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朋友讲故事(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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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时候,他爱上了隔壁班的女孩,那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的女孩。第一次看她在校刊上的文章他就动了心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地看她。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们议论的呢——他高高帅帅的,学习好!
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女孩没有回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身跑了。
一年后,他们考上了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4年之后我要带着这些美丽的茉莉花来向你求婚。鸿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筑个巢。万没料到的是,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挺好,不如,我们散了吧。
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去上海也行。而他说:这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而是爱不在了。她的心凉下去了,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她于是放下电话,放电话之前就说了一句话: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他说:留着做个纪念吧。
5年后,她做到一个公司的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的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应聘者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她的心动了一下。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下: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应聘的男人说了3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发愣,应聘的男人又说:不过他是盲人,他说过,眼睛看不到,如果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就没有趣味了啊!
她几乎昏厥,那个男的说,那个男人5年前失明,学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她只觉得天昏地暗,自以为的绝情绝义原来是他的不忍。
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时,她用香袋装了很多新鲜的茉莉花。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她安静地站了好半天,说好了不哭的,但眼泪还是流了满面,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已经结婚甚至已为人父,或者还是和她一样傻,为了一份感情把爱恋冻结了。
他嗅到空气中的花香,轻轻地问:请问是谁带来了茉莉花?她走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说:把手打开。他一下子愣住了,好久,几乎是颤抖着把手打开,她把一袋子新鲜的茉莉花倒在他的手里,对他说:这是10年后的茉莉花,和当初一样芬芳美丽。
他的泪,一滴,又一滴,落在茉莉花上,那些茉莉花因为泪的滋润更加美丽生动。她拉过他的手:我是否还能成为你心里最美丽的那朵茉莉花?
他小心地拥她入怀,说:那朵茉莉花在我心里已经开了10年了,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那朵!
他们是一对相濡以沫七十年的老夫妻。
二十五岁那年,经人介绍他们相识。初恋时,他曾敬告她,我们之间不许用“您”来称呼,这样显得有些假,还是用“你”称呼实在......她乖乖地按照他的要求做得很好。他们交往的次数不多,每次他规规矩矩,相敬如宾,他的言行打动了她,渐渐地觉得他就是她一生的依靠。
二十六岁的时候,她穿着一身藏蓝色的毛料礼服,胸前戴着小红花,坐着银白色的小面包车嫁至他家。新婚夜,他稍醉,看着他粗犷的眼眉和高大的身躯,她内心忐忑不安。他似乎看清了她的心底,温柔呢喃:“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他知道她娇气,又不会做饭,从此,他承担起厨房里的重任,摆在餐桌上的佳肴多数是她喜欢吃的,一年,两年,一直到数年。
二十八岁,在撕心裂肺的疼痛后,她生下鲜花一样的女儿。因为难产,她生了一天一夜,产房外面的他,瘦了一圈。看着虚弱的她,他眼圈红了,颤抖着低声说:“对不起,都怪我,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们娘俩好!”她问他,你喜欢女孩吗?他说,当然喜欢啊!不过,我担忧女儿将来会受你这种痛苦。
三十四岁,她小产,原本就拖着弱小的身躯,不慎,又因滑倒而左脚骨折。当医生从手术室微笑着出来,告诉他手术很成功的时候,这个铁骨铮铮的硬汉,终于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泪水释放了所有的内心的柔软。
在医院里,他饭来汤去,背抱着她去洗手间,逗她开心,把她当孩子似的,从不厌倦。午夜梦回,她发现他握着她的左脚轻声叹气,清晨起床时,看见他却是一脸的笑容。
四十五岁,送女儿上大学。离别的站台上,她忍着泪叮嘱女儿万千宜事,他抚着她的双肩说,孩子是在深造学业,为将来前程打好基础,并嘲讽她是小女人姿态。回到家后,却细心地照顾她躺在床上,自己去做晚饭。
五十四岁,女儿穿着洁白的婚纱,笑若桃花地成了新嫁娘。她看着空荡荡的家,心酸流泪。他扶她坐在沙发上,调侃地安慰,现在多好,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享受清静的二人世界。
六十岁,他退休了,领着她四处旅游。在云南的山顶,他借着大片的野生山姜花感慨地说:“这一生,与你生活是最幸福的事,若有来生,还会和你在一起。”她笑骂他,这么大年纪了,还肉麻,真像个孩子。
七十岁,他们相互对视着笑了。他说,我们都老了啊!她说,是啊!弹指一挥间!!时间改变了我们的容颜,改变了我们的体态,彼此的心就象平静的湖水,不再会惊起任何波澜,掠过的只是年轻时的身影和一段段刻骨铭心的记忆,还有那些一辈子也讲不完的故事......
