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房补贴用发票怎么申请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下面是整理的南京租房补贴用发票怎么申请,欢迎大家分享。
一、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去租房所在区发票开具点办理。
2、需要交税,大概要交3.5%的税。
3、因为办理发票,在办理材料上,每个区可能会有区别,所以建议去办理之前先打个电话咨询一下。
二、需要的资料:
1、一般情款只需要房东房产证复印件,有的代征点是需要房产证原件的。
2、房东本地身份证原件。
3、还有的代征点,如果你自己去办理的话,是需要委托书的,就是房东委托你办理的租房发票的书面证明。
三、补贴条件
1、 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2、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四、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五、补贴申请
1.、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2、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njhrss.gov/)-专题专栏-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3、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等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国内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租房材料可选择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二选一)。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不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补助、按季发放。
在续发期间,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不变,但租房合同出现下列变动的,应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变动的房屋租赁材料:
(1)租住房地址变更,新签住房租赁合同的。
(2)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续签租赁合同的。
5.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
(3)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以上情形,如初次申请并通过审核,再次申请时将不再重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拓展: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在南京地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只要具备南京租房补贴政策规定的条件,便可在租房之际按照规定流程申请补贴。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者的身份不同,具体的申请流程也不同,其中大学毕业生可采取线下申请和网上申请这两种方式。
高校毕业生
线下申请:符合条件者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区人社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申请时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网上申请:手机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完成注册后,在电脑网页上点击“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大学生公租房在线申请页面;用手机“我的南京”二维码扫描工具,扫描电脑页面上显示的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申请人可填写申报信息,完成申报。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进行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的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公示10日;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并登报公示10日。最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批准其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公示10日后,向所在地区政府指定部门申请复核。区政府指定部门复核通过后,将复核结果公示10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其申请。
本文发布于:2022-12-18 07:1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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