地使用刑法。他的说话忧愁却不悲伤,威严却不愤怒,慈爱而能决断,有哀怜无罪者的好心肠。因此,孔子把这篇《吕刑》选进《尚书》里。古书上说,“奖赏时如有可疑者应该照样留在应赏之列,为的是推广恩泽;处罚时遇有可疑者则从应罚之列除去,”为的是谨慎地使用刑法。
尧帝当政之时,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有一次要处死一个人,皋陶三次说当杀,尧帝却一连三次说应当宽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坚决,而赞美帝尧用刑宽大。四岳建议:“鲧可以任用。”尧帝说“不可!鲧违抗命令,毁谤同族的人。”过后,他还是说“试用一下吧。”为什麼尧不听从皋陶处死犯人的主张,却听从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那么圣人的心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了。
《尚书》说:“罪行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有疑点,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於爵禄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於刀锯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於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於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经》说:“君子如果高兴,祸乱就会很快止息;君子如果愤怒,祸乱就会很快止息。”君子止息祸乱,难道有奇异的法术吗?他不过是恰当适时地应喜则喜,应怒则怒,不偏离仁慈宽大的原则罢了。《春秋》的大义是,立法贵在严厉,责人贵在宽厚。根据它褒奖和贬责的大意来制定赏罚,这也是忠厚之至啊!
【赏析】
这是嘉佑二年(1057)作者应礼部试的试卷。主考官欧阳修以为它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十分赏识,曾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文章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
考官梅圣对苏轼的文章惊为天人,但对上文拿捏不准。在苏轼拜见他时,梅问及尧和皋陶对话的出处。苏轼笑答:“想当然耳。”(向后看,版本不同)实际上,上面典故出自《礼记》,发生在周公身上,苏轼考试时候记到尧上了,但居然蒙过了老师梅圣,可见功力非凡。
宋代王安石执政后,立即对取士制度进行改革,废止了考诗赋,而改用经义,以发表政治见解的时务策论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以便选拔一些通经致用的人才,为变法服务。这种政论性文体称为策论。策论大多要求考生就一些问题展开论述,即论证某项国家政策或对策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侧重于考查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什么是策论?策,就是册,把问题写在册简上,让前来应举的考生回答。但策还有更重要的意思,例如政策、策谋,对策等。策论也是国家向知识分子寻求关于某某问题之对策的一种形式。
宋嘉祐二年(1057),苏轼参加礼部进士考试,其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这篇文章虽然是考卷,却并非应付考试,也没有刻意推测考官喜欢什么,思考的问题也相当深刻。一个看起来似乎很枯燥的题目,作者却说得有声有色,好像早就成竹在胸。完全没有一般试卷的战战兢兢揣摩谄媚讨好之相,就是在平常时刻,风清月白,灵思忽至所得之文,也不过如此。如果不说是策论,读者是想不到它只是一纸试卷的。区区六百言,读起来有青铜之音。
传统中国是否像今日某些历史学家们告诉我们的那样,完全没有任何思想自由可言?苏轼的这篇策论,至今令我激动的依然是它自由思想的魅力。
此文曾经引发一个著名的典故,在文中,东坡写道:“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主考官欧阳修曾就此事出处问苏轼,苏轼答云:“何须出处。”(向前看,版本不同)这种回答很令人想到当年陈寅恪先生“不尊奉”。尤其,欧阳修时代“载道”“言必有出处”乃是风气,苏东坡公然杜撰(本博主也搞不清楚了)了一个典故来为他的论点辩护,这是今天中国那些言必某某说的战战兢兢的知识分子根本无法相比的。
《刑赏忠厚之至论》这篇策论的题目只是规定文章的内容,并不规定你同意或者否定。仅仅是请你对此问题发表高见。而且这个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是关于国家制度的问题。孟德斯***曾经著有《论法的精神》,上下两大册。《刑赏忠厚之至论》也是论法的精神,把“法”的两个方面,宽容与界限,“仁可过,义不可过”说得那么清楚,不过是区区六百字。