八十岁,他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八宝粥,孩子似的说:“老太婆,你吃下这碗粥之后,想想,你嫁给我这辈子亏不亏?我对你好不好?”这两个问题他已经重复几十年了,每次她总是笑着无语,其实,她一直在无声地说:不亏,你真好!
九十五岁,她躺在只有她一个人的大床上,泪流满面。半梦半醒间,似乎又看见了他那粗犷的眼眉和高大的身躯,听到了他在轻声呢喃,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睁开眼睛寻找,却发现早已时过境迁。
她捧着他不同年龄的照片,自言自语,你呀,心细如丝,自嫁给你,每个结婚纪念日,我的每个生日,你都记得清清楚楚,说着说着,泪珠融入了照片里。
无奈中她才明白了,爱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要用一生的光阴来兑现,只是她读懂这份爱,竟用了七十年。
傻狐狸比糖都甜
小兔子除了喜欢吃甜甜的胡萝卜以外,还喜欢其他甜甜的东西,比如商店里的糖果。
有一天呢,小兔子买到了一颗蜜桃味的糖果。
她把糖果小心翼翼的装在一个盒子里拿回了家。
她每天都要打开盒子看一眼,可是糖果只有一颗,小兔子实在不舍得把这颗糖吃掉。
直到有一天,小兔子再一次打开那个盒子时,甜津津的蜜桃味在盒子里弥漫开来。
甜甜的味道诱惑着小兔子的每一根神经。
小兔子好想就这样一口把糖果吃掉,可是她又想,这份快乐应该要有人一起分享。
于是她又带着糖果出门了。
小兔子要和小狐狸分享这颗糖果,因为小狐狸是她最喜欢的人。
她们两坐在小河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
小兔子拿出了那个装有糖果的盒子,“小狐狸,听说喜欢的东西要和最爱的人分享,所以我可以和你一起分享这颗糖果吗。”
小狐狸转过头,“可是你只有一颗糖果呀。”
小兔子嘟着嘴巴,“对呀,我一直都舍不得吃呢。”
小狐狸把糖果拿了出来,一层一层的剥开了包装纸。
里面的糖果像橙色的水晶一样诱人。
小兔子看着晶莹的糖果,已经在不停的咽着口水了。
小狐狸轻轻地把糖果塞进了小兔子的嘴里。
“这颗糖果还是你吃吧,我还有比糖果更甜的东西呢。”
酸酸甜甜的果酱味在嘴巴里绽放。
小兔子满足的吞咽着甜甜的味道。
可是她对小狐狸说的“更甜的东西”更感兴趣。
还没等糖果在嘴里融化,就着急的问道,“什么呀?还有什么比糖果更甜?”
小狐狸背对着小兔子做了一个奸计得逞的表情,可是转过头却又是一脸纯洁,然后对小兔子说,“比糖果还甜的东西,当然是你了。”
接着,小狐狸的嘴唇就轻轻地落在了小兔子的唇上。
不知道是小兔子吃的糖甜,还是小狐狸的嘴唇甜。
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他们都很甜。
过了好久,小兔子推开了小狐狸,“傻狐狸你怎么比糖都甜!”
