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最新标准

更新时间:2022-12-19 01:27:00 阅读: 评论:0

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计算标准

在我国,生活补贴指为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给予职工生活费的补偿。下面是分享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计算标准,快来看看吧!

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计算标准

一、退役金的标准

军龄在18年以下的,按转业时安置地同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的78%计发。

军龄满18年以上的,从第19年起,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1%;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提高15%,荣立二等功的提高10%,荣立三等功的提高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在边远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满20年以上的.,提高15%;满15年以上的`,提高10%;10年以上的,提高5%,符合其中的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30年三等功:78%+12%+5%=95%)

二、计算公式

退役金计发公式: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80%+增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

自主择业补助费:

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30年:15+15*1.5=37.5)

拓展

核心解读:

1.计发自主择业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的服役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到下达转业命令时止,对于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直接入伍的战友,在校学习期间不计入服役时间;

2.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安家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安家补助费。

3.14周年以上军龄不满1年的零月按周年计算。如15周年零3个月,按16年计算。

4.原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军龄计算参照核心解读第1项内容规定。

住房公积金:

截止到转业当年12月31日,个人住房公务金累计金额。

住房补贴:

截止到转业当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住房补贴余额,一般办理腾退军队住房手续后领取。

退役医疗保险:

截止到转业当年12月31日,个人医疗保险余额。

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退役医疗保险这三项见图,注意截止时间是12月31日。

另提醒选择在艰苦边远地区安置的战友:原籍和入伍地为非三类以上艰苦地区,安置地为3-4类艰苦地区的增发8个月安家补助费,安置地为5-6类艰苦地区的增发10个月安家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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