年轻时就有“仁可过,义不可过”这种立场的苏轼,成为古代中国最伟大的知识分子,成为知识分子的典范,对中国文明产生巨大的影响,显然与科举制度有关。同时,无数人才被科举制度中良知泯灭的考官的个人专制所扼杀,也令科举制度最终被取消。
扩展: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一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坡仙,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美食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
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参加殿试中乙科,赐进士及第,一说赐进士出身。嘉祐六年(1061年),应中制科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宋神宗时曾在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宋高宗时追赠太师;宋孝宗时追谥“文忠”。
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纵横恣肆,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善书法,为“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
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枯木怪石图》等。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苏轼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1037年1月8日)出生于眉州眉山,是初唐大臣苏味道之后。苏轼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奋”的“苏老泉”。苏洵发奋虽晚,但是很用功。苏轼其名“轼”原意为车前的扶手,取其默默无闻却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庆历八年(1048年),苏洵因父丧居家,闭户读书,把自己的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幼子苏辙。
苏轼生性放达,为人率真,深得道家风范。好交友、好美食,创造许多饮食精品,好品茗,亦雅好游山林。
进京应试
苏轼像嘉祐元年(1056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苏洵带着二十一岁(农历虚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于嘉祐二年(1057年)进京应试。
名动京师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当父子名动京师、正要大展身手时,突然传来苏轼、苏辙的母亲病故的噩耗。二兄弟随父回乡奔丧。
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守丧期满。翌年二月,三苏重返汴京。苏轼授河南府福昌县主簿,苏洵试秘书省校书郎。
嘉祐六年(1061年),在欧阳修的推荐下,苏轼兄弟参加名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的制科考试。九月,苏轼的对策被评为第三等(一、二等虚设,第三等为实际上第一等),之前宋朝只有一个吴育中过这种制科的第三等,因此苏轼中第三等被称为“百年第一”。随后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四年后还朝,任判登闻鼓院,又通过学士院的考试,任直史馆。
治平三年(1066年),苏洵病逝,苏轼、苏辙兄弟扶柩还乡,守孝三年。三年之后,苏轼还朝。此时,震动朝野的王安石变法开始。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欧阳修在内,因反对新法而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自请出京
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颇感愤怒,于是让御史谢景在神宗面前陈说苏轼的过失。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被授为杭州通判。
熙宁七年(1074年)秋,苏轼调往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
