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更新时间:2022-12-18 07:46:00 阅读: 评论:0

山东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标准新规定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山东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标准新规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山东济南社保缴费基数介绍

根据《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含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不区分个人缴费档次,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5%;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75%;在完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90%。也就是说,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将改变原来按个人缴费档次设定支付比例的方式。

通知提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金支付比例由35%提高到40%;在二级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由55%提高到60%;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70%。通知提出,将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药品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将颅脑CT等诊疗项目以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诊疗项目共72项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以上是2016济南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调整及济南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最新消息。

(一)大学生及少年儿童

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参保学生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对参保基础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录入,连同信息报盘及相关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托幼机构凭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参保费用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二)成年居民

成年居民首次参保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8岁以下少年儿童须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凭《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银行缴纳参保费用。连续参保的,次年可直接到指定银行按标准缴费。中断参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标准缴费。

(三)原新农合参保人员

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参保登记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社区)统一收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并凭《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四)免缴费人员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城乡居民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定补对象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个人免缴费认定手续。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免缴费认定手续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收取材料后到所在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济南市社会保障领域有关专家分析,意见中提到的“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主要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别较大的地区。据悉,济南较早实施了城乡居民医保并轨,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个险种政策进行了统一,2015年1月1日开始全面整合。该专家分析,此次“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或与济南关系不大。

“不能片面地看待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更大的意义在于保障待遇的逐渐提高。”专家说,比如意见中提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也就是说,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门诊看病费用基金都能承担。”据悉,在济南,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每年都会上涨,2015年财政补贴从年人均每年320元提至380元每年。同时,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自2016年医疗年度开始,济南市将成年居民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40元。目前,济南市居民医保共分三档:80元、140元、300元。参保人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缴费。

记者了解到,意见涉及的政策调整等内容,济南已基本完成,至于下一步个人缴费是否会进一步调整等问题,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称,要以后续具体文件为准。

山东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标准新规定

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时,按下列办法分别确定继续缴费地:

(一)国办发66号、鲁政办发50号实施后,没有再跨省或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继续缴费地为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二)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若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的,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参保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提出延长缴费的申请,并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人未及时申请或者因各种原因,在延长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省有关规定补缴;也可不再补缴,继续延长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

(二)2010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具体缴费数额,按照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一次性缴费后,相应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统一按照缴费当年的.指数确定。

(三)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含一次性缴费的年限)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自全部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山东省社保个人查询详情

说明:可以查询省级经办的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及医保个人帐户查询,并链接各市的社会保险经办的查询端口,经登陆后就可以查询单位和个人的信息。

缴费基数查询

养老待遇查询

其他查询方法:

1、窗口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到当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2、本站查询:点击底部您所在的参保城市进行查询;

3、电话查询:拨打山东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全省17市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拨打这一电话了解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查询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详细信息,还可以获知劳动力市场信息和就业指导。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公地址:济南市公和街9号

邮政编码:250001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6911155

传真:0531-86912568

电子信箱:

网址:

办公室,电话:86911155、86013307(办文)、86911156(信访)

养老保险处,电话:86905357

失业保险处,电话:86152123

医疗保险处,电话:86011276

工伤保险处,电话:86013891

农村社会保险处,电话:86013760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保局)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七路263号(东方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电子邮箱:山东省社会保险网

乘车路线:乘下列公共交通工具到经七纬二站下车

公共汽车:4路、13路、15路、41路、67路、81路、K92路空调、K96路空调、203路高峰车、127路、K100路空调、19路、129路、102路电车

山东青岛的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补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青岛将启动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今年以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自6月份当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新标准,1-5月份社保基数调整差额要予以补缴。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15元(4476元/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686元/月)和高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2114元/月)的参保人员在本次调整补收范围内。其中,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387.56元、1110.11元、832.66元,每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35.78元、108.81元、81.53元。

市人社部门提醒,为保障个人社会保险权益,青岛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扣款日前将今年1-5月份的基数补收差额以及6月份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存入本人代扣代缴银行卡或存折上,避免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缴费中断。另外,今年1-5月份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参保人需要了解本人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补收等事宜,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拨打12333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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