不爱吃青菜的小猴子
猴子家族的宝宝总是让爸爸妈妈担心它们的健康问题,你看看小猴子枯瘦如柴的身材,真是让人不省心。
猴子每天爱吃香蕉和水果,可是不爱吃青菜,肉类食物的摄取量也跟不上,小猴子在朋友当中是最瘦弱的那一个。
猴子妈妈和猴子爸爸担忧的带着小猴子来到河马医生的诊所检查身体,找出原因。小猴子之所以枯瘦如柴,是因为营养不均衡所造成的健康问题。
从河马医生那回家后,猴子妈妈和猴子爸爸每天都和注意小猴子的饮食问题,帮助小猴子一起改变体弱多病的身体,变成一个健康宝宝。
小猴子也希望能有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和伙伴们玩耍、学习,每天按时吃蔬菜水果和肉类,变成一个拥有正确饮食习惯的好宝宝。
渐渐地,大家看到了一个身体好,而且身材棒的小猴子哦。有了健康的身体,小猴子又能和大伙儿一起开心的玩耍和学习了。
从前,有一只小熊和一只小虎住在河边的一个房子里。在他们住的地方,有炊烟升起,房子旁边还有一棵大树。他们也有一条小船。他们住在一个小小的、舒适的、有烟囱的房子里。
“我们这里什么都好,”小虎说,“因为凡是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都有了。我们也没必要害怕什么,因为我们也都很强壮。你说对不对,小熊?”
“那当然,”小熊说,“我结实得像一只狗熊,你结实得像一只老虎。这就足够了。
每天,小熊拿着渔杆出去钓鱼,小虎到森林里去捡蘑菇小熊每天都做饭,因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厨师。
琪琪公主是乞丐王的女儿,她长得非常漂亮。她的爸爸靠讨饭讨成了百万富翁,成为乞丐帮中的领袖,人们都叫他“乞丐王”。乞丐王曾经有一个漂亮的妻子,他的妻子为他生下一个女儿后就得了重病,死去了。
乞丐王的妻子临死前,曾经嘱咐过乞丐王,要他把琪琪养育成人,将来一定要让女儿脱离乞丐帮,成为一个有身份的人。
听了妻子的话,乞丐王非常痛苦,妻子生前是个出类拔萃的女子,只是因为偿还不起债务才不得已而嫁给了他。乞丐王知道,自己虽然已经成了百万富翁,但是,妻子瞧不起自己。
为了改变妻子对自己的看法,乞丐王曾经发过誓,自己永远不去要饭,永远不干偷盗的事情。没有想到妻子临死还是看不起自己的身世。
这个刺激使乞丐王永远不能忘记,他决心放弃乞丐帮领袖的地位,一心一意地把自己的女儿养育成人。当他把这个决定说出时,乞丐帮的弟兄们竟拔出利刀来相威胁,说他若不干就杀掉他!
这个规矩是他给大家定的,谁要是不干,将被乱刀分尸!现在他却要破坏乞丐帮的规矩,乞丐帮的喽罗们哪里肯干?都拿出武器来跟他拼命!
乞丐王哪里怕这个?他怒吼道:“来吧!龟孙们!谁眨眼睛谁是四条腿爬的!”
乞丐帮的喽罗们软了。他们知道,用死亡根本吓不倒乞丐王。他是用在身上较量划刀子的办法,从原来的帮主那儿夺到乞丐王这个位置的。他怎么会怕死呢?
乞丐帮的喽罗们呼啦啦跪倒了一大片,请求他不要抛弃他们,乞丐帮世界是弱肉强食的,如果他们失去了强有力的领袖,他们迟早要让别的乞丐帮灭掉!喽罗们说:“请不要抛弃我们!您要是走了,我们就完了!”
乞丐王说:“可是,我还有女儿啊!今后,我不能再让女儿戳我的脊梁骨!看不起我!”
乞丐们说:“今后,用不着您出面,您完全可以同上流社会的人去打交道!只要您仍然当我们的领袖就行!”