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黄河在曹村决口,使梁山泊泛滥,南清河水溢出故道,洪水汇聚在徐州城下,暴涨的洪水不时泄出,城墙即将被洪水冲毁,富有的百姓争相出城躲避洪水,苏轼说:“富民出城,全城百姓都会动摇,我和谁来守城?我在这里,洪水决不能冲毁城墙。”驱使富民重新回到城里。苏轼到武卫营,呼喊士兵长官说:“河水即将冲毁城墙,事情危急,虽然你们是禁军,但也请你们为我尽一点力。”士兵长官说:“太守尚且不躲避路上的洪水,我辈小人,应当效命。”带领他的士兵们拿着畚箕铁锹出来,修筑东南长堤,头起戏马台,尾连着城墙。雨日夜不停地下,城墙露出水面仅仅只有三版那么高。苏轼搭建小草屋住在城墙上,路过自己家门也不进去,派官吏分别堵塞缺口以守护城墙,终于保全了徐州城。又请求征调明年夫役增筑徐州旧城,修建木质护岸,以防洪水再来。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
主要影响
文学
诗作
苏轼对社会的看法和对人生的思考都毫无掩饰地表现在其文学作品中,其中又以诗歌最为淋漓酣畅。在二千七百多首苏诗中,干预社会现实和思考人生的题材十分突出。苏轼对社会现实中种种不合理的现象抱着“一肚皮不入时宜”的态度,始终把批判现实作为诗歌的重要主题。更可贵的是,苏轼对社会的批判并未局限于新政,也未局限于眼前,他对封建社会中由来已久的弊政、陋习进行抨击,体现出更深沉的批判意识。
苏轼一生宦海浮沉,奔走四方,生活阅历极为丰富。他善于从人生遭遇中总结经验,也善于从客观事物中见出规律。在他眼中,极平常的生活内容和自然景物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如《题西林壁》和《和子由渑池怀旧》两诗。在这些诗中,自然现象已上升为哲理,人生的感受也已转化为理性的反思。尤为难能可贵的是,诗中的哲理是通过生动、鲜明的艺术意象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而不是经过逻辑推导或议论分析所得。这样的诗歌既优美动人,又饶有趣味,是名副其实的理趣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和“雪泥鸿爪”一问世即流行为成语,说明苏轼的理趣诗受到普遍喜爱。苏诗中类似的作品还有很多,如《泗州僧伽塔》《饮湖上初晴后雨》《慈湖夹阻风》等。苏轼极具灵心慧眼,所以到处都能发现妙理新意。深刻的人生思考使苏轼对沉浮荣辱持有冷静、旷达的'态度,这在苏诗中有充分的体现。苏轼在逆境中的诗篇当然含有痛苦、愤懑、消沉的一面,但苏轼更多的诗则表现了对苦难的傲视和对痛苦的超越。
苏轼学博才高,对诗歌艺术技巧的掌握达到了得心应手的纯熟境界,并以翻新出奇的精神对待艺术规范,纵意所如,触手成春。而且苏诗的表现能力是惊人的,在苏轼笔下几乎没有不能入诗的题材。
以“元祐”诗坛为代表的北宋后期是宋诗的鼎盛时期,苏轼与王安石、黄庭坚、陈师道等人的创作将宋诗艺术推向了高峰。就风格个性的突出、鲜明而言,王、黄、陈三家也许比苏轼诗更引人注目。然而论创作成就,则苏轼无疑是北宋诗坛上第一大家。在题材的广泛、形式的多样和情思内蕴的深厚这几个维度上,苏诗都是出类拔萃的。更重要的是,苏轼具有较强的艺术兼容性,他在理论上和创作中都不把某一种风格推到定于一尊的地位。这样,苏轼虽然在创造宋诗生新面貌的过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基本上避免了宋诗尖新生硬和枯燥乏味这两个主要缺点。所以苏轼在总体成就上实现了对同时代诗人的超越,成为最受后代广大读者欢迎的宋代诗人。
词作
苏轼在词的创作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就一种文体自身的发展而言,苏词的历史性贡献又超过了苏文和苏诗。苏轼继柳永之后,对词体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最终突破了词为“艳科”的传统格局,提高了词的文学地位,使词从音乐的附属品转变为一种***的抒情诗体,从根本上改变了词史的发展方向。
苏轼小像苏轼对词的变革,基于他诗词一体的词学观念和“自成一家”的创作主张。自晚唐、五代以来,词一直被视为“小道”。柳永虽然一生专力写词,推进了词体的发展,但却未能提高词的文学地位。而苏轼首先在理论上破除了诗尊词卑的观念。他认为诗词同源,本属一体,词“为诗之苗裔”,诗与词虽有外在形式上的差别,但它们的艺术本质和表现功能应是一致的。因此他常常将诗与词相提并论,由于他从文体观念上将词提高到与诗同等的地位,这就为词向诗风靠拢、实现词与诗的相互沟通渗透提供了理论依据。
为了使词的美学品位真正能与诗并驾齐驱,苏轼还提出了词须“自是一家”的创作主张。此处的“自是一家”之说,是针对不同于柳永词的“风味”而提出的,其内涵包括:追求壮美的风格和阔大的意境,词品应与人品相一致,作词应像写诗一样,抒发自我的真实性情和独特的人生感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其文如其为人”(《答张文潜县丞书》),在词的创作上自成一家。苏轼一向以文章气节并重,在文学上则反对步人后尘,因而他不满意秦观“学柳七作词”而缺乏“气格”。
扩大词的表现功能,开拓词境,是苏轼改革词体的主要方向。他将传统的表现女性化的柔情之词为扩展为表现男性化的豪情之词,将传统上只表现爱情之词扩展为表现性情之词,使词像诗一样可以充分表现作者的性情怀抱和人格个性。苏轼让充满进取精神、胸怀远大理想、富有激情和生命力的仁人志士昂首走入词世界,改变了词作原有的柔软情调,开启了南宋辛派词人的先河。
本文发布于:2022-12-22 01:0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9/8936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