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作方案(精选3篇)
运用调查研究和预测技术这两种科学方法能有效的写好工作方案。在开展工作前,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写吗?下面是精心整理的校企合作工作方案(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真正统一思想,采取措施,把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根据上级有关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组织编制了《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密切关注企业需求,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2、紧紧围绕我校的行业特色,发挥电力技术优势,找准与企业的合作点,打造学校的专业特色。
3、立足电力做强,面向社会做大,多方积极联系,形成校企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使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实效,从而为学校增添发展后劲。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
组长:崔作让
副组长:王 畅 郭明德 杨宇松 闫文贵
成员:霍宇平 董跃中 郭雪珍 刘海荣 陈 坚 孟昭祥 郭福祥 张 圣 孙国经
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工作部。
组长:霍宇平
成员:董跃中 高晓维 郭雪珍 王宏广 刘海荣 郭福祥 任松青 牛建平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宣传及建章立制工作。
2、开展外联工作,选择企业,明确合作目标、内容、方式等。
3、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三、校企合作目标
1、以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
2、做到合作模式的多元化,以坚持服务行业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联合培养。
3、坚持培训后备高技能人才与加强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并重。
4、力争建成企业职工高技能培训基地。
四、校企合作方式
1、主动将服务、技术送到企业,将培训送到现场一线。
2、承接企业定单,根据企业用人数和规格开展定单培训。
3、校企共同、联合开展培训。
五、我校校企合作的一些经验
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隶属于山西省电力公司,主要任务是为省公司进行职工技能及全员岗位培训,多年来一直将为企业服务、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作为我们工作的主要任务,仅20xx年,学校就完成行业内外营销自动化、变电仿真等培训任务47期1618人次。同时,学校面向社会,加大为系统外企业服务力度,目前学历教育学生共有1500人。
20xx年,我校已积极转变观念,开展校企合作活动,该活动主要针对山西省电力公司各供电分公司运行实际,全年8次主动把现场需要的生产知识、技能主动送到一线员工手中,共培训员工418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校企合作的实施步骤
(一)山西省电力公司内校企合作
1、对20xx年校企合作情况进行进一步总结,针对培训实际,加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加培训内容。
2、培训目标
主要针对现场人员急需提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开展培训,提高参培人员综合素质,强化技能知识的培训。
3、培训方式
现场进行专题性培训,现场演示,个别指导,互动答疑等方式。
4、培训对象
选择忻州、朔州、大同、临汾等供电公司所属支公司进行。培训对象为县供电营销人员、供电所人员及农电工作人员等,同时,尽快签定相关合同予以保障。
5、培训内容
营销自动化培训、变电仿真培训、农电电能计量培训、安全知识培训、紧急救护知识及技能培训、线路钳压技术及接线制作技能培训等。
6、培训时间
每月进行2次,每次约2-4天。
(二)山西省电力公司外校企合作
1、合作对象
河南送变电公司、北京超高压公司
2、合作方式
承接企业定单,也可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实施联合培养,并通过合同等法律形式予以确立。
3、培训内容
为企业送变电专业输送一定数量的高技能人才。
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顺应广东经济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专业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学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3.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4.校企互动原则
学校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或能工巧匠来学校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各科室正、副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四、基本任务
根据学校的要求,每一专业方向要至少建立两至三家有实质性合作、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校外合作基地。校外合作基地应是该行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的地位。
校外合作基地的基本任务:
1、接受学生参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2、接受教师参观、调研、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3、实现资源共享,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
4、共同参与人才的培养;
5、优先满足合作基地的用人需求;
6、其它方面的合作。
五、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的标准是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以下是几种合作模式。
1.“订单”合作模式
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录用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现了招生与招工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具体设有定向委培班、企业订单班等。
2.工学交替模式
是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校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教育。其方式为学生在学校上理论课,在合作企业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每学期实施轮换。学分制专业为企业员工优先录取,实施阶段性教学。
3.教学见习模式
是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到合作企业对企业工作过程和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4.顶岗实习模式(2+1模式)
2+1模式是指在校专业学习2年,第3年专业顶岗实习,即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建立标准化的流程(教学—实习—就业),它的实质是:一是注重实用技术;二是毕业可拿双证(毕业证和资格证);三是保障就业。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职业人。
5.合作建立职工培训基地
根据各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与相关企业建立三种合作模式的职工培训基地,一是企业***设定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企业或学校);二是不同企业同类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学校或企业);三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学校),如电工、电焊、工程机械操作工培训基地。
6.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学校长设专业的不同特点,聘请行业专家、企业领导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的方案,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学校的专业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7.举办校企联谊会及企业家报告会。学校每年举办校企联谊会,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来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尽早为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