乞丐王同意了,他同众乞丐达成了默契:“你们谁也不许偷,不许抢!”众乞丐同意了。
一年一度的吉尼斯蚊虫叮人大赛开始了,蚊子丁丁是赛会的纪录保持者,曾经一口气在一个孩子身上叮了二十六个红包。
在今年的叮人大赛上,丁丁遇到了三个强劲的对手,分别是蚊子小小、尖尖和叫叫。
“为了获得冠军,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蚊子小小说。
“才三天啊,我都饿着肚子五天了。”蚊子尖尖说。
“看来冠军多半会在我们三个中产生。”蚊子叫叫这么说。赛前的十天它都不吃不喝,为比赛做了充足的准备。
“后生可畏啊,”纪录保持者蚊子丁丁说,“老实说今年我已经感到力不从心了,你们还很年轻,超越我是必然的。”
它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想:想打败我?才没这么容易呢!蚊子丁丁半个月的蓄力就是为了再次赢得冠军,并刷新自己创下的纪录。
大赛开始了,蚊子小小、尖尖和叫叫,以及其它的蚊子都争先恐后地扑向了人类。
蚊子丁丁却不慌不忙,最后一个出发。
过了一会儿,它飞到了一户居民的窗外,看到许多蚊子都安静地趴在地上,其中就有蚊子小小。蚊子们的旁边放着一罐杀虫剂,一个男孩正拿着扫帚,将它们扫进簸箕。
这就是急于求成,不会纵观全局的下场。丁丁一阵冷笑,继续寻找着目标。
一只飞鸟爱上了一只鱼,飞鸟只能在空中飞,鱼只能在水里游,这个爱情刚开始,便注定没有结果,但它们还是相爱了,飞鸟说,我只要每天能够看到你一眼就够了,鱼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是透明的得眼泪,融于水中,什么也看不见。鱼说,我也是,我们是在不同的两个世界产生的同一个爱情,超越了空间的限制。飞鸟说,这样的爱情是永恒的,它没有任何承诺,它是心的相通。
鱼说,这样的爱情也是最美的,我们彼此触摸不到对方,但在我们心里,对方都是最完美的...... 飞鸟与鱼深深地陷入了爱的海洋,每天坚持看看对方一眼,无论刮风下雨,矢志不移,直到有一天,他们实在忍受不了日积月累的相思之苦,都希望能够触摸到对方,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秒的接触,他们也心满意足。于是他们相互约定,在飞鸟掠过海面时,鱼奋力跃起,完成他们百分之一秒接触的夙愿。
飞鸟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平滑这美丽的翅膀贴着海面飞行,就在于看到飞鸟与自己最接近的那一霎那,她使劲浑身的力气,奋力弹起。 鱼终于冲出了水面,鱼的头与飞鸟美丽的头碰在了一起,也就是在那么一刹那间,百分之一秒的时间,但一个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飞鸟的头流出了血,是鱼奋力跃出水面所撞出的血。 飞鸟死了,死的`时候,它的脸上带着笑,因为他终于体会到触摸最心爱之人的感觉,也就是死亡,生命的飞翔。 这种结局对他们来说不知是不是一种完美?
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分。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了!
泥蛋在城里办了一家公司,忙得连女朋友都顾不得“打理”。偏偏女朋友希望自己天天被人“惦记”着,三天两头没有主动联系,嘴巴就撅起来了。因为经常“怠慢”了女朋友,双方差点就亮了红灯。上一次约会,女朋友一见面就委屈得像《窦娥冤》里的小窦娥,脸上雨打莲花般泪水滚落,伤心得差点透不气来。女朋女哽噎地说:“我知道你忙,可我的要求也不高呀!我只盼望每个周末见一面,给我送支玫瑰,陪我到麦当劳坐坐,带我到嘉年华玩玩,说几句甜言蜜语也就打发了。瞧我那些小姐妹,平时上班,早上有人送,晚上有人接,一到休息日两人就像粘人似的贴在一起。可我呢?像守活寡似的,在人前人后都抬不起头来!”泥蛋真想给她解释解释,说自己越是休息日越是最忙的时候:客户不能太怠慢,生意上的朋友不能不照应。平日呢,从眼睛一睁,忙到半夜熄灯,连如厕都要算计着。可女朋友不爱听这个,女朋友要的是实惠。幸好城里突然冒出了个“恋爱助理有限公司”,是专门帮人约会的。周末一到,泥蛋立即拿起话筒和它联系……
对于“恋爱助理”这个新鲜玩意儿,泥蛋一向嗤之以鼻,那不是瞎胡闹吗?可是,存在就是合理的,这不,连我这个老保守也不得不亲近它了。在电话里,泥蛋谈好了条件,马上就有人敲门进来了,嗬!好一位潇洒、倜傥的大帅哥!瞧这身材,瞧这精神,西装一穿,整整一个明星“高仓健”!比泥蛋英俊多了。不过,泥蛋知道他是一只绣花枕头——外表好看,内容并不怎么样。有钱有势的谁当“约郎”呢?泥蛋便放下心来,并不担心引狼入室。女朋友的眼里可没有没钱没势的人!
