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为大家整理了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适用对象
购房时间:2018年8月12日(含)之后。
毕业时间: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
享受对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适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象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二、补贴额度
延续《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政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相关资格认定
1、认定“单位”
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2、毕业十年内时间认定
以所取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明上的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
3、创业就业资格认定
申报者劳动关系(以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为准)在宁波,并在甬缴纳社会保险。
4、房屋产权为多人持有时享受额度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至少一方符合条件的。仅能一方按规定全额享受,双方协商后由一方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未在婚后房屋产权中占有比例,能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的,可按规定全额享受。
(2)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须持有1/3(含)以上产权,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且同一房产仅可享受一次。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个人线上提交申请。
2、网上预审——分市和区县(市)两级:
市级由市服务总窗预审;
区县(市)由区县(市)服务联盟预审初核—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通过后,各经办窗口汇总上报至人力社保部门。
3、复核——对应人力社保部门进行。
4、发放——当月申报并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五、材料清单
(1)网上填写《宁波市基础人才首次在甬购房补贴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2)申报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所有,需提供结婚证)。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技能人才提供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5)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在甬购房合同、交付结算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
(6)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力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
六、交易限制
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七、2015年政策逾期补办
符合《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的基础人才、创客人才,逾期尚未办理购房补贴的,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补办手续,以后不再受理。
本文发布于:2022-12-19 17:46: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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