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新规定价目表

更新时间:2022-12-20 21:35:00 阅读: 评论:0

广州社保新规定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社保费“减免缓”政策已于2020年底到期,那最新广州社保费政策实施要点你清楚吗?一起来看看整理的广州社保新规定吧!

一、2021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一年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年4月30日。广州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失业保险

1、在广州地区参加失业保险满五年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执行浮动费率,分0.8%、0.48%和0.32%三个档次,个人费率为0.2%,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2、在广州地区参加失业保险不满五年的(含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为0.48%,个人费率为0.2%。

工伤保险

1、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对各类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以下八个档次: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2%,1.3%,1.4%。

2、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

3、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4、在广州市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比例从30%统一调整至50%。

5、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工程含税合同总造价的0.8‰。

三、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率

根据广州市医保局《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医疗保险缴费率通知》,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5.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7.5%,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即至2022年6月30日。

四、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以上政策如果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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