“知道我请你干什么吗?”泥蛋严肃地问。
“做您的‘约郎’,替你同女朋友约会,给她献花,陪她吃麦当劳,带她去嘉年华玩玩……”“约郎”一口气说下去。
“懂得行规吗?”
“完成委托人的一切交代,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既要表演逼真,又不能有任何肢体接触。我们公司有严格的规定,不能有任何越轨行为,这个请您放心!”
“知道就好!”泥蛋指着一束早已准备好的玫瑰花,“一见面就要把花献给我的女朋友,然后按我的要求说好每一句话、做好每一件事。如果做得让人满意,我会加倍赏钱的。”
“悉听吩咐!”
接着,泥蛋把想说的情话全写在一张纸上,让“约郎”熟记;把女朋友的喜好、忌讳和注意事项也写在纸上,让“约郎”小心;需要为女朋友买什么礼物、去什么商场、逛商店什么花园、玩什么游戏……也一一交代。
“约郎”领命而去。泥蛋却意犹未尽,轻轻拍了两下巴掌,立即从侧门内走出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手里还端着一只数码照相机。泥蛋说:“暗暗盯住他们!一有违规行为,不管是谁主动的,立刻拍下来,不得有误。”
“老板您放心,我还等着您回来论功行赏呢。”
交代完毕,泥蛋长长舒了口气,轻声说道:“该出发了!”便招呼女秘书把机票和行李包拿来,两人走出公司,驱车直奔机场……
三天后,泥蛋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刚往沙发上一躺,拍照的那个家伙就慌里慌张地闯进来了。
伊萨克·牛顿,于1642年的圣诞节出生于英格兰林肯州活尔斯索浦。父亲在他出生前3个月就去世,母亲改嫁后他只得由外祖母和舅舅抚养。
幼年的牛顿,学习一般,但却非常喜欢手工制作。同时他还对绘画有着非凡的才华。
1648年,牛顿被送去读书。少年时的牛顿并不是神童,他成绩一般,但他喜欢读书,喜欢看一些介绍各种简单机械模型制作方法的读物,并从中受到启发,自己动手制作些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如风车、木钟、折叠式提灯等等。
牛顿12岁开始上中学,这时他的爱好由手工制作发展到爱搞机械小制作。他从小制作中体会到学好功课,特别是学好数学,对动手搞好制作大有益处。于是牛顿在学习加倍努力,成绩大进。
传说小牛顿把风车的机械原理摸透后,自己制造一架磨坊的模型,他将老鼠绑在一架有轮子的踏车上,然后在轮子的前面放上一粒玉米,刚好那地方是老鼠可望不可及的位置。老鼠想吃玉米,就不断地跑动,于是轮子不停地转动;又一次他放风筝时,在绳子上悬挂着小灯,夜间村人看去惊疑是彗星出现;他还制造一个小水钟。每天早晨,小水钟会自动滴水到他的脸上,催他起床。
他还喜欢绘画、雕刻,尤其喜欢刻日晷,家里墙角、窗台上到处安放着他刻画的日晷,用以验看日影的移动。
1654年,牛顿进离家有十几公里九龙的金格斯皇家中学读书。牛顿的母亲原希望他成为一个农民,但牛顿本人却无意于此,而酷爱读书。
随着年岁的增大,牛顿越发爱好读书,喜欢沉思,做科学小实验。他在金格斯皇家中学读书时,曾经寄宿在一位药剂师家里,使他受到化学试验的熏陶。
牛顿15岁时,由于家庭原因,被迫辍学务农。非常渴求知识的牛顿,仍然抓紧一切时间学习、苦读。
牛顿这种勤奋好学的精神感动牛顿的舅舅。终于在舅舅的资助之下又回到学校复读。
