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作用
地理标志是用于商品上的具有特殊地理来源和与原产地产品品质或声誉相关的标记。接下来为大家推荐的是地理标志商标作用,仅供参考。
一、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具有战略意义
地理标志的保护关系到对地理标志产品赖以存在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关系到传统优势农业的发展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关系到广大农民利益甚至是国家农业安全的维护。
由于地理标志的形成及其在市场中的地位都是由大量的人文因素和自然因素决定的,所以地理标志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也代表了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的文化形象,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地理标志的声誉,并借此取得经济上的利益。因此,地理标志保护日趋为各国政府所重视,地理标志也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谈判、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中的焦点问题之一。
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保护是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解决“三农问题”的客观要求
农业始终是党中央、***关心的重点问题。2010年中央1号文件更是明确指出“要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是在实现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解决农民增收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其中,地理标志以其独特的品质已经自然地形成了品牌效应和效益,成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区可以开发的“摇钱树”。
调查显示,地理标志农产品附加值普遍比同类产品价格高出20—90%,可以大大提高从事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的农民的收入,在促进当地农业发展的同时,还可以带动相关的交通运输、加工包装、旅游餐饮等产业的发展,相关产业链可以解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带动当地经济全面发展,为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具有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利用“地理标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因此,积极注册、运用、保护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
三、依据《商标法》注册和保护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
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随着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越来越重视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运用和保护工作。
但也应清醒看到,随着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知名度的提高,侵权假冒事件仍时有发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服务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更加高效地加强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保护,认真履行《商标法》和“三定”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积极支持地方特色产业经营,促进地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拓展】如何申请地理标志商标
地理标志的构成要素
之前我们梳理过地理标志概念的源起和有关国际条约对它的定义。在中国现行(全国人大及其***会颁布的)法律中,仅有《商标法》对地理标志做了定义——“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地理标志包含四个方面的构成要素,即标示来源地的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商品的信誉、独特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一是标示来源地的标志,即地理名称或者足以代表来源地的其他标志。
地理名称可以是行政区划名称,如“福鼎白茶”的“福鼎”,也可以是自然地理名称,如“洞庭山碧螺春”的“洞庭山”;可以是现有的地名,如“霞浦海带”的“霞浦”,也可以是原有的地名,如“南汇水蜜桃”的“南汇”。
足以代表来源地的其他标志,包括能够对某一地区或区域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或国家的徽章、标志、国旗、著名历史建筑物的图形以及商品的包装装潢等,如“延安小米”的延安宝塔山图形就可以代表延安。
二是商品的特定品质,即商品的感官特征、量化指标或其特殊的制作方法。
感官特征包括形状、尺寸、颜色、纹理等视觉特征和嗅觉、味觉感知等等。
量化指标包括所属族、种等生物特征,重量、密度、酸碱度等物理特征,水分、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含量等化学特征。
商品的制作方法包括对加工技术的描述以及最终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动物产品的饲养过程、屠宰方法等,植物产品的种植过程、收获实践、储存方式等,传统手工艺品的原材料、配料和制作过程等等。
举个例子,中国第一件注册的地理标志“库尔勒香梨”,其特定品质是这样描述的:皮薄肉细、酥脆多汁、香甜爽口、梨核无渣可食,硬度≤6.5kg/cm2,折光糖≥12%,总酸≤0.09%。该描述是感官特征和量化指标的结合体。
此处还需注意,《商标法》的相应表述是“特定质量”,而我用了“特定品质”一词。我的理解是这样的,“质量”指客观达到的标准,一般是具体的量化指标;“品质”除了需要达到一定的质量(长、宽、高、重量、营养成分等等),还包括消费者对其质量的感知和评价(商品的`外观如何、吃起来口感如何、用起来手感如何等等)。所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采用了“品质”一词,算是对《商标法》表述的补充。当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七条仍用了“质量”一词,建议有关部门在修订该办法时作统一表述。
三是商品的信誉。
地理标志之所以美名远扬,其所标示的商品之所以受到消费者的喜爱,是由于该商品经受住了人们长期购买和使用的检验,其始终如一的品质为其赢得了信誉。商品的信誉与它的生产加工历史紧密相关,同时也建立在商品独一无二的品质基础之上。地理标志商品具有的独特品质使消费者能够将之与其他同类商品区别开来。
不具备信誉的商品,我认为上升不到地理标志的高度,不能算作来源地的特产(根据百度百科,特产指“某地特有的或特别著名的产品,有文化内涵或历史”)。尤其如今农业高度发达,移植和温室技术运用广泛,某地区新引进某物种,虽然能够成活量产,但很有可能品质平庸,因此即使上市流通也难以形成信誉。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会认知“某地产某物”,而不会认可“某物是某地的特产(地理标志)”。
四是独特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自然因素包括来源地的气候条件、地貌特征、土壤、植被、水源等;对于加工品而言,还包括原材料、影响加工方法的其他地域特征等。如“涪陵榨菜”原料青菜头的生长,需要富含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浅色砂岩、红色岩等土壤条件,以及长江、乌江交汇形成的马鞍形气候。
人文因素主要是指能够影响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的生产加工方法等,包括种植区域的选择、栽培和收获时节的把控、特有的养殖技术、特殊的生产加工场所等。如“文昌鸡”的养殖采取前期放养、后期笼养的方式,以煮熟混匀的鲜番薯、大米、花生饼、米糠为饲料等。
对于地理标志而言,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缺一不可。自然因素直接体现“地理”的影响,来源地的自然条件对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的形成是有关键作用的;人文因素则是地理标志作为一项知识产权,所体现的人类智慧成果所在。在此澄清部分业内人士对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误解,“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是指对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起主要决定作用的,有时是自然因素,有时是人文因素;两者都是地理标志的必备要素,只是针对具体的地理标志,两者发挥的作用大小不同而已。
构成要素齐备,说明眼前这个地理标志的存在已是事实。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只是公权力机关对这个事实加以确认,并施以相应的保护手段。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申请
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的栏目导航,可以找到“地理标志”专题,其中的“知识讲堂”栏目置顶登载了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三个重要指导文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书件目录及说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说明》《集体、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注册申请流程》。近年来,由于支持“三农”发展、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等原因,商标局在不违反《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并保证充分体现地理标志构成要素的前提下,又降低了对某些材料的要求,最终形成以下材料清单:
对于国内申请人,应提交的书件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权文件;
5.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
6.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及其与所标示地区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关系的说明;
7.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地域范围证明;
8.申请人监督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对于国外申请人,应提交的书件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6.申请人监督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本文发布于:2022-12-20 02:0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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