六、保障措施
1.合作企业实行挂牌,签订协议,仪式明确职责,规范双方的行为。
学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企业用人的优选权,为企业提供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企业保证在设备、场地等条件上的支持及人员的支持,保证学生实训任务的安排。
对已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单位,建立定期联系,了解校企合作信息(包括合作内容、模式、进展情况、顶岗实习情况、招工信息等),实现资源共享。
2.全面推行劳动就业引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调动学生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
3.学校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校企合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校企合作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将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不断检验、改进校企合作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院与企业、行业全方位合作,优化学院外部资源,增强学院服务社会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企办)的宗旨是以服务求支持,在贡献中发展,作为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与行业、企业单位联系的桥梁与纽带,积极探索具有我院特色的产学研结合平台。
第三条校企合作原则是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充分发挥我院的.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能力,增强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借助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实践平台和人才需求导向,促进学院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共同管理生产和教学业务,保证企业生产和学校教学顺畅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校企办与科研处合署办公,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的全面工作,系学院常设办事机构,校企办主任由科研处处长兼任。各系(分院)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校企合作工作。
第五条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校企合作办负责建立学院与企业合作关系;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进工学结合、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起草制定学院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各系(分院)年度校企合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2.统筹规划和系统管理学院与各类企业单位的各种合作关系。
3.负责开拓合作企业及合作方式。与企业在实习、就业、双方人才培训、生产流通、合作办学、技术开发和文化交流等多领域密切合作。
4.负责统一管理全院的校企合作项目,审议、签订各类校企合作项目协议、合同,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各类合作项目的资源共享。
5.负责校企合作的公关工作,适时开展文化交流与友好往来等活动,逐步建立校企合作的友谊机制和长效机制。
6.负责协调和管理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统计工作。
8.负责对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9.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分析、建议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作企业由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要,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自愿和学院进行合作。合作企业一般应具有***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良好的业绩,具有较好的合作诚信度。合作企业需和学院签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合作企业如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中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等,则不在考虑合作之范围内。
第七条合作企业权利
1.享有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与发展的信息知情权;
2.享有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合作与交流活动,应邀出席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大活动的权利;
3.享有优先申请学院培训本单位职工的权利;
4.享有优先挑选接收本校毕业生的权利;
5.享有评聘兼职教授、教师的权利。
第八条合作企业义务
1.遵守《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及《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协议书》中相关规定;
2.与学院保持密切联系,在企业科技和人才培养需求中,优先考虑与学院的合作;
3.承担学院师生实训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义务;
4.向学院推荐兼职教授和教师;
5.优先接受学院毕业生;
6.协助学院开展产学调研及其他活动。
第四章校企合作内容
第九条校企合作开展队伍建设。搭建校企合作平台,聘请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担任主要专业技能课教师和在企业生产一线担任顶岗实习学生的现场指导教师;企业接纳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锻炼;教师参与合作企业的科技开发工作。
第十条校企合作开发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聘请企业资深专家担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共同进行职业岗位调研分析,开发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
第十一条校企合作开发优质专业核心课程。按“教、学、做”合一的要求,根据岗位职业标准、行业技术要求和教学规律制订工学结合优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共同开发项目式课程,将企业中产品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方法及时添加到课程的教学内容中来。
第十二条校企双方共同建设接纳、管理、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实训基地。共同开发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共同制订实习质量评价标准与方法,共同确定学生在企业实习内容和实习指导教师。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实习指导任务,校企共同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第十三条校企联合科技攻关,解决工程实际问题。针对企业的具体生产、科研项目,校企联合组成科研攻关小组,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能源,解决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中的难题。同时,学院为企业科研提供实验条件。
第十四条校企合作培训企业员工。由企业组织,学校提供师资,利用学院实训基地和实训室,进行新技术、新工艺及在岗、转岗培训。
第十五条校企合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学校依托国家设在学院的职业技能鉴定站,为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
本文发布于:2022-12-18 00:5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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