1661年,19岁的牛顿,考入著名的剑桥大学。在学习期间,牛顿的第一任教授伊萨克·巴鲁独具慧眼,发现牛顿具有深邃的观察力、敏锐的理解力,于是将自己掌握的数学知识传授给牛顿,并把他引向近代自然科学的研究。
1664年经考试牛顿选为巴鲁的助手。1665年,牛顿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正准备留校继续深造的时候,严重的鼠*席卷英国,剑桥大学被迫关闭。
牛顿两次回到故乡避灾,而这恰恰是牛顿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牛顿在家乡安静的环境里,专心致志地思考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问题,思想火山积聚多年的活力,终于爆发,智慧的洪流,滚滚奔腾。
短短的18个月,他就孕育成形:流数术(微积分)、万有引力定律和光学分析的基本思想。牛顿于1684年通过计算彻底解决1666年发现的万有引力。
1687年,他45岁时完成人类科学史上少有科学巨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继承开普勒、伽里略,用数学方法建立起完整的经典力学体系,轰动全世界。
牛顿的数学贡献,最突出的有三项,即做为特殊形式的微积分的“流数术”,二项式定理及“广义的算术”(代数学)。
牛顿为解决运动问题,创立一种和物理概念直接联系的数学理论,即牛顿称之为“流数术”的理论,这实际上就是微积分理论。
牛顿在1665年5月20日的一份手稿中提到“流数术”,因此牛顿始创微积分的时间来说比现代微积分的创始人德国的数学家莱布尼茨大约早10年,但从正式公开发表的时间说牛顿却比莱布尼茨要晚。事实上,他们二人是各自***地建立微积分。只不过牛顿的“流数术”还存在着一些缺陷。
牛顿开始对二项式的研究是在从剑桥大学回故乡避鼠*的前夕。他在前人瓦里士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负指数的含义。牛顿研究得出的二项式级数展开式是研究级数论、函数论、数学分析、方程理论的有力工具。
《广义算术》,则总结符号代数学的成果,推动初等数学的进一步发展。这本书关于方程论也有些突出的见解。其中比较著名的是“牛顿幂和公式”。
牛顿的数学贡献还远不止这些,他在解析几何中的成就也是令人瞩目的。他的“一般曲线直径”理论,引起解析几何界的广泛重视。
牛顿在其它科学领域的研究,毫不逊色于在数学上的贡献。
牛顿曾经说过:我不过就象是一个在海滨玩耍的小孩,为不时发现比寻常更为光滑的一块卵石或比寻常更为美丽的一片贝壳而沾沾自喜,而对于展现在我面前的浩瀚的真理的海洋,却全然没有发现。从这里可以看出一代伟人的谦虚美德。这些美德和他的成就,都值得后人去继承、去学习。
在一个精神病院里,有一天院长想看看三个精神病人的恢复情况如何,于是在他们每人面前放了一只小白兔。
第一个精神病人坐在小白兔的上面,揪着小白兔的两只耳朵,嘴里嚷着“驾”,院长摇了摇头;
第二个人背对着小白兔,拍着它的屁股,嘴里说着“给我追”,院长叹了口气;
第三个蹲在那里一个劲儿的摸着小白兔,院长看后,满意地点点头,
只听他说了一句:“小样的,放你300米,等我擦好车再追你!”院长